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2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言 ................................................................................................................. 7 第二节 正文 ............................................................................................................... 11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1 二、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16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条件.............................................................. 17 四、 发行人的设立.............................................................................................. 21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23 六、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24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26 八、 发行人的业务.............................................................................................. 29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1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1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3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4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5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5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7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50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安全生产...................... 53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54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62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62 二十一、 结论意见.............................................................................................. 68 第三节 签署页 ........................................................................................................... 69 4-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立 信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0] 第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指 ZF10388 号”《审计报告》 立 信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1] 第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指 ZF10400 号”《审计报告》 立 信 会 计 师 出 具 的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2] 第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指 ZF10292 号”《审计报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 《2019 年年度报告》 指 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2020 年年度报告》 指 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2021 年年度报告》 指 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指 报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指 度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执业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安徽底盘 指 拓普汽车底盘系统(安徽)有限公司 宝鸡拓普 指 宝鸡拓普迈高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报告期 指 1-9 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本 指 发行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即 4-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次发行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330,613,971 股 股份并募集资金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 本所律师 指 即在本法律意见书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 签名的律师 博格思拓普 指 宁波博格思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安 重庆拓普 指 通林拓普车顶系统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更名 重庆底盘 指 拓普汽车底盘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发行人、公司、拓普集团 指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悦国际 指 高悦国际有限公司 高悦电机 指 宁波高悦电机技术有限公司 高悦电气 指 高悦电气(宁波)有限公司 高悦软件 指 宁波高悦软件有限公司 宁波高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高 高悦智能 指 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更 名 高悦新能源 指 杭州高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杭州湾新区光伏 指 拓普光伏科技(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 湖州拓普 指 湖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发行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聘请的境外律 境外律师 指 师事务所 Dickinson Wright PLLC 的经办律师 Dickinson Wright PLLC 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 境外法律意见书 指 分别出具的关于拓普北美和拓普美国的法律 意见书 本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与本法律意 律师工作报告 指 见书一同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迈科投资 指 迈科(宁波)投资有限公司 4-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迈科香港 指 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宁波千汇 指 宁波千汇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宁海县金索尔汽车部件厂,已于 2019 年 10 宁海金索尔 指 月注销 宁波金索尔 指 宁波金索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宁海赛普 指 宁海县赛普橡塑部件厂 宁海锦新 指 宁海县锦新包装有限公司 宁海中昊 指 宁海县中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宁海清清 指 宁海县西店清清塑料厂 宁波宏科 指 宁波宏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派舍置业 指 宁波派舍置业有限公司 平湖拓普 指 平湖拓普特种织物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沈阳拓普 指 沈阳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四川迈高 指 四川迈高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拓普北美 指 Tuopu North America Limited 拓普北美(美国) 指 Tuopu North America USA Limted, INC 拓普波兰 指 TUOPU POLAND SP.Z.O.O 拓普部件 指 宁波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拓普电器 指 宁波拓普电器有限公司 拓普滑板 指 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 拓普机电 指 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拓普美国 指 Tuopu USA, LLC 拓普汽车电子 指 宁波拓普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拓普声动 指 宁波拓普声学振动技术有限公司 指 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整体变 拓普制动有限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名称 域想线控底盘 指 宁波域想线控底盘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拓 普智能刹车系统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4-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月更名 域想智行 指 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浙江拓为 指 浙江拓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筑悦投资 指 宁波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法律意见书的目 中国 指 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 4-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拓普集团”)签署的《非诉讼法律 服务委托协议》,担任发行人申请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4-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本所系注册于上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前身为 1993 年成立的上海万国律 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经司法部批准,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张涌涛 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设立中国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 集团事务所,并据此更名为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2011 年 3 月,国浩 律师集团事务所更名为“国浩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也相 应更名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业务范围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公司发行上市,担任发行人或承销 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 参与大中型企业的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 服务;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 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期货 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裁和 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公民个人的委托,代理有 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 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 客户参加其他各类的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机关 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 (二)签字律师简介 本次签名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其主要经历如下: 余蕾:本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硕士,执业 18 年,曾参与 多家公司的发行上市工作。 李嘉言:本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执业 3 年,曾参与多家公司的 发行上市工作。 4-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签字的两位律师执业以来均无违法违规记录。 本所及签字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政编码:200041 二、本所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工作过程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进行了以 下工作: 1.问卷调查与资料收集:本所律师在接受发行人的正式委托后,为协助发行 人向本所律师提供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文件、资料,本所律师向发行人 提交了关于发行人有关情况的尽职调查问卷和多份补充调查问卷,收集和审阅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文件、资料。 2.与发行人的沟通:本所律师参加了由发行人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之保荐 机构组织的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并深入发行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就有 关问题向发行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询问并进行 了必要的讨论。 3.资料验证与调查: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及其他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验证;对有关发行人的环境保护、税 收、社会保障等事项向有关的政府部门进行了调查。 4.律师工作底稿、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本所律师根据发行人提供和自行收集 的文件资料以及本所律师的验证调查情况制作了工作底稿,在认真审阅核查的基 础上制作了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在本项目中的累计有效工作时间超过 800 个小时。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4-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及 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 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申请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审核要求引用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四)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 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 表意见,不对发行人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 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 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 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任何 解释或说明。 (八)本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 4-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4-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二节 正文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 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随后,因《注册办法》正式生效,发行人需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发 行新股政策的新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的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董事会根据《注 册办法》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的发行方案 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版)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 4-1-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330,613,971 股。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 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 整。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相关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 整。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 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按照《注册办法》有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4-1-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最终发 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6. 限售期 根据《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 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 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7. 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8.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号 重庆年产120万套 重庆市沙坪坝区 轻量化底盘系统和 1 120,000.00 60,000.00 重庆底盘 智荟大道 18 号, 60万套汽车内饰功 一期土地 能件项目 宁波前湾年产220 浙江省宁波市前 2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 156,297.38 75,000.00 拓普滑板 湾新区,六-2 期 统项目 土地 宁波前湾年产50万 浙江省宁波市前 3 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28,586.10 10,000.00 拓普滑板 湾新区,七期土 项目 地 4-1-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号 宁波前湾年产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 浙江省宁波市杭 4 件项目和年产130 203,610.72 100,000.00 拓普滑板 州湾新区,八期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 土地 目 宁波前湾年产160 浙江省宁波市杭 5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 114,648.87 50,000.00 拓普滑板 州湾新区,九期 统项目 土地 安徽寿县年产30万 安徽省淮南市寿 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县新桥国际产业 6 项目和年产50万套 48,730.39 35,000.00 安徽底盘 园新桥大道与健 汽车内饰功能件项 康路交叉口东北 目 侧 202291 地块 湖州长兴年产80万 浙江省湖州市长 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兴县长兴经济技 7 项目和年产40万套 81,556.29 50,000.00 湖州拓普 术开发区 318 国 汽车内饰功能件系 道原南方水泥地 统项目 块 浙江省宁波市北 仑区北仑大碶沿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 8 30,000.00 20,000.00 域想智行 山河南路 项目 BLZB13-06-38-b 地块 合计 783,429.75 400,000.00 /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 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 享。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4-1-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的授权 发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的选择; 2. 授权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和协议; 3. 授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 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按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实际投资额、实 际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在遵守届时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国家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有新的规定、监 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 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4. 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际结果,进行相应股权变更登记; 7. 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向商务部门 申请办理外商投资变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 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上 交所上市事宜; 4-1-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9. 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 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作相应 调整,但该新规定要求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除外; 10. 授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11.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本所律师审查后认为,该项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授权内容及范围不违反现 行相关法律的规定。 (三)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经经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完成中国 证监会的注册 根据《证券法》《注册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 经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但仍需经上交所的审核同意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经核查,发行人系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11 年 9 月 9 日由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按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61450380T”的《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323 号)核准,拓普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910 万股。经上交所《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95 号)审核批准,拓 普集团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1689”。 4-1-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有效存续、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持续交易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61450380T”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 程》规定的需要解散的情形,即未出现: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 院解散公司。 2.经本所律师网络核查,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拓 普集团”,股票代码为“60168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 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未发 生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解散的情形,发行人未出现触及《上 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 资格。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股 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条件和价 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4-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根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股 票面值为 1 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公司法》第一 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3.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及发 行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 格的定价原则、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等事项作出了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 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及发行 人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或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 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编制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65 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 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92 号”《审计报 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 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发行人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 情形; (3)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4-1-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通过公开市场信息的检索,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及提供的无犯罪 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公开市场信息的检索,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调查,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调查,发行 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所列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属于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企业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的独立性。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4-1-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数量,符合《注册 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第一款及五 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最终 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基于上述,本所律 师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对象的 确定方式符合《注册办法》第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第一款及五十八条第一款的 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的相关条件。