四川成渝:四川成渝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3-043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二楼 223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6 人,实到 6 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
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查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
称“蜀道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本集团”)与蜀道投资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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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蜀道集团”)进行的交易
均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
/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根据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蜀道集团的业务情况,未来本集团拟通过招
投标等方式(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未强制要求的则依据本集团招标管理相关制度予以确定)
对本集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选定服务方,而蜀道集团相关成员可依法参与竞争。
为使蜀道集团相关成员不丧失成为本集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提供方机会的情
况下,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
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提呈本次会议的本公司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签署的《施工工
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该等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施工
工程及相关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查通过了《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的议案》
为实现本公司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
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
“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本公司或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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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将作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集团与中石油四
川集团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监
事会批准的规定。
经本公司监事会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需要,
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提呈本次会议的本公司或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的《成品油买卖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本集团日常经营所需,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有关本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
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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