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