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4-1-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迈科香港(邬建 树全资拥有)及其一致行动人筑悦投资(迈科香港的全资孙公司)合计持有发行 人 699,087,630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63.43%,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直 接持有发行人 7,210,308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65%。根据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330,613,971 股股 票,按照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迈科香港及其一致行 动人筑悦投资的持股比例下降至不低于 48.80%,邬建树先生直接及间接持股比 例之和下降至不低于 49.30%,迈科香港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邬建树先生仍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适用《注册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除须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之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办法》 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设立 (一)2004 年 4 月 13 日,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甬外经贸资管 函[2004]138 号”《关于同意成立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函》,批准麦科 国际英国有限公司独资兴办拓普制动有限,经营期限为 12 年,拓普制动有限投 资总额 8,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 2,700 万美元,以外汇现汇投入,自营业执照领 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 15%,其余在三年内分期投入。拓普制动有限的经营范围 为“汽车制动器总成、减震器、专用高强度紧固件的生产”,法定地址为宁波市 北仑龙潭山路 1 号。2004 年 4 月 22 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向拓普制动有限核发了 批准号为“商外资甬外字[2004]0194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 年 4 月 22 日,拓普制动有限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后正式成立。 (二)2011 年 7 月 22 日,拓普制动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由拓普制动有限的全体股东即迈科香港、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及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方式, 依法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同日,拓普制动有限的全体股 4-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东签署了关于《终止原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的决议》,并签署了《发起人协 议》,具体约定了有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 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拓普制动有限聘请了立信会计师对其 账面资产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111 号”《审计报告》,依据该《审计报告》,以 201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拓普 制动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712,010,589.76 元。 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目的,拓普制动有限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对拓普制 动有限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3215 号”《评估报 告》。 2011 年 8 月 16 日,拓普制动有限取得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甬 外经贸资管函[2011]575 号”《关于同意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及“商外资甬资字[2011]0019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获准其在原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 9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决议以经立信会计师审 计的净资产扣除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 2011 年 1 月至 5 月的利润分配额 63,275,174.33 元后的净资产值即 712,010,589.76 元为基础,依照按 1.36925113: 1 的比例折股,折为股本 5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同时,该次会议还审议通 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 事。 同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2011 年 9 月 2 日,立信会计师就出资到位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 第 13396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9 月 9 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拓普集团核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拓普制动有限至此正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4-1-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拓普集团的设立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并取得了中国 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核准、备案、确认、批准和注册,符合中国当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设立合法、有效。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 业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以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的业 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结构完整,具有自 主经营能力。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要经营业务独立。 (二) 资产独立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92 号”《审计报告》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合法拥有或使用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资产,包括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专利、商标等,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与其股东合用 的情形,发行人资产权属关系明确且与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发行人的资产权属 清晰、独立完整,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 (三) 人员独立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且均在拓普集团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且均在拓普集团领取薪酬。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 机构独立 4-1-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具备健全的 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所设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独立运作, 不存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发行人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 及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发行人的销售和采购等相关机构的设置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 (五) 财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运作。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 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 履行缴纳义务。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具备 独立性;发行人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业务、独立完整的资产、独 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的组织机构及独立于股东单位的员工队伍;制定了保障 其规范运行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 六、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前十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 200 名股东的股东名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迈科香港 693,680,000.00 62.94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0,054,772.00 1.82 3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 10,598,780.00 0.96 4-1-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兴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 4 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7,898,013.00 0.72 券投资基金 5 邬建树 7,210,308.00 0.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 6 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6,294,246.00 0.57 投资基金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 6,029,919.00 0.55 盛信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 5,542,469.00 0.50 盘京盛信 16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筑悦投资 5,407,630.00 0.4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 10 源优质企业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5,389,950.00 0.49 资基金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迈科香港已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00,000,000 股股份办理质押,占其 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8.8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8.15%。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迈科香港直接持有发行人 693,680,000 股股份,占 发行人总股本的 62.94%,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迈科香港于 2008 年 7 月 21 日 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公司编号为“1258135”,目前已发行 股份数 1,000,000 股,每股面值港币 1 元,该公司的股东为邬建树,持有 1,000,000 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0%,董事 1 名,为邬筱鸣。邬建树直接持有发行人 7,210,30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65%,并通过迈科香港间接持有公司 62.94% 股份,通过筑悦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0.49%股份,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64.08% 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330,613,971 股股票,按照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迈科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筑悦投资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4-1-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不低于 48.80%,邬建树先生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之和下降至不低于 49.30%,迈 科香港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邬建树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11 年 9 月 9 日由宁波拓普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按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现持有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330200761450380T”的《营业执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已经有权机关批准,发行人设立合法有效。 (二)2015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3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 拓普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910 万股。经上交所《关 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95 号)审核批准,拓普集团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 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1689”。 根据上述核准、批准和同意,拓普集团于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12,91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64,910 万元,前述注册资本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154 号”《验资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完成后, 拓普集团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甬资字 2011001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取得 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30200400001159”的《营业执照》。 (三)上市后股本演变情况 4-1-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拓 普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4,819,808 股新股。 根据上述核准,拓普集团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78,477,758 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27,577,758 元,前述注册资本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 号”《验资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拓普集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完成后,拓普集团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取得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甬资字 2011001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 取 得 了 宁 波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200761450380T”的《营业执照》。 2.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6 月 24 日,拓普集团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拓普集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 本预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发行人总股本 727,577,75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41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5 股,转增 327,409,991 股,本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1,054,987,749 股。 随后,拓普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发布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事宜进行了公告。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54,987,749 元。前述注 册资本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626 号”《验资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拓普集团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完成后,拓普集团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取得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甬外资经发备 201900115),并 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761450380T”的《营业执照》。 4-1-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2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拓 普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16,496,324 股新股。 根据上述核准,拓普集团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7,058,823 股,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02,046,572 元,前述注册资本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 号”《验资报告》。经本所律师核查,在拓普集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拓普集团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61450380T”的《营业执照》。 4.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 号),中国证监 会核准拓普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限期 6 年。 根据上述核准,拓普集团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50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11,027,358.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2,488,972,641.53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 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根据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8 号),发行人发行 的 2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拓普转债”,债券代码“113061”。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权变动均已根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本演变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4-1-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必要批准程序,合法、有效。 八、 发行人的业务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合成 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模 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核查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本所律师认为,发行 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本所律师的合理查验,拓普集团通过其设立的海外子 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重要境外子公 司(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 5%以上)为拓普美国和拓普北美, 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拓普美国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查验,拓普美国为发 行人持股 100%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 500 万美 元,英文名称为 Tuopu USA, LLC,注册地址在特拉华州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市 橘子街 1209 号企业信托中心,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内饰产品的仓储、 销售。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拓普美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 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4-1-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设立拓普美国取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甬 发改办备[2019]203 号”《项目备案通知书》并取得了宁波市商务局出具的“境 外投资证第 N3302201900315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履行了发改部门境外 投资项目备案、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2.拓普北美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查验,拓普北美为发 行人通过拓普机电间接持股 51%的孙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24 日,注 册资本 10,000 加元,中文名称为拓普北美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Tuopu North America Limited,坐落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皮克林市,作为公司北美市场的销售公 司,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的销售、商务谈判、报价、技术交底、清关、物流仓储、 分装检验和售后服务等业务。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拓普北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 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子公司拓普机电已就收购拓普北美 51%的股权事项取得宁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甬发改审批[2011]591 号”《关于宁波拓普机电出 口有限公司收购加拿大 Tuopu North America Limited 部分股权项目核准的批复》 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的“商境外投资证第 3302201100107”《企 业境外投资证书》,履行了发改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商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 手续。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发行 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子公司、孙公司”。 (二)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其公开披露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 主营业务最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变更。 (三)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88 号”《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00 号”《审计报告》以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F10292 号”《审计报告》所载之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分布情况并经本所律 4-1-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主营业务突出。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为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 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形,发行人根据法律规定在其经营范围内 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编报规则 12 号》和目前有效的《上市规则》,发行人存在以下主要 关联方(不包括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或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持有发行人 693,680,000 1 迈科香港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62.94%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通过迈科香港持有发行人 693,680,000 股股份,通过筑 2 邬建树 悦投资持有发行人 5,407,630 股股份,直接持有发行人 7,210,308 股股份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A 股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除迈科香 港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A 股股东。 3.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十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发行人的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4-1-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拓普电器 发行人持有 50%股权 2 博格思拓普 发行人持有 50%股权 5.