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四方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2023-10-10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
1、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
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