发行人的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号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1 迈科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 筑悦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 派舍置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GAOYUET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CO.,LIMITED 5 高悦国际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 高悦电气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于 2020 年 10 月更名, 7 高悦智能 更名前名称为“宁波高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8 高悦电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9 高悦新能源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 高悦软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SKYLER 11 INTERNATIONAL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CO.,LTD 12 宁波金索尔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3 宁海赛普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4 宁海锦新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5 宁波宏科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持股且施加 16 宁海中昊 重大影响的企业 17 宁海清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8 宁海金索尔 该企业已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注销 (二)主要关联交易 4-1-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88 号”《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00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92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拓普集团 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度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1)2019 年度 关联交易定 占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元) 价方式 比例(%) 拓普电器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5,313,812.77 0.1028 博格思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108,828,334.13 2.1062 重庆拓普 劳务等 市场价 90,805.25 0.0018 高悦智能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48,708.26 0.0009 合计 114,281,660.41 2.2117 (2)2020 年度 占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比例(%) 拓普电器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5,173,521.78 0.0822 博格思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108,487,714.27 1.7237 重庆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10,605,090.50 0.1685 高悦智能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51,403.31 0.0008 合计 124,317,729.86 1.9752 (3)2021 年度 4-1-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占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比例(%) 拓普电器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6,789,828.13 0.0616 博格思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107,941,553.64 0.9798 重庆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13,103,293.72 0.1189 合计 127,834,675.49 1.1603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2019 年度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 宁波金索尔 材料 市场价 11,977,259.01 0.3079 宁海赛普 材料 市场价 2,466,379.94 0.0634 宁海锦新 材料 市场价 4,216,114.02 0.1084 拓普电器 材料 市场价 1,307,347.51 0.0336 宁海中昊 材料 市场价 11,145,970.34 0.2865 宁海清清 材料 市场价 5,385,836.82 0.1384 博格思拓普 材料 市场价 12,901,108.60 0.3316 宁波宏科 材料 市场价 57,495,964.42 1.4780 高悦智能 设备 市场价 1,491,777.87 0.0383 高悦电机 材料、设备 市场价 11,977,626.48 0.3079 合计 120,365,385.01 3.0940 (2)2020 年度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 宁波金索尔 材料 市场价 11,279,423.57 0.2273 宁海赛普 材料 市场价 2,352,171.89 0.0474 宁海锦新 材料 市场价 8,944,151.65 0.1803 4-1-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 拓普电器 材料 市场价 67,985.88 0.0014 宁海中昊 材料 市场价 12,318,377.23 0.2483 宁海清清 材料 市场价 6,178,391.42 0.1245 博格思拓普 材料 市场价 11,172,984.21 0.2252 宁波宏科 材料 市场价 69,767,683.10 1.4061 高悦智能 设备 市场价 575,203.54 0.0116 高悦电机 材料、设备 市场价 33,186,089.13 0.6688 合计 155,842,461.62 3.1408 (3)2021 年度 关联交易定价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元) 方式 (%) 拓普电器 材料 市场价 1,470,987.91 0.0166 博格思拓普 材料 市场价 532,406.41 0.0060 宁波金索尔 材料 市场价 10,727,069.14 0.1211 宁海赛普 材料 市场价 2,777,913.09 0.0313 宁海锦新 材料 市场价 15,196,918.89 0.1715 宁海中昊 材料 市场价 17,114,295.64 0.1931 宁海清清 材料 市场价 6,296,088.44 0.0711 宁波宏科 材料 市场价 90,461,785.31 1.0209 高悦智能 设备 市场价 36,373,136.28 0.4105 高悦电机 材料、设备 市场价 30,331,884.00 0.3423 高悦电气 劳务 市场价 2,104,843.25 0.0238 合计 213,387,328.36 2.4081 3.关联租赁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①2019 年度 4-1-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占主营业务收入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比例(%) 博格思拓普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633,551.77 0.0123 高悦电机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198,165.14 0.0038 合计 831,716.91 0.0161 ②2020 年度 占主营业务收入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比例(%) 博格思拓普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619,266.06 0.0098 高悦电机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198,165.14 0.0031 合计 817,431.20 0.0129 ③2021 年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例(%) 博格思拓普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619,266.06 0.0056 高悦电机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198,165.14 0.0018 合计 817,431.20 0.0074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①2019 年 无。 ②2020 年 无。 ③2021 年 4-1-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占主营业务成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本比例(%) 高悦电气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3,129,489.91 0.0353 合计 3,129,489.91 0.0353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向关联 方出租、承租房屋的交易行为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价格合理,不存在 显失公允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发行 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交易内容 2021 年金额(元) 2020 年金额(元) 2019 年金额(元)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5,822,800.00 10,694,500.00 10,535,000.00 合计 15,822,800.00 10,694,500.00 10,535,000.00 5.关联担保 (1)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2)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①拓普波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波兰”)系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在 波兰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其租用 7R PROJEKT 35 Sp. z o.o.(简称“7R 项目公司”) 的定制化工业厂房开展欧洲订单的具体生产业务,并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与 7R 项 目公司签订租赁协议。鉴于商业惯例和实际需要,发行人为拓普波兰签订的上述 厂房租赁协议提供履约担保。 保函总责任额不超过 700 万欧元(按 2021 年 3 月 19 日前一日的汇率计算, 折合人民币 5,417.44 万元),有效期覆盖上述租赁协议的整个有效期(即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起的 84 个月)及其届满或被终止后的五个月,最迟不超过 2029 年 8 月 1 日。 4-1-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拓普波兰按时履行上述租赁协议规定的承租方义务,如其未能履行,则拓普 集团应在收到 7R 项目公司的索赔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该义务。上述履 约担保事项已经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 ②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拓普光伏科技(宁波杭州湾新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湾新区光伏”)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签订编号 为“3302202101100001111”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 6,000 万元,贷 款期限为自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至 2033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为杭州湾新区光伏 该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房屋建筑物抵押。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发行人 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6.关联方委托贷款 (1)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 区支行向博格思拓普发放贷款人民币 750.0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4.35%。 (2)发行人 2018 年度实际收到博格思拓普支付的借款利息,共计 626,442.15 元。 (3)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收回上年度向博格思拓普发放的委托贷款人民 币 750.00 万元。 (4)发行人 2019 年度实际收到博格思拓普支付的借款利息,共计 311,202.83 元。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于 2019 年度向关联方博格思拓普提供委托 贷款的交易行为系为缓解博格思拓普融资压力所作安排,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价格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违 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88 号”《审计报告》、 4-1-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00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92 号”《审计报告》,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均系正常经营往来过程 中发生,无其他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上述 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17 日,拓普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测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吴伟锋回避表决; 2019 年 6 月 24 日,拓普集团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测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回避表决的票数外均表决赞成。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 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0 年 4 月 27 日,拓普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 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吴伟锋回避表决;2020 年 6 月 8 日,拓普集团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回避表决的票数外均表决赞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 议案中的主要交易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层对 该议案内容已作出妥善安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7 日,拓普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测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吴伟锋回避表决; 2020 年 6 月 8 日,拓普集团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测 2020 年 4-1-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回避表决的票数外均表决赞成。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 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1 年 4 月 19 日,拓普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吴伟锋回避表决;2021 年 5 月 10 日,拓普集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回避表决的票数外均表决赞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 议案中的交易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层对该议 案内容已作出妥善安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 3.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19 日,拓普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吴伟锋回避表决;2021 年 5 月 10 日,拓普集团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测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回避表决的票数外均表决赞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 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 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的、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2022 年 4 月 13 日,拓普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 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邬建树、吴伟锋回避表决;2022 年 5 月 19 日,拓普集团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除回避表决的票数外均表决赞成。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该议案中的交易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层对该 4-1-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议案内容已作出妥善安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外协件、包装物、材料等,该等交易 均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价格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且该等交 易占同类交易比例不大,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 定。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拓普集团现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 相关决策及回避制度,拓普集团在上述已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中已经 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保护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 损害拓普集团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同业竞争情况的核查 1.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 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2. 根据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出 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已对其避免与拓普集团进行同业竞争进行了有效承诺。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 子公司、孙公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于中国境内拥有 33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6 家全资孙公司,于中国境外拥有 6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 家控股孙公司。有关 该等子公司、孙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八、发行人的业务之(一)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及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子公司、 分公司”。 4-1-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子公司、孙公司系依法成立,有效存 续。 (二) 不动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于中国境内拥有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情况以及于中国境内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情况 详见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二)不动产”。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土 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于中国境内正在履行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三)知识产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商标共计 81 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授权的 专利合计 572 项,于中国境内拥有 3 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2 项已备案的互联 网域名。有关上述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 产之(三)知识产权”。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知 识产权。 (四)发行人主要财产上的担保 依据“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92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拓普集团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为其举借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 担保,该等抵押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律师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 务之(一)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举借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外,发行人及 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其他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不 存在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4-1-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独立,发行人合 法拥有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重大 法律瑕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发行人的重大合同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或将要 履行的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包括 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合同、与主要客户之间的框架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及抵 押合同、授信合同、在建工程合同等。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上述重大合同合法、 有效。 (二)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和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担保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法律意见书“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节披露的 关联交易外,最近三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 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事项为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该等事项因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 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事项为押金、保证金等,该等事项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 4-1-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生,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已发生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 购或出售重大资产 1.合并、分立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合并、分立事项。 2.增资扩股和减少注册资本 经本所律师查验,除本法律意见书“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中披露的 增资扩股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其他的增资扩股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3.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收购重庆拓普的情 况,具体如下: 经核查,重庆拓普于 2005 年注册于重庆市两江区,本次收购之前,重庆拓 普股东共两名,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61%股权,发行人持有其 39%股权。基于公司战略的考虑,发行人决定收购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的重庆拓普 61%股权,使其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与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出让方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重庆拓普 61%的股 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依据重庆拓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财务 报表所有者权益账面净值的 61%为基准,最终价格确定为 11,556,120.82 元人民 币。 2022 年 4 月 1 日,重庆拓普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发行人持有其 100%股权,并更名为“重庆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4-1-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重大的资产置换、 剥离、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章程的制定 发行人首次制定的《公司章程》是在股份公司设立时,经 2011 年 9 月 8 日 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的。该《公司章程》的制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其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章程报告期内的修改 经本所律师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其《公司章程》进行了六次修改并对上 述章程修改进行了公告。发行人历次章程修改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当时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修改程序及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为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章程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 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报告期内的历次修 该均履行了法定程序,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4-1-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构成。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为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全体 股东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对股东大会负责。 2.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为发行人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3.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为发行人常设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 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1 名,负责全面主持发行人的 生产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副总裁)数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直接对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分 派的业务范围,履行相关职责;财务总监 1 名,负责发行人财务工作,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工作,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管理情况, 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发 行人上述规则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4-1-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 召开了 10 次股东大会会议,41 次董事会会议,28 次监事会会议。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组织机构,上述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 人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内部制度,该等规则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历次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邬建树 董事长 王斌 董事、总经理 吴伟锋 董事、副总经理 潘孝勇 董事、副总经理 蒋开洪 董事、副总经理 王伟玮 董事 汪永斌 独立董事 周英 独立董事 赵香球 独立董事 王明臻 董事会秘书 颜群力 监事会主席 4-1-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姓名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段小成 监事 李卫国 职工监事 洪铁阳 财务总监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检 索,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董监高任职资格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1. 发行人董事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为邬建树、王斌、吴伟锋、潘孝勇、蒋 开洪及独立董事周静尧、王民权和周英。 2020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香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邬建树、王斌、吴 伟锋、潘孝勇、蒋开洪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英、赵香球和汪永斌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22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选王伟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 发行人监事变更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发行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为颜群力、段小成、王成才(职工代表 4-1-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监事)。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颜群力、段小成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成才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2022 年 3 月 14 日,因王成才辞去发行人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发行人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李卫国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 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3.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如下: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王斌(总经理)、吴伟锋(副总经理)、 潘孝勇(副总经理)、蒋开洪(副总经理)、王明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及洪铁阳(财务总监)。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聘任王斌为公司总经理(总裁),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聘任潘孝勇、吴伟锋、蒋开 洪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明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洪铁阳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所律师认为,自报告期初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 (三)发行人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 周英、赵香球和汪永斌,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具有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4-1-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的选举和任职资格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一) 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优惠政策 1.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税种 税率 企业所得税 15%(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 增值税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执行的税率、税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2.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税收优惠 (1)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核发的 GR201833100473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拓普 集团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 3 年;2021 年 12 月,拓普集团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2133100574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为三年。据此,拓普集团于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2)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浙江省 4-1-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核发的 GR201733100441 号《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宁波千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2020 年 12 月, 宁波千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编号为 GR202033100564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据此,宁波千汇于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 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 励类产业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根据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宝开国 税通[2018]77 号),认定宝鸡拓普符合减税政策。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核发的编号为 GR20196100125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宝鸡拓普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有效期三年。据此,宝鸡拓普于 2019、2020、2021 年度内享受西部地区鼓 励类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4)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核发的编号为 GR20193310026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拓普汽车电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据此,拓普汽车电子于 2019、2020、2021 年度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 15% 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 关问题的公告》,拓普汽车电子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2022 年), 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 15%的税率预缴。经本所律师核查,拓 普汽车电子已于 2022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认定。 (5)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核发的编号为 GR20193300173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浙江拓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据此浙江拓为于 2019、2020、 2021 年度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 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浙江拓为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2022 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 4-1-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企业所得税可暂按 15%的税率预缴。经本所律师核查,浙江拓为已于 2022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认定。 (6)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 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 励类产业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有关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确认四川迈高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函》(川 经信规产函[2019]890 号),认定四川迈高主营业务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减税 政策。据此,四川迈高于报告期内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7)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核发的编号为 GR201833100196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域想线控底盘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据此,域想线控底盘于 2019、2020 年度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 15%的企业 所得税率。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合法 有效。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及其合法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88 号”《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00 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92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 公司于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获得的财政补贴真实、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 4-1-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除以下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过税务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1)发 行人因收用虚开发票,入账计入成本并在税前扣除,导致少计 2015 年度应纳税 所得额 50,669.94 元、少计 2016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71,788.40 元、少计 2017 年 度应纳税所得额 8,309.17 元被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 48,602.97 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 24,301.49 元;(2)拓普声动因收用不符 合规定的发票并以业务招待费入账,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已纳税调增 40%,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发票金额的 60%,导致少记 2017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60,000.00 元被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税款 15,000.00 元的 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 7,500 元;(3)拓普部件因取得不合规发票并列支期 间费用,导致少计 2017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38,300.00 元被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 查局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税款 34,575.00 元的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计 27,660.00 元。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裁量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 处罚,具体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二)发行人及 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目前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合 法、合规;财政补贴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未受到税务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安全生产 (一)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除发行人子公司平湖拓普 因危废仓库未设置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仓库地面无导流沟和液体收集装 置而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出具“嘉环(平)罚字 [2021]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有关 4-1-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平湖拓普的上述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之(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二)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 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除发行人子公 司平湖拓普因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而被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出具“平市监处字[2021]43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以罚款 3 万元的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到 过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有关平湖拓普的上述行政处罚 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二)发行人及其全 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三)安全生产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除发行人子公司平湖拓普 因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 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而被平湖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平应 急罚[2020]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23 万元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子 公司宁波千汇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而被宁海县应急管理局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出具“(宁) 应急罚[2022]200010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65 万元的行政处罚外,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 处罚。有关平湖拓普及宁波千汇的上述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 罚事项”。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募集资金所投项目 4-1-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号 重庆年产120万套 重庆市沙坪坝区 轻量化底盘系统和 1 120,000.00 60,000.00 重庆底盘 智荟大道 18 号, 60万套汽车内饰功 一期土地 能件项目 宁波前湾年产220 浙江省宁波市前 2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 156,297.38 75,000.00 拓普滑板 湾新区,六-2 期 统项目 土地 宁波前湾年产50万 浙江省宁波市前 3 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28,586.10 10,000.00 拓普滑板 湾新区,七期土 项目 地 宁波前湾年产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 浙江省宁波市杭 4 件项目和年产130 203,610.72 100,000.00 拓普滑板 州湾新区,八期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 土地 目 宁波前湾年产160 浙江省宁波市杭 5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 114,648.87 50,000.00 拓普滑板 州湾新区,九期 统项目 土地 安徽寿县年产30万 安徽省淮南市寿 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县新桥国际产业 6 项目和年产50万套 48,730.39 35,000.00 安徽底盘 园新桥大道与健 汽车内饰功能件项 康路交叉口东北 目 侧 202291 地块 湖州长兴年产80万 浙江省湖州市长 套轻量化底盘系统 兴县长兴经济技 7 项目和年产40万套 81,556.29 50,000.00 湖州拓普 术开发区 318 国 汽车内饰功能件系 道原南方水泥地 统项目 块 浙江省宁波市北 仑区北仑大碶沿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 8 30,000.00 20,000.00 域想智行 山河南路 项目 BLZB13-06-38-b 地块 合计 783,429.75 400,000.00 / / 4-1-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部门批准/备案 1.重庆年产 1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 6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根据重庆底盘取得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202-500106-04-01-572228),该项目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 意予以项目备案。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渝(沙)环准 [2022]021 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重庆市沙坪坝区生 态环境局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该项目建 设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及风范环境风 险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2.宁波前湾年产 2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根据拓普滑板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码:2211-330252-04-01-281247),该项目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同 意予以项目备案。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甬新环建[2022]74 号《关于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年产 2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 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对配建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 收报告。 3.宁波前湾年产 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 130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 目 根据拓普滑板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码:2211-330252-04-01-770434),该项目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同 意予以项目备案。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甬新环建[2022]76 号《关于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 4-1-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年产 130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 境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对配 建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4.宁波前湾年产 16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根据拓普滑板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码:2211-330252-04-01-510539),该项目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同 意予以项目备案。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甬新环建[2022]77 号《关于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年产 16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 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对配建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 收报告。 5.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域想智行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码:2209-330206-04-01-810574),该项目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予以项 目备案。 该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未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纳入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6.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项目 根据安徽底盘取得的《关于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 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备案通知》和《寿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210-340422-04-01-690157),该项目已由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予以项目 备案。 根据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出具的淮(寿)环评[2022]84 号《关于拓普底盘系统(安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 4-1-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要 求该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 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7.湖州长兴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系统项目 根据湖州拓普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码:2211-330522-04-01-504616),该项目已由长兴县浙江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项目备案。 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湖长环建[2023]2 号《关于 湖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汽车 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项目 环评报告结论,要求该项目建设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环境 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依法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8.宁波前湾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根据拓普滑板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码:2211-330252-04-01-617694),该项目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同 意予以项目备案。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甬新环建[2022]75 号《关于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 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对配建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 收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项目用地 1.重庆年产 1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 6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就“重庆年产 1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 6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的 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主体重庆底盘已取得“渝(2022)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 4-1-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000233685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座落于重庆沙坪坝区(西永 Aj 组团 Aj 分区 Aj01-14-1/05 地块),土地面积 120,268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2 年 1 月 28 日。 2.宁波前湾年产 2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就“宁波前湾年产 22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 主体拓普滑板已取得“浙(2022)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 0009546 号”《不 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座落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 III202042#地块),土地面 积 255,003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2 年 3 月 10 日。 3.宁波前湾年产 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 130 万套热管理系统项 目 就“宁波前湾年产 11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 130 万套热管理系统 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主体拓普滑板已取得“浙(2022)慈溪(杭州湾) 不动产权第 0064190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座落于宁波前湾新区(十塘 横江以北区块 03-05 地块),土地面积 181,847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2 年 10 月 20 日。 4.宁波前湾年产 16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就“宁波前湾年产 16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 主体拓普滑板已取得“浙(2022)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 0064191 号”《不 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座落于宁波前湾新区(十塘横江以北区块 03-04b 地块), 土地面积 99,499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 为 2072 年 10 月 20 日。 5.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就“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主体域想智行已取得 “浙(2022)宁波市(北仑)不动产权第 0040656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项 目座落于北仑区大碶育王山路南、沿山河南路西,土地面积 19,172 平方米,土 4-1-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2 年 8 月 1 日。 6.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项目 就“安徽寿县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 件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底盘已取得“皖(2022)寿县不动产 权第 0027591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坐落于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新桥大 道与健康路交口东北侧,土地面积 133,334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 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2 年 9 月 29 日。 7.湖州长兴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 系统项目 就“湖州长兴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 件系统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主体湖州拓普已取得“浙(2023)长兴县 不动产权第 0003454 号”《不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座落于李家巷镇石泉村,土 地面积 101,624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3 年 2 月 2 日。 8.宁波前湾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就“宁波前湾年产 50 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的项目用地,该项目实施 主体拓普滑板已取得“浙(2022)慈溪(杭州湾)不动产权第 0009632 号”《不 动产权证书》。该项目座落于宁波杭州湾新区(甬新 III202114#地块),土地面 积 103,232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72 年 3 月 10 日。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涉项目用地,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已落实了相应的项目用地来源,能够合法拥有 相应项目用地的产权。 (四)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23 号”《关于核准宁波 4-1-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拓普集团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91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67,867,000 元。 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增至 64,910 万元,该等注 册资本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154 号” 《验资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2 号”《关于核准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拓普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78,477,75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95,141,174.16 元。拓普集 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增至 727,577,758 元,该等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536 号” 《验资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82 号”《关于核准宁 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拓普集团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7,058,82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99,999,977.50 元。拓普 集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增至 1,102,046,572 元,该 等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47 号”《验资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30 号”《关于核准宁 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拓普集团向社 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5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募集资金 总额为 2,500,000,000 元。拓普集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该等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 号” 《验资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立信会计师对拓普集团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65 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立信会计师认 为,前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4-1-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拓普集团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拓普集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募 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拓普集团不存在擅自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依据公司的说明,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清晰、明确、具体的发展规划,发行人 的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公司主要致力于汽车减震产品、底盘系统、内饰功能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在此基础上顺应汽车行业节能降耗、电动化及无人驾驶的发展趋势,开发 轻量化底盘系统、汽车电子、热管理系统及空气悬架系统系列产品。公司将不断 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提高管理效率,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综合竞争 实力。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查询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全资、 控股子公司无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对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产状况、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1.拓普机电海关行政处罚 2019 年 6 月 20 日,拓普机电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报关单号为 310120190518204898。因货物申报品名、税则号列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涉 案案值为人民币 8.87 万元,2019 年 06 月 28 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处罚 款人民币 0.3 万元。 4-1-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 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 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 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 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 5%以上 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 30%以上 2 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 10%以上 50%以下罚 款。” 拓普机电受到上述处罚后已及时改正并足额缴纳罚款,其所受到的上述行政 处罚均系依据罚款裁量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2.平湖拓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020 年 6 月 10 日,平湖拓普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 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善后处理费等)人民币 121 万元。平湖市 应急管理局认定平湖拓普因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平应急罚[2020]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罚 款 23 万元的行政处罚。 平湖拓普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足额缴纳罚款。2021 年 11 月 10 日,平湖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根据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 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事故等级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事故,上述行政 处罚属于一般安全事故涉及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3.拓普声动税务行政处罚 4-1-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向拓普声动下发了“甬税稽三 罚[2020]171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拓普声动收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并以业务招待费入账,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已纳税调增 40%,在企业所得税税 前列支问题发票金额的 60%,导致少记 2017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60,000.00 元的行 为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税款 15,000.00 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 7,5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 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 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普声动受到上述处罚后已及时改正并足额缴纳罚款,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 查局认定拓普声动能主动承认并预交了查补税款,给予从轻处罚。拓普声动所受 到的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裁量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 处罚。 4.拓普部件税务行政处罚 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向拓普部件下发了“甬税稽三 罚[2020]208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拓普部件取得不合规发票并列支 期间费用,导致少计 2017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38,300.00 元的行为处以所偷企业 所得税税款 34,575.00 元的百分之八十的罚款,计 27,66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 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 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拓普部件受到上述处罚后已及时改正并足额缴纳罚款,其所受到的上述行政 处罚系依据罚款裁量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5.拓普集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拓普集团下发了“甬仑卫职 罚[2021]00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拓普集团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 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 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情形作出警告并处罚款 8 万 元的行政处罚。 拓普集团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完成整改并足额缴纳罚款,2021 年 11 月 10 日,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确认上述处罚属于从轻处罚, 上述行为已整改,未造成严重后果,该行政处罚案件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结案。 6.沈阳拓普消防行政处罚 2021 年 5 月 6 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沈阳拓普下发了 “202121011300050 号”《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核定单》,对沈阳拓普消防设施、 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 好有效的行为处以罚款 5,9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 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可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沈阳拓普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足额缴纳罚款,沈阳市 沈北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认定沈阳拓普积极消除违法行为或整改火灾隐患,具有从 轻情节。其所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罚款裁量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不属于 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7.平湖拓普环保行政处罚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向平湖拓普下发了“嘉环(平)罚字 [2021]4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平湖拓普危废仓库未设置气体导出口和气 4-1-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体净化装置,仓库地面无导流沟和液体收集装置的情形作出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 的行政处罚。 平湖拓普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完成整改并足额缴纳罚款。2021 年 9 月 14 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出具《证明》,确认平湖拓普的上述行政 处罚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8.平湖拓普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行政处罚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向平湖拓普下发了“平市监处字 [2021]43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平湖拓普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蓄电池平衡 重式叉车的行为作出罚款 3 万元的行政处罚。 平湖拓普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完成整改并足额缴纳罚款。同时,平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平湖拓普特种织物有限公 司的情况说明》,确认平湖拓普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9.拓普集团税务行政处罚 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向拓普集团下发了“甬税稽 三罚[2021]326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拓普集团收用虚开发票,入账 计入成本并在税前扣除,导致少计 2015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0,669.94 元、少计 2016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71,788.40 元、少计 2017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8,309.17 元 的行为处以所偷企业所得税 48,602.97 元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 24,301.4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 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 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拓普集团受到上述处罚后已及时改正并足额缴纳罚款,其所受到的上述行政 处罚系依据罚款裁量比例的较低限度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10.宁波千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宁波千汇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 事故造成 2 人死亡。宁海县应急管理局认定宁波千汇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 到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出具“(宁)应急罚[2022]200010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罚款 65 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规定处以罚款,其中,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 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宁波千汇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已及时完成整改并足额缴纳罚款。2022 年 11 月 22 日,宁海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宁波千汇在 202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于上述证明以及所受 处罚的法律依据,宁波千汇的上述行政处罚系基于一般安全事故而对安全生产主 体作出的行政处罚,所受处罚金额未达该类事故罚款裁量金额的上限,事故调查 期间,宁波千汇积极配合调查,妥善处理善后事项,主动消除社会影响,按时缴 纳罚款。宁波千汇的本项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所受的上 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 大人员伤亡和恶劣社会影响,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三)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查询并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调查问卷,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 4-1-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查询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确认,发行人 未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查询并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确认,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 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十一、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进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程序及实质条件已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 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 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1-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徐 晨 经办律师: 余 蕾 李嘉言 4-1-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 电话/Tel:+862152341668 传真/Fax:+86215243332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6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据与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担任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 简称“原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原律师 工作报告”)。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上 证上审(再融资)[2023]96 号”《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之要求,本所对《问询函》中 发行人律师需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关于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原法律意见书和原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的补充。本所及经办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及适当的核查;对于无直接证据材料的,本 所律师依赖于相关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意见。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和原律 师工作报告中声明的事项、释义等有关内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7-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 录 第一节 引言 ................................................................................................................. 3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 4 一、 《问询函》第 8 题 ........................................................................................................... 4 第三节 签署页 ............................................................................................................. 8 7-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一节 引言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必 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上述保 证系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或某些会计、评估等非法律专业的 事项,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4、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6、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是针对《问询函》 的回复。 7-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问询函》回复 一、《问询函》第 8 题 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控股股东迈科香港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69,368 万 股,其中 20,000 万股存在质押情况,质押到期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请发行 人说明:迈科香港股票质押的原因,以及质押金额的具体用途,并结合质权实现 形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说明是否具备偿还股票质押债务的 能力以及潜在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核查迈科香港的公司登记资料、2022 年财务报表; 2. 核查迈科香港签署的贷款融资协议、股票质押协议; 3. 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其质押 登记费凭证; 4. 核查迈科香港取得融资贷款及认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明细清单; 5. 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迈科香港的 股票明细对账单; 6. 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的《个人信用报告》; 7. 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公开渠道对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用情况进行网络检索; 8. 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说明。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律师发表如下意见: (一)迈科香港股票质押的原因,以及质押金额的具体用途 1.迈科香港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7-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2 年 6 月 24 日,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香港”)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 《 RMB SINGLE CURRENCY UNCOMMITTED TERM LOAN FACILITY AGREEMENT OF UP TO RMB 1.68 BILLION》(《最高 16.8 亿元人民币的人民 币单一货币非承诺性定期贷款融资协议》,以下简称“《贷款融资协议》”), 约定由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向迈科香港提供一笔贷款,该贷 款的相关情况如下: 贷款额度 16.8 亿元人民币 年化利率 4.8% 自贷款首次发放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日期,或贷款人同意的其他日 贷款融资期限 期 用于支付或置换借款人迈科香港认购拓普集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交易对价,偿付本次融资利息和用作利息备付金。借款人迈 贷款融资投向 科香港认购拓普集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对价不超过人民 币 16 亿元人民币 补仓线 35% 同日,迈科香港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签署 《证券质押合同》,约定出质人迈科香港以其持有的 200,000,000 股拓普集团股 票(“质押证券”)质押给质权人,作为《贷款融资协议》项下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利息、违约金及债权实现费用等提供质押担保。 迈科香港本次股票质押的 200,000,000 股拓普集团股票,占质押时迈科香港 所持股票的比例为 28.83%,占质押时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 18.15%。上述质押 股票在质押日对应参考市值为 136.86 亿元,远高于 16.8 亿元的贷款额度,其原 因主要系出质人迈科香港作为境外公司,股票质押的部分手续需要至境外办理, 且由于迈科香港拟办理该笔质押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受当时外部环境影响, 办理流程较为繁琐,若后期拓普集团股价下降导致出质人需要补充质押,则需要 再次履行上述繁琐手续。因此,出于谨慎考虑,为尽量避免出现需要补充质押的 情况,出质人迈科香港此次质押股票数量较多。 2.迈科香港质押金额的具体用途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迈科香港于 2022 年 7 月认购拓普 集团发行并向迈科香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 15,732,660 张,认购金额为 7-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573,266,000 元。 根据上述,迈科香港股票质押的原因系为其于《贷款融资协议》项下的 16.8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该 16.8 亿元贷款系用于认购拓普集团发行的不超过 16 亿元 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迈科香港股票质押的原因及质押金额的具体用途具有 合理性。 (二)结合质权实现形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说明是否 具备偿还股票质押债务的能力以及潜在风险 1.质权实现形式 根据《证券质押合同》,在发生合同约定的质权行权情形时,质权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可以与出质人迈科香港协议以质押证券折价,也可以 就拍卖、变卖质押证券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证券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 参照市场价格。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是否具备偿还股票质押债务的能力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迈 科香港目前通过股票质押融资金额为 16.8 亿元,迈科香港目前财务状况、信用 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迈科香港的基本情 况、最近一年(2022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如下: ①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00 港元 企业类型 港资企业 主要业务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股权结构 邬建树持股 100% 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港元 总资产 3,722,390,725.41 7-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净资产 1,674,467,843.90 营业收入 4,251,155.31 净利润 131,734,278.9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资产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控股股东迈科香港的主要资产为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693,680,000 股,以 2023 年 4 月 12 日市价(57.46 元/股)测算,迈科香港 持有公司股票价值约为 398.59 亿元,其中,未质押股份对应市值约为 283.67 亿 元;除持有公司股份外,迈科香港亦持有公司 15,732,66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2023 年 4 月 12 日市价(127.6 元/张)测算,迈科香港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价值约为 20.07 亿元。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除通过迈科香港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还直 接及间接通过筑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617,938 股(均不存在质押的情况),以 2023 年 4 月 12 日市价(57.46 元/股)测算,实际控制人邬建树持有公司股票价 值约为 7.25 亿元。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实际控制人邬建树财务状况良好,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较高,足以覆盖股票质押债务。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信用状况 根据控股股东迈科香港的说明及实际控制人邬建树的《个人信用报告》,公 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及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 最近 5 年内不存在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同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 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公开渠道,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实际控制人邬建树目前财务状况、信用状况 良好,具备偿还股票质押债务的能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7-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徐晨 经办律师: 余蕾 —————————— —————————— 李嘉言 —————————— 7-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层 邮编:200041 27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4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目 录 第一节 引言 ................................................................................................................. 4 第二节 正文 ................................................................................................................. 5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二、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5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条件........................................................... 6 四、 发行人的设立........................................................................................... 9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9 六、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9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0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1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1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5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9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30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0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30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31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 31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安全生产 ................. 32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32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 32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33 二十一、 结论意见.......................................................................................... 34 第三节 签署页 ........................................................................................................... 35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36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56 4-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拓普集团”)的委托,担任发行 人申请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律师工作 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与 律师工作报告合称“原法律意见书”)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 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律师现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就发行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的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4-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原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补充。本 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相关文件资料进 行了必要及适当的核查;对于无直接证据材料的,本所律师依赖于相关当事人 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意见。本所在原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声 明的事项、释义等有关内容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 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目的使用, 不能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4-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一节 引言 律师声明事项: (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二)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 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四) 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对其 进行访谈的访谈笔录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 明。 (六)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七)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未作定义的名称、词语应与原法律意见书和补充 法律意见书(一)中所定义的名称、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4-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二节 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已针对 发行人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3]第 ZF10438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2 年度《审计报 告》”)。本所律师依据上述审计报告以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对发行人补充事 项期间发生的需补充披露的重大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及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拓 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的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就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决议内容、授权范围、 授权程序合法有效且前述批准和授权仍在有效期内,但仍需经上交所的审核同 意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 资格。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系依法 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资格。 4-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质条件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 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条件 和价格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 股票面值为 1 元,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3.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对本次发行的新 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等事项作出了 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本次向 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 或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编制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65 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 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 4-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发行人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通过公开市场信息的检索,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及提供的无犯罪 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公开市场信息的检索,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调查,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调查,发行 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所列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属于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企业的情形; (3)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 4-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对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 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基于 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数量,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第一款及 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 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发 行价格及发行对象的确定方式符合《注册办法》第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第一 款及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九条 规定的相关条件。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迈科香港(邬 建树全资拥有)及其一致行动人筑悦投资(迈科香港的全资孙公司)合计持有 发行人 699,087,630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63.43%,实际控制人邬建树 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 7,210,308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0.65%。根据本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方 案 , 公 司 拟 向 不 超 过 35 名 的 特 定 投 资 者 发 行 不 超 过 330,613,971 股股票,按照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迈 4-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科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筑悦投资的持股比例下降至不低于 48.80%,邬建树先生 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之和下降至不低于 49.30%,迈科香港仍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邬建树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适用《注册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须经 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之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继续 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办法》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 实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 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 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未发生变化。 六、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一)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主要股东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693,680,000 62.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9,908,776 2.71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 10,362,985 0.94 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356,036 0.7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 8,086,813 0.73 4-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邬建树 7,210,308 0.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 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6,714,146 0.61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 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5,755,440 0.52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 优质企业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5,505,150 0.50 基金 宁波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407,630 0.49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迈科香港已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200,000,000 股股份办理质押,占 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8.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5%。 (二)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情况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确认,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 化。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发行人公开发行的 2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拓普转债”自 2023 年 1 月 20 日起进入转股期,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累计已有人民币 114,000 元拓普转债转换成公司 A 股 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1,596 股,占拓普转债转股前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比 例 约 为 0.000145% 。 据 此 , 发 行 人 的 股 本 由 1,102,046,572 股 增 加 至 4-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102,048,168 股。 八、 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以 及发行人重要境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未发生 实质性变化。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查验,于补充事项 期间,发行人重要境外子公司拓普美国与拓普北美的基本情况未发生实质性变 化,拓普美国与拓普北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已就设立拓普美国与拓普北美履行了发改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商务 部门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其他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的变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一)子公司、孙公司”。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 (一) 根据《编报规则 12 号》和目前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不包括发行人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或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持 有 发 行 人 1 迈科香港 693,68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62.94%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迈科香港持有发行人 693,680,000 股股份,通过 2 邬建树 筑悦投资持有发行人 5,407,630 股股份,直接持有发行人 7,210,308 股股份 2.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A 股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迈科 香港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 A 股股东。 4-1-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邬建树 董事长 王斌 董事、总经理 吴伟锋 董事、副总经理 潘孝勇 董事、副总经理 蒋开洪 董事、副总经理 王伟玮 董事 汪永斌 独立董事 周英 独立董事 赵香球 独立董事 王明臻 董事会秘书 颜群力 监事会主席 段小成 监事 李卫国 职工监事 洪铁阳 财务总监 4. 发行人的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拓普电器 发行人持有 50%股权 2 博格思拓普 发行人持有 50%股权 5. 发行人的其他主要关联方 序号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1 迈科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 筑悦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 派舍置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GAOYUET 4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CO.,LIMITED 5 高悦国际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 高悦电气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1-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号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7 高悦智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8 高悦电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9 高悦新能源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 高悦软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SKYLER 11 INTERNATIONAL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CO.,LTD 12 宁波金索尔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3 宁波宏科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4 宁海赛普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5 宁海锦新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持股且施加 16 宁海中昊 重大影响的企业 17 宁海清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8 宁海金索尔 该企业已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注销 (二)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2022 年度与关联方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占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比例(%) 拓普电器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5,819,976.18 0.0379 博格思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96,673,748.67 0.6302 重庆拓普 商品、劳务等 市场价 6,264,144.32 0.0408 合计 108,757,869.20 0.7090 2.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定价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元) 方式 (%) 4-1-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关联交易定价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企业名称 交易内容 金额(元) 方式 (%) 拓普电器 材料 市场价 557,591.82 0.0046 博格思拓普 材料 市场价 11,226,212.12 0.0926 宁波金索尔 材料 市场价 5,680,753.83 0.0469 宁海赛普 材料 市场价 3,344,571.77 0.0276 宁海锦新 材料 市场价 13,729,540.98 0.1133 宁海中昊 材料 市场价 23,847,150.57 0.1967 宁海清清 材料 市场价 6,233,189.97 0.0514 宁波宏科 材料 市场价 136,342,741.42 1.1248 高悦智能 设备 市场价 84,851,924.43 0.7000 高悦电机 材料 市场价 29,679,129.38 0.2448 高悦电气 劳务 市场价 7,636,009.78 0.0630 合计 323,128,816.10 2.6657 3. 关联租赁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占主营业务收入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比例(%) 博格思拓普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619,266.06 0.0040 高悦电机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198,165.14 0.0013 合计 817,431.20 0.0053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占主营业务成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金额(元) 本比例(%) 高悦电气 房屋建筑物 市场价 3,129,489.91 0.0258 合计 3,129,489.91 0.0258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1-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交易内容 2022 年金额(元)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8,246,800.00 合计 18,246,800.00 5. 关联担保 (1)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 款额度为人民币 44,000.00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 3302202201100001187,该 笔长期借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公司拓普汽车电子以 坐落于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六路北侧(甬新 G-156#地块)的不动产为公司提 供抵押担保。 (2)公司作为担保方 发行人 2022 年度不存在新增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均系正常经营往来过程中发生, 无其他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三)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 程序。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未 发生变化。 (四)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情况。于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新增经 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五)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未发生变化。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 子公司、孙公司 4-1-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与拓普机电在墨西哥新设一家 全资子公司: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墨西哥”)。拓普墨 西哥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拓普墨西哥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查验,拓普墨西哥由发行人与拓普 机电共同出资设立,发行人持股 99%、拓普机电持股 1%,该公司中文名称为 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TUOPU GROUP MEXICO, S. de R. L. de C. V.,注册资本 50,000 比索,于 2022 年 10 月 3 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地址为 墨西哥新莱昂州蒙特雷市。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拓普墨西哥主要从事汽车 零部件制造、销售,以辐射北美地区。 (二) 不动产权 1.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 增 3 项土地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权面积/ 他项 权利人 权利类型 权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 用途 权利 (㎡) 寿县新桥国际 皖(2022)寿县 安徽底 土地使用 产业园新桥大 工业 不动产权第 133,334 无 盘 权 道与健康路交 用地 0027591 号 口东北侧 浙(2022)慈溪 宁波前湾新区 拓普滑 土地使用 (杭州湾)不动 (十塘横江以 工业 181,847 无 板 权 产权第 0064190 北区块 03-05 用地 号 地块) 浙(2022)慈溪 宁波前湾新区 拓普滑 土地使用 (杭州湾)不动 (十塘横江以 工业 99,499 无 板 权 产权第 0064191 北区块 03-04b 用地 号 地块) 4-1-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土地使用 权和房屋所有权。 2. 租赁房产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披露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 租赁房产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 增 1 处租赁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场地/面积 租期 租金 号 长兴县李家巷镇老虎 洞村天盛产业园区 6 都市股份 2022.12.15- 1. 湖州拓普 号、7 号、8 栋、9 3,852,000 元/年 有限公司 2024.03.31 栋,共 21,400 平方 米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履行情况正常。 (三) 知识产权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拥 有的注册商标、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以及域名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以及域名 情况如下: 1. 注册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共获得 82 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商标,具体情况详 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 标”。 2. 专利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共获得 614 项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授权的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4-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 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于中国境内拥有 3 项已登记的 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登记号 软件全称 版本号 著作权人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拓普汽车热管 2021SR 1 理数字化车间 V1.0 发行人 2021.08.22 2021.09.03 1321293 管理系统 轿车动力总成 悬置系统设计 发行人、 2010SR 与优化软件[简 2 V1.18 华南理工 2009.10.11 2012.05.15 016881 称:动力总成 悬置系统设计 大学 与优化软件] 拓为 IBS 无限 种类有限次数 2017SR 故障冻结帧记 3 V1.0 上海拓为 未发表 2017.02.08 035195 录软件[简称: 故障冻结帧记 录软件] 4. 域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于中国境内拥有 2 项已备案的互联网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审核通过日期 序号 域名 持有人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年.月.日) 1 tuopu.com 发行人 2021.07.27 浙 ICP 备 05009761 号-1 2 112.14.30.214 发行人 2021.07.27 浙 ICP 备 05009761 号-2 (四) 发行人主要财产上的担保 依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拓普集 团以其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为其举借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该等抵押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 务之(四)抵押合同”。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 披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为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举借 4-1-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外,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其他主要财 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没有限制,不存在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或对发行人生产 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 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协议 1. 依据发行人与宁波世纪东港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签署的《采购总 合同》,约定由发行人向宁波世纪东港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零配 件及产品加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发协 议》《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双方 以签订《生产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生 产采购合同》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内,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三个 日历年,但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2. 依据发行人与兰溪市博远金属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签署的《采购总合 同》,约定由发行人向兰溪市博远金属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零配件及 产品加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发协议》 《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双方以签 订《生产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生产采 购合同》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 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三个日历 年,但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3. 依据发行人与宁波帅元电声元件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签署的《采购总 合同》,约定由发行人向宁波帅元电声元件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零配 件及产品加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发协 4-1-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议》《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双方 以签订《生产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生 产采购合同》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内,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三个 日历年,但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4. 依据发行人与仪征海天铝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签署的《采购总合同》, 约定由发行人向仪征海天铝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零配件及产品加 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发协议》《技术协 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双方以签订《生产 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生产采购合同》 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如合同任 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三个日历年,但合 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5. 依据发行人与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签署的《商务 协议》,约定由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零部件,约定了发行 人所采购的产品零件号、产品名称、出厂单价,具体数量和交付期限按发行人 具体订单所列要求为准。该协议为长期协议。 6. 根据发行人与上海丹顺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签署的《采购总合同》, 约定由发行人向上海丹顺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零配件及产品加 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发协议》《技术协 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双方以签订《生产 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生产采购合同》 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如合同任 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三个日历年,但合 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7. 依据发行人与山西瑞格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签署的《采购 4-1-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总合同》,约定由发行人向山西瑞格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 零配件及产品加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 发协议》《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 双方以签订《生产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 《生产采购合同》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 个月内,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 三个日历年,但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8. 依据发行人与平湖华申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签署的《采购 总合同》,约定由发行人向平湖华申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外协件、 零配件及产品加工等产品或服务,针对外协件新产品开发事宜,双方签订《开 发协议》《技术协议》《质量协议》等文件,针对无需或已完成新产品开发的, 双方以签订《生产采购合同》及订单的方式进行合作,供货价格以《开发协议》 《生产采购合同》或其他书面约定为准。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前一 个月内,如合同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延长 三个日历年,但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日历年。 9. 依据发行人与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签署的 《价格协议书》,约定由天纳克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零部件, 约定了发行人所采购的产品名称、产品图号、出厂单价,具体数量和交付期限 按发行人具体订单所列要求为准。该协议书价格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 10. 依据发行人与上海钢晔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签署的《钢板期货买 卖合同》,约定由上海钢晔实业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供应钢板,具体的钢板牌号、 品牌、单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按发行人具体订单 所列要求为准。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二) 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协议 1. 依据拓普集团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通条款》 的框架协议,约定由拓普集团向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汽车零部件产 4-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品,双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相关协议、供货计划、月采购订单、供货和交付、 质量标准与要求、包装和运输、结算方式、最优惠价格承诺、扣款、不合格品 的处理、知识产权、卖方技术资料的使用、信息保密、质量保证、召回和维修、 政府资料提交、第三方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合同解除、订单的解除、卖方的 索赔、项目取消、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2. 依据拓普集团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般条款》的框架 协议,约定由拓普集团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汽车零部件产品,双 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包装运输和单据、付款、交付、快捷发运、产能和工装模 具、供应商质量和开发、检查、检验与接收、变更、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保证、 质量保证、维修件和替换件、成分说明和特殊警告、上汽集团财产、供应商财 产、知识产权、缺陷和召回、保险、保密和广告、抵消/扣除、付款和税收、合 同终止和接触、违约金、赔偿、救济、产品责任索赔等进行了约定。 3. 依据拓普集团与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般条款》的框架协议, 约定由拓普集团向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汽车零部件产品,双方就产品销 售涉及的装运付款和审计权、交付进度、加急发运、变更、供货商质量及检查、 不合格货物处理、货物说明、违约、合同终止、知识产权、赔偿、保险、服务 和更换零件、关税处理以及相关特别条款等进行了约定。 4. 依 据 拓 普 部 件 与A客 户 签 署 的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rototype or Production Parts or Services(China)》,约定由拓普部件向A客户提 供汽车零部件产品,双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供货、采购订单、产品质量、服务、 供应短缺、安全库存、包装和装运、交货条件、交货时间、支付价格、发票、 付款条件、质量约定、保证、A客户损失、第三方索赔、遵守法律、知识产权、 买卖方权利、合同期限和终止、保密信息、转让、不可抗力、劳动合同、信用 证、保险、责任限制等进行了约定。 5. 依 据 拓 普 声 动 与A客 户 签 署 的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rototype or Production Parts or Services (China)》,约定由拓普声动向A客户提 供汽车零部件产品,双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供货、采购订单、产品质量、服务、 供应短缺、安全库存、包装和装运、交货条件、交货时间、支付价格、发票、 付款条件、质量约定、保证、A客户损失、第三方索赔、遵守法律、知识产权、 买卖方权利、合同期限和终止、保密信息、转让、不可抗力、劳动合同、信用 4-1-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证、保险、责任限制等进行了约定。 6. 依 据 拓 普 机 电 与A客 户 签 署 的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for Prototype or Production Parts or Services(China)》,约定由拓普机电向A客户提 供汽车零部件产品,双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供货、采购订单、产品质量、服务、 供应短缺、安全库存、包装和装运、交货条件、交货时间、支付价格、发票、 付款条件、质量约定、保证、A客户损失、第三方索赔、遵守法律、知识产权、 买卖方权利、合同期限和终止、保密信息、转让、不可抗力、劳动合同、信用 证、保险、责任限制等进行了约定。 7. 依据拓普部件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乘用车生产 性物料采购通则》,约定由拓普部件向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汽 车零部件产品,双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产品开发、订单及交付、产品价格及交 付、质量及售后保证、分供方管理、变更、工装模具及财产、有毒有害物质管 控、知识产权、信息保密等进行了约定。 8. 依据拓普声动与General Motors LLC签署的《Purchase Contract》,约定由 拓普声动向General Motors LLC提供汽车零部件产品,双方就产品销售涉及的产 品价格、付款方式、交付、运输及包装、维修及更换、不合格货物的处理、变 更、质量、产品保修、知识产权、赔偿、不可抗力、保险、保密信息、合同期 限及终止等进行了约定。 上述销售合同均为框架性协议,双方就价格或定价原则、质量、技术要 求、运输及交货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合同期限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 在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通过网络、传真等形式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确定具 体供货数量和交货日期。 (三)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共计 20 笔,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金 签订日期 序 担保方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额(万 (年.月. 借款期限 号 式 元) 日) 杭州湾 国家开 发行人 3302202101 2021.12.09- 1 新区光 发银行 6,000 2021.12.09 提供抵 100001111 2033.12.09 伏 宁波市 押担保 4-1-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借款金 签订日期 序 担保方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额(万 (年.月. 借款期限 号 式 元) 日) 分行 (2021)进 中国进 发行人 出银(甬信 出口银 提供最 2 发行人 30,000 2021.12.27 24 个月 合)字第 1- 行宁波 高额抵 117 号 分行 押担保 宁波银 行股份 05100LK22 拓普机 1,100 万 3 有限公 2022.01.21 12 个月 / BG242H 电 美元 司北仑 支行 宁波银 行股份 05100LK22 拓普机 800 万美 4 有限公 2022.02.23 12 个月 / BGGC71 电 元 司北仑 支行 (2022)进 中国进 发行人 出银(甬信 出口银 提供最 5 发行人 50,000 2022.03.25 24 个月 合)字第 1- 行宁波 高额抵 025 号 分行 押担保 宁波银 行股份 05100LK22 2022.11.10- 6 发行人 有限公 4,000 2022.03.29 / BHA472 2024.05.10 司北仑 支行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杭州湾 2022 拓普汽 7 司宁波 10,000 2022.04.28 12 个月 / 人借 0012 车电子 杭州湾 新区支 行 中国光 大银行 甬中山 股份有 2022.05.24- 8 发行人 10,000 2022.05.24 / DK2022203 限公司 2023.06.19 宁波分 行 兴银甬短字 兴业银 拓普机 行股份 2022.05.30- 9 第海曙 10,000 2022.05.30 / 电 有限公 2023.05.29 220035 号 司宁波 4-1-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借款金 签订日期 序 担保方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额(万 (年.月. 借款期限 号 式 元) 日) 分行 兴业银 兴银甬短字 行股份 拓普部 2022.05.30- 10 第海曙 有限公 10,000 2022.05.30 / 件 2023.05.29 220036 号 司宁波 分行 (2022)进 中国进 发行人 出银(甬信 出口银 提供最 11 发行人 50,000 2022.06.14 24 个月 合)字第 1- 行宁波 高额抵 055 号 分行 押担保 国家开 拓普汽 3302202201 发银行 2022.06.16- 车电子 12 发行人 44,000 2022.06.16 100001187 宁波市 2024.06.16 提供抵 分行 押担保 杭州银 行股份 161C110202 有限公 2022.06.15- 13 发行人 10,000 2022.06.16 / 200021 司宁波 2023.06.12 北仑支 行 招商银 行股份 IR22061600 2022.06.16- 14 发行人 有限公 30,000 2022.06.16 / 00021 2023.06.16 司宁波 分行 (2022)进 中国进 发行人 出银(甬信 出口银 提供最 15 发行人 40,000 2022.06.16 24 个月 合)字第 1- 行宁波 高额抵 056 号 分行 押担保 中国银 行股份 北仑 2022 拓普部 16 有限公 20,000 2022.06.23 12 个月 / 人借 103 件 司北仑 分行 中国工 商银行 0390100095 股份有 -2022 年 17 发行人 限公司 10,000 2022.10.31 24 个月 / (保税)字 宁波保 00552 号 税区支 行 4-1-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借款金 签订日期 序 担保方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额(万 (年.月. 借款期限 号 式 元) 日) 中国工 商银行 0390100095 股份有 -2022 年 18 发行人 限公司 10,000 2022.10.31 24 个月 / (保税)字 宁波保 00553 号 税区支 行 中国工 商银行 0390100095 股份有 -2022 年 19 发行人 限公司 10,000 2022.10.31 24 个月 / (保税)字 宁波保 00554 号 税区支 行 (2022)进 中国进 发行人 出银(甬信 出口银 20 发行人 30,000 2022.11.14 24 个月 提供抵 合)字第 1- 行宁波 押担保 135 号 分行 (四) 抵押合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与银行签订的重大抵押合同共计 4 笔,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债 主债权确定 序 权最高 期间/借款期 合同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债务人 抵押物 号 额(万 限(年.月. 元) 日) “浙 (2018) 3302202101 国家开发 北仑区不 100001111 杭州湾新 2021.12.09- 1 借款合同的 发行人 银行宁波 6,000 动产权第 区光伏 2033.12.09 抵押合同 市分行 0038080 号”土 地、房产 “浙 (2020) (2021)进 中国进出 北仑区不 出银(甬最 2021.12.16- 2 发行人 口银行宁 发行人 70,000 动产权第 信抵)字第 2023.12.15 波分行 0000958 1-018 号 号”土 地、房产 4-1-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担保债 主债权确定 序 权最高 期间/借款期 合同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债务人 抵押物 号 额(万 限(年.月. 元) 日) “浙 (2018) 北仑区不 动产权第 0037152 号”、 “浙 (2018) (2022)进 中国进出 北仑区不 出银(甬最 2022.03.25- 3 发行人 口银行宁 发行人 50,000 动产权第 信抵)字第 2027.03.24 波分行 0037154 1-003 号 号”、 “浙 (2018) 北仑区不 动产权第 0037156 号”土 地、房产 “仑国用 (2011) 第 11406 (2022)进 号”、 中国进出 出银(甬最 2021.12.16- “仑国用 4 发行人 口银行宁 发行人 80,000 信抵)字第 2027.03.24 (2011) 波分行 1-001 号 第 11405 号”土地 及其上房 产 “浙 (2017) 3302202201 国家开发 慈溪(杭 100001187 拓普汽 2022.06.16- 5 号借款合同 银行宁波 发行人 44,000 州湾)不 车电子 2024.06.16 的抵押合同 市分行 动产权第 0003047 号”土地 (五) 授信合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额度合同共计 1 笔,具体情况如下: 4-1-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最高限额 授信额度有效期 合同编号 授信申请人 授信人 号 (万元) (年.月.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 2022.06.08- 1 0899220506 发行人 35,000 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3.06.07 (六) 在建工程合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已完成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在建工程合同共计 26 笔,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同金额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内容 号 (万元)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宁波雅苑园林工 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 1 拓普电动车 2,668.18 程有限公司 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室 外附属工程 宁波臻乐建设工 杭州湾四期消防及工艺 2 拓普电动车 1,377.00 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工程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浙江信宇建设集 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 3 拓普电动车 7,473.00 团有限公司 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一 区土建总承包工程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精工工业建筑系 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 4 拓普电动车 16,502.32 统有限公司 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二 区总承包工程 山东宏鑫源钢结 杭州湾四期复合板及窗 5 拓普电动车 1,827.00 构安装有限公司 安装工程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宁波天茂钢结构 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轻量 6 拓普电动车 7,729.29 有限公司 化底盘系统模块项目一 区钢结构工程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 浙江中钦建设有 7 拓普电动车 和内饰功能件项目土建 6,399.00 限公司 总承包工程(II 标段)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 临海市第四建筑 8 拓普电动车 和内饰功能件项目土建 6,178.99 工程公司 总承包工程(I 标段)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 宁波天茂钢结构 9 拓普电动车 和内饰功能件项目 I 标 5,804.29 有限公司 段钢结构工程 4-1-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合同金额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内容 号 (万元)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底盘 浙江东南钢结构 10 拓普电动车 和内饰功能件项目 II 6,838.80 有限公司 标段钢结构工程 浙江中钦建设有 杭州湾五期市政工程、 11 拓普电动车 2,598.00 限公司 雨污水及绿化道路工程 浙江中钦建设有 杭州湾五期车间 CD 设 12 拓普电动车 2,281.97 限公司 备基础工程 浙江中钦建设有 滑板底盘系统项目 I 标 13 拓普滑板 7,691.00 限公司 段土建总承包工程 浙江至方建设有 滑板底盘系统项目(II 14 拓普滑板 6,248.00 限公司 标)土建总承包工程 宁波天茂钢结构 拓普杭州湾六期 I 标段 15 拓普滑板 8,226.00 有限公司 钢结构工程 华星钢构股份有 拓普杭州湾六期 II 标 16 拓普滑板 5,969.00 限公司 段钢结构工程 宁波淖升建设有 拓普集团杭州湾六期消 17 拓普滑板 限公司第一分公 2,778.00 防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司 宁波雅苑园林工 杭州湾六期市政工程、 18 拓普滑板 2,978.00 程有限公司 雨污水及绿化道路工程 浙江中钦建设有 杭州湾六期项目车间 A 19 拓普滑板 2,748.00 限公司 设备基础工程 浙江信宇建设集 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系 20 拓普滑板 6,573.00 团有限公司 统项目土建总承包工程 浙江东驰钢结构 拓普杭州湾七期项目钢 21 拓普滑板 5,430.00 有限公司 结构工程 余姚中淳高科桩 拓普杭州湾八期项目建 22 拓普滑板 1,006.00 业有限公司 设工程桩基工程 年产 100 万套轻量化底 四川航天建筑工 23 重庆底盘 盘系统模块和年产 50 7,152.96 程有限公司 万套内饰件项目 年产 100 万套轻量化底 宁波天茂钢结构 盘系统模块和年产 50 24 重庆底盘 6,123.93 有限公司 万套内饰件项目钢结构 工程 浙江信宇建设集 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 25 安徽底盘 9,393.30 团有限公司 盘项目和年产 65 万套 4-1-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合同金额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内容 号 (万元) 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土 建总承包工程 年产 30 万套轻量化底 宁波天茂钢结构 盘项目和年产 65 万套 26 安徽底盘 7,125.00 有限公司 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钢 结构工程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上述重大合同中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均合法有效,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情况,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未发生新的重大资产变化或收购兼并。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外,发行人不存在拟进行合 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其他增资扩股或拟进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 件所界定之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未对现行《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 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规范运作情况。 (二) 经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对现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未作修改。 (三) 经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 董事会会议以及 2 次监事会会议。经核查,发行人该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4-1-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 效。 (四)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继续符合《注册 办法》关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行的规定和要求。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构成、任职资格及其变化情况。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未发生变化。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一) 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及优惠政策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 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 的主要税种、税率及税收优惠情况未发生变化。拓普汽车电子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取得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核 发的“GR202233100803”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拓为已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核 发的“GR202233009476”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及其合法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于 2022 年度获得的财政补贴真实、合法、 有效。 (三)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于 报告期内的纳税合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说明或者经本 所律师对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的适当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 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被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 4-1-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安全生产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 标准、安全生产情况,该等事项于补充事项期间的更新情况如下: (一) 发行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或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除发行人子公司台州拓 普因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而被台州市生态环境 局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具“台环(临)罚[2022]9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以罚款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外,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未受到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有关台州拓普的上述行政处罚 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一)发行人 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主管部门出具的合 规证明文件或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于补充事项 期间,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或经本所律师检索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及市场公开信息,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 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受到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于补充 事项期间,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没有发生变化。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经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没有发生 变化。 4-1-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称“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系指金额 超过 50 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罚款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或虽然未 达到上述标准,但从性质及造成的结果而言对于发行人具有或将会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案件。 本所律师已在原法律意见书中论述了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情况。 (一)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 经本所律师对公开市场信息的查询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于补充事项期间, 发行人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 2. 发行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 1 起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向台州拓普下发台环(临)罚 [2022]9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台州拓普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 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形处以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如对发行 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其违法行 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 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于报告期内及补充事项期间,台 州拓普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较小,不属于上述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 和净利润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十二条,“未按 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 4-1-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物中贮存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 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经本所律师核查,台州拓普所受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系《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十二条规定的罚则下限,且未受到责令 停业或者关闭的处罚,其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台州拓普受到上述行政处 罚后已及时完成整改并足额缴纳罚款,没有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 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台州拓普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 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的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 处罚案件。 (三)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于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 结论意见 结合原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本 所律师认为: 发行人具有进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程序及实质条件已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4-1-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2023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徐 晨 经办律师: 余 蕾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嘉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 4-1-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商标 情况如下: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运载工具用自动转 向装置;测量器械 和仪器;运载工具 2022.05.28- 用测速仪;集成电 1 58911896 9 发行人 2032.05.27 路用晶片;运载工 具用恒温器;遥控 装置;运载工具用 电压调节器 汽车发动机冷却用 散热器;汽车发动 机排气净化装置 2022.05.21- 2 58900910 7 (催化反应器); 发行人 2032.05.20 汽车发动机废气再 循环系统;汽车发 动机消声器 2022.06.14- 集成电路用晶片; 3 58881329 9 发行人 2032.06.13 电阻材料 2017.08.28- 4 1087628 17 橡胶密封件 发行人 2027.08.27 2017.08.28- 5 1087627 17 橡胶密封件 发行人 2027.08.27 2017.08.07- 6 1071924 12 汽车零部件 发行人 2027.08.06 2017.08.07- 7 1071923 12 汽车零部件 发行人 2027.08.06 2017.08.07- 8 1071922 12 汽车零部件 发行人 2027.08.06 4-1-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五金器具;金属标 牌;金属柜;小五 金器具;车辆用金 2017.07.28- 属锁;挂锁;金属 9 1067319 6 发行人 2027.07.27 工具箱(空的); 金属工具盒(空 的);未加工或半 加工的普通金属 五金器具;金属标 牌;金属柜;小五 金器具;车辆用金 2017.07.28- 属锁;挂锁;金属 10 1067318 6 发行人 2027.07.27 工具箱(空的); 金属工具盒(空 的);未加工或半 加工的普通金属 2017.07.21- 金属机械密封件 11 1059451 7 发行人 2027.07.20 (机械配件) 2017.07.21- 金属机械密封件 12 1059439 7 发行人 2027.07.20 (机械配件) 陆、空、水或铁路 用机动运载工具; 陆地车辆用电动 机;陆地车辆用扭 矩变换器;汽车轮 2019.03.14- 13 30803116 12 胎;陆地车辆变速 拓普机电 2029.03.13 箱;陆地车辆用汽 油发动机;摩托车 减震器;缆车;婴 儿车;补内胎用全 套工具 半加工塑料物质; 垫片(密封垫); 非金属软管;隔音 材料;绝缘材料; 2021.04.21- 14 8211192 17 密封环;汽缸接 拓普机电 2031.04.20 头;未加工或半加 工树胶;橡胶或塑 料填料;橡皮减震 器 4-1-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补内胎用全套工 具;反冲式雪橇; 机动车减震器;缆 车;陆、空、水或 2021.04.21- 铁路用机动运载 15 8211177 12 拓普机电 2031.04.20 器;陆地车辆变速 箱;陆地车辆发动 机;陆地车辆转矩 变换器;汽车轮 胎;婴儿车 包装机(打包 机);泵(机器、 发动机或马达部 2021.09.07- 16 8211162 7 件);非手工操作 拓普机电 2031.09.06 手工具;加工塑料 用模具;铸造机 械;装卸设备 金属标志牌;金属 2021.05.14- 17 8211132 6 焊条;未加工或半 拓普机电 2031.05.13 加工普通金属 半加工塑料物质; 垫片(密封垫); 非金属软管;隔音 材料;绝缘材料; 2021.04.21- 18 8210874 17 密封环;汽缸接 拓普机电 2031.04.20 头;未加工或半加 工树胶;橡胶或塑 料填料;橡皮减震 器 补内胎用全套工 具;反冲式雪橇; 机动车减震器;缆 车;陆、空、水或 铁路用机动运载 2021.04.21- 19 8210818 12 器;陆地车辆变速 拓普机电 2031.04.20 箱;陆地车辆发动 机;陆地车辆转矩 变换器;汽车轮 胎;汽车轮胎;婴 儿车 4-1-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泵(机器、发动机 或马达部件);车 床;非手工操作手 2021.09.07- 工具;加工塑料用 20 8210764 7 拓普机电 2031.09.06 模具;减震器;金 属加工机械;马达 和引擎用风扇;铸 造机械;装卸设备 金属管夹;捆扎用 2021.09.07- 金属带;普通金属 21 8210692 6 拓普机电 2031.09.06 扣(五金器具); 五金器具 补内胎用全套工 具;机动车减震 器;缆车;陆、 空、水或铁路用机 2021.03.21- 22 8125696 12 动运载器;陆地车 拓普机电 2031.03.20 辆变速箱;陆地车 辆发动机;陆地车 辆转矩变换器;汽 车轮胎;婴儿车 泵(机器、引擎或 2022.10.21- 马达部件);汽车 域想电子 23 59512775 7 2032.10.20 水泵;汽车油泵; 商务 液压泵 运载工具用测速 仪;运载工具刹车 测试仪;运载工具 故障警告灯;运载 工具用自动转向装 置;运载工具用导 航仪器(随载计算 2022.04.07- 域想电子 24 59526499 9 机);电测量仪 2032.04.06 商务 器;运载工具点烟 器插座用电源适配 器;运载工具用后 视摄像头;运载工 具用恒温器;运载 工具报警器用遥控 器 技术研究;科学研 2022.06.14- 究;质量控制;车 域想电子 25 59517792 42 2032.06.13 辆性能检测;工业 商务 品外观设计 4-1-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阀(机器部件); 机器、马达和引擎 的液压控制器;电 磁阀(机器部 件);汽车发动机 59512775 2022.05.07- 域想电子 26 7 排气净化装置(催 A 2032.05.06 商务 化反应器);汽车 发动机废气再循环 系统;汽车发动机 冷却用散热器;汽 车发动机消声器 汽车底盘;汽车转 向指示臂;陆地车 辆用块式制动器; 陆地车辆刹车;陆 地车辆用刹车垫; 59509187 2022.05.07- 陆地车辆用碟式刹 域想电子 27 12 A 2032.05. 06 车;陆地车辆用刹 商务 车块;陆地车辆用 制动蹄;机动汽车 用刹车衬面;陆地 车辆用锥形刹车; 汽车转向信号装置 运载工具用自动转 向装置;运载工具 2022.06.14- 用测速仪;运载工 域想电子 28 59508616 9 2032.06.13 具刹车测试仪;电 商务 测量仪器;运载工 具用恒温器 4-1-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汽车底盘;陆地车 辆用块式制动器; 陆地车辆刹车;陆 地车辆用刹车垫; 陆地车辆用碟式刹 车;陆地车辆用刹 车块;陆地车辆用 制动蹄;机动汽车 用刹车衬面;陆地 车辆用锥形刹车; 2022.04.07- 域想电子 29 59508194 12 汽车转向信号装 2032.04.06 商务 置;运载工具用减 震弹簧;运载工具 底盘;运载工具用 悬挂弹簧;运载工 具底架;运载工具 用刹车垫;运载工 具用制动蹄;运载 工具用方向盘;运 载工具用刹车盘; 运载工具用操纵杆 汽车水泵;阀(机 器部件);机器、 马达和引擎的液压 控制器;电磁阀 (机器部件);汽 车发动机冷却用散 热器;汽车发动机 2022.04.07- 域想电子 30 59498754 7 排气净化装置(催 2032.04.06 商务 化反应器);汽车 发动机废气再循环 系统;汽车发动机 消声器;泵(机 器、引擎或马达部 件);液压泵;汽 车油泵 技术研究;科学研 究;技术咨询;质 2018.04.07- 域想电子 31 22290260 42 量控制;车辆性能 2028.04.06 商务 检测;工业品外观 设计 4-1-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货运;运输;运输 信息;商品包装; 商品打包;码头装 卸;海上运输;汽 车运输;铁路运 输;空中运输;汽 2018.02.07- 车出租;停车场服 域想电子 32 22290238 39 2028.02.06 务;货物贮存;仓 商务 库贮存;电子数据 或文件载体的物理 储藏;包裹投递; 快递服务(信件或 商品);邮购货物 的递送 运载工具清洗服 务;汽车保养和修 理;车辆服务站 (加油和保养); 轮胎动平衡服务; 橡胶轮胎修补;机 2018.01.28- 械安装、保养和修 域想电子 33 22290160 37 2028.01.27 理;计算机硬件安 商务 装、维护和修理; 修复磨损或部分损 坏的发动机;修复 磨损或部分损坏的 机器;照明设备的 安装和修理 汽车;陆地车辆用 发动机支架;后视 镜;汽车车身;汽 车保险杠;汽车减 2018.03.28- 震器;充气轮胎的 域想电子 34 22290019 12 2028.03.27 内胎;汽车轮胎; 商务 补内胎用全套工 具;汽车刹车片; 汽车车轮;车辆防 盗设备 4-1-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银行;金融服务; 金融管理;抵押贷 款;资本投资;银 行储蓄服务;融资 租赁;金融咨询; 2018.01.28- 域想电子 35 22290016 36 受托管理;网上银 2028.01.27 商务 行;保险信息;保 险经纪;保险承 保;电子转账;金 融信息;贵重物品 存放 金属焊丝;金属焊 2018.03.28- 域想电子 36 22289587 6 条;汽车车轮锁; 2028.03.27 商务 运载工具用金属锁 技术研究;科学研 究;技术咨询;质 量控制;车辆性能 检测;工业品外观 设计;计算机软件 2018.01.28- 域想电子 37 22289462 42 设计;计算机软件 2028.01.27 商务 维护;提供互联网 搜索引擎;软件运 营服务(SaaS); 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云计算 电镀;铁器加工; 金属处理;金属回 2018.01.28- 域想电子 38 22289426 40 火;激光划线;精 2028.01.27 商务 炼;金属铸造;磁 化;焊接服务 运输信息;商品包 装;商品打包;码 头装卸;海上运 输;汽车运输;铁 路运输;空中运 输;汽车出租;停 2018.01.28- 车场服务;货运; 域想电子 39 22289354 39 2028.01.27 运输;货物贮存; 商务 仓库贮存;电子数 据或文件载体的物 理储藏;包裹投 递;快递服务(信 件或商品);邮购 货物的递送 4-1-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无线广播;电视播 放;新闻社服务; 提供全球计算机网 络用户接入服务; 2018.01.28- 提供互联网聊天 域想电子 40 22289161 38 2028.01.27 室;视频会议服 商务 务;提供在线论 坛;信息传送;光 纤通讯;数据流传 输 商业管理辅助;商 业管理咨询;工商 管理辅助;市场分 析;市场营销;为 商品和服务的买卖 双方提供在线市 场;进出口代理; 自由职业者的商业 管理;人员招收; 2018.01.28- 域想电子 41 22289109 35 职业介绍;人事管 2028.01.27 商务 理咨询;计算机录 入服务;开发票; 为推销优化搜索引 擎;办公机器和设 备出租;广告;广 告代理;替他人推 销;替他人采购 (替其他企业购买 商品或服务) 机械安装、保养和 修理;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 理;修复磨损或部 分损坏的发动机; 修复磨损或部分损 2018.01.28- 坏的机器;照明设 域想电子 42 22289106 37 2028.01.27 备的安装和修理; 商务 汽车保养和修理; 车辆服务站(加油 和保养);轮胎动 平衡服务;橡胶轮 胎修补;运载工具 清洗服务 4-1-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汽车;陆地车辆用 发动机支架;后视 镜;汽车车身;汽 车保险杠;汽车减 震器;充气轮胎的 内胎;汽车轮胎; 2018.01.28- 补内胎用全套工 域想电子 43 22289058 12 2028.01.27 具;气泵(运载工 商务 具附件);运载工 具用悬置减震器; 运载工具内装饰 品;汽车刹车片; 汽车车轮;车辆防 盗设备 保险信息;保险经 纪;保险承保;电 子转账;金融信 息;贵重物品存 放;资本投资;银 2018.01.28- 域想电子 44 22288985 36 行;金融服务;金 2028.01.27 商务 融管理;抵押贷 款;银行储蓄服 务;融资租赁;金 融咨询;受托管 理;网上银行 汽车防眩光装置 (灯配件);运载 2018.01.28- 工具用光反射镜; 域想电子 45 22288984 11 2028.01.27 运载工具用照明装 商务 置;汽车转向指示 器用灯;汽车灯 蓄电瓶;导航仪 器;车辆故障警告 三角牌;电子公告 2018.01.28- 牌;机械式标志; 域想电子 46 22288945 9 2028.01.27 运载工具用无线电 商务 设备;电子防盗装 置;电锁;运载工 具用蓄电池 4-1-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运载工具用金属 锁;汽车车轮锁; 保险柜;金属制皮 带张紧器;金属工 2018.01.28- 域想电子 47 22288852 6 具箱(空);运载 2028.01.27 商务 工具用金属徽标; 金属车牌;金属焊 条;金属标志牌; 金属焊丝 技术研究;科学研 究;技术咨询;质 2018.03.28- 域想电子 48 22288655 42 量控制;车辆性能 2028.03.27 商务 检测;工业品外观 设计 货运;运输;运输 信息;商品包装; 商品打包;码头装 卸;海上运输;汽 车运输;铁路运 输;汽车出租;停 2018.01.28- 车场服务;货物贮 域想电子 49 22288558 39 2028.01.27 存;仓库贮存;电 商务 子数据或文件载体 的物理储藏;包裹 投递;快递服务 (信件或商品); 邮购货物的递送; 空中运输 电子转账;金融信 息;贵重物品存 放;资本投资;银 行;金融服务;金 融管理;抵押贷 2018.01.28- 域想电子 50 22288373 36 款;银行储蓄服 2028.01.27 商务 务;融资租赁;保 险承保;受托管 理;金融咨询;网 上银行;保险信 息;保险经纪 4-1-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后视镜;汽车车 身;汽车保险杠; 汽车减震器;充气 轮胎的内胎;汽车 2018.02.28- 轮胎;补内胎用全 域想电子 51 22288238 12 2028.02.27 套工具;汽车刹车 商务 片;汽车车轮;车 辆防盗设备;陆地 车辆用发动机支 架;汽车 机械安装、保养和 修理;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 理;修复磨损或部 分损坏的发动机; 修复磨损或部分损 2018.01.28- 坏的机器;照明设 域想电子 52 22288217 37 2028.01.27 备的安装和修理; 商务 汽车保养和修理; 车辆服务站(加油 和保养);橡胶轮 胎修补;运载工具 清洗服务;轮胎动 平衡服务 运载工具用金属 2018.02.28- 锁;汽车车轮锁; 域想电子 53 22288021 6 2028.02.27 金属焊丝;金属焊 商务 条 运载工具用金属 锁;汽车车轮锁; 保险柜;金属制皮 带张紧器;金属工 2017.10.28- 域想电子 54 21087951 6 具箱(空);金属 2027.10.27 商务 车牌;金属标志 牌;金属焊丝;金 属焊条;运载工具 用金属徽标 车辆故障警告三角 牌;电子公告牌; 机械式标志;运载 2017.10.21- 工具用无线电设 域想电子 55 21087885 9 2027.10.20 备;电子防盗装 商务 置;电锁;运载工 具用蓄电池;蓄电 瓶;导航仪器 4-1-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汽车防眩光装置 (灯配件);运载 2017.10.21- 工具用光反射镜; 域想电子 56 21087764 11 2027.10.20 运载工具用照明装 商务 置;汽车转向指示 器用灯;汽车灯 后视镜;汽车车 身;汽车保险杠; 汽车减震器;充气 轮胎的内胎;汽车 轮胎;补内胎用全 套工具;气泵(运 2017.10.28- 载工具附件);运 域想电子 57 21087701 12 2027.10.27 载工具用悬置减震 商务 器;运载工具内装 饰品;汽车刹车 片;汽车车轮;车 辆防盗设备;汽 车;陆地车辆用发 动机支架 商业管理辅助;商 业管理咨询;工商 管理辅助;市场分 析;市场营销;为 商品和服务的买卖 双方提供在线市 场;进出口代理; 自由职业者的商业 管理;人员招收; 2017.10.28- 域想电子 58 21087599 35 职业介绍;人事管 2027.10.27 商务 理咨询;计算机录 入服务;开发票; 为推销优化搜索引 擎;办公机器和设 备出租;广告;广 告代理;替他人推 销;替他人采购 (替其他企业购买 商品或服务) 4-1-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保险信息;保险经 纪;保险承保;电 子转账;金融信 息;贵重物品存 放;资本投资;金 2017.10.28- 域想电子 59 21087545 36 融服务;金融管 2027.10.27 商务 理;抵押贷款;银 行;银行储蓄服 务;融资租赁;金 融咨询;受托管 理;网上银行 机械安装、保养和 修理;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 理;修复磨损或部 分损坏的发动机; 修复磨损或部分损 2017.10.28- 坏的机器;照明设 域想电子 60 21087345 37 2027.10.27 备的安装和修理; 商务 汽车保养和修理; 车辆服务站(加油 和保养);轮胎动 平衡服务;橡胶轮 胎修补;运载工具 清洗服务 数据流传输;无线 广播;电视播放; 新闻社服务;提供 全球计算机网络用 2017.10.28- 域想电子 61 21087286 38 户接入服务;提供 2027.10.27 商务 互联网聊天室;视 频会议服务;提供 在线论坛;信息传 送;光纤通讯 4-1-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停车场服务;货物 贮存;仓库贮存; 电子数据或文件载 体的物理储藏;包 裹投递;快递服务 (信件或商品); 2017.10.21- 邮购货物的递送; 域想电子 62 21087185 39 2027.10.20 货运;运输;运输 商务 信息;商品打包; 码头装卸;海上运 输;商品包装;汽 车运输;铁路运 输;空中运输;汽 车出租 云计算;技术研 究;科学研究;技 术咨询;质量控 制;车辆性能检 测;工业品外观设 2017.10.28- 域想电子 63 21087136 42 计;计算机软件设 2027.10.27 商务 计;计算机软件维 护;提供互联网搜 索引擎;软件运营 服务(SaaS);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 磁化;电镀;铁器 加工;金属处理; 2017.10.28- 域想电子 64 21087131 40 金属回火;激光划 2027.10.27 商务 线;精炼;金属铸 造;焊接服务 技术研究;科学研 究;技术咨询;质 2017.10.14- 域想电子 65 20258262 42 量控制;车辆性能 2027.10.13 商务 检测;工业品外观 设计 4-1-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货运;运输;运输 信息;商品包装; 商品打包;码头装 卸;海上运输;汽 车运输;铁路运 输;空中运输;汽 2017.07.28- 车出租;停车场服 域想电子 66 20258260 39 2027.07.27 务;货物贮存;仓 商务 库贮存;包裹投 递;快递服务(信 件或商品);电子 数据或文件载体的 物理储藏;邮购货 物的递送 汽车保养和修理; 车辆服务站(加油 2017.10.14- 和保养);轮胎动 域想电子 67 20258258 37 2027.10.13 平衡服务;橡胶轮 商务 胎修补;运载工具 清洗服务 保险信息;保险经 纪;保险承保;电 子转账;金融信 息;贵重物品存 放;资本投资;金 2017.07.28- 域想电子 68 20258257 36 融服务;金融管 2027.07.27 商务 理;抵押贷款;银 行储蓄服务;融资 租赁;金融咨询; 受托管理;网上银 行;银行 汽车;陆地车辆用 发动机支架;后视 镜;汽车车身;汽 车保险杠;汽车减 2017.10.14- 震器;充气轮胎的 域想电子 69 20258255 12 2027.10.13 内胎;汽车轮胎; 商务 补内胎用全套工 具;汽车刹车片; 汽车车轮;车辆防 盗设备 运载工具用金属 2017.10.14- 锁;汽车车轮锁; 域想电子 70 20258252 6 2027.10.13 保险柜;金属焊 商务 丝;金属焊条 4-1-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技术研究;科学研 究;技术咨询;质 量控制;车辆性能 检测;工业品外观 设计;计算机软件 2017.07.28- 域想电子 71 20258251 42 设计;计算机软件 2027.07.27 商务 维护;提供互联网 搜索引擎;软件运 营服务[SaaS];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云 计算 磁化;电镀;铁器 加工;金属处理; 2017.07.28- 域想电子 72 20258250 40 金属回火;激光划 2027.07.27 商务 线;精炼;金属铸 造;焊接服务 货运;运输;商品 包装;商品打包; 码头装卸;海上运 输;汽车运输;铁 路运输;空中运 输;汽车出租;停 2017.07.28- 车场服务;货物贮 域想电子 73 20258249 39 2027.07.27 存;电子数据或文 商务 件载体的物理储 藏;包裹投递;快 递服务(信件或商 品);邮购货物的 递送;仓库贮存; 运输信息 无线广播;电视播 放;新闻社服务; 提供全球计算机网 络用户接入服务; 2017.07.28- 提供互联网聊天 域想电子 74 20258248 38 2027.07.27 室;视频会议服 商务 务;提供在线论 坛;信息传送;光 纤通讯;数据流传 输 4-1-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机械安装、保养和 修理;计算机硬件 安装、维护和修 理;修复磨损或部 分损坏的发动机; 照明设备的安装和 2017.07.28- 修理;汽车保养和 域想电子 75 20258247 37 2027.07.27 修理;修复磨损或 商务 部分损坏的机器; 车辆服务站(加油 和保养);轮胎动 平衡服务;橡胶轮 胎修补;运载工具 清洗服务 保险信息;保险经 纪;保险承保;电 子转账;金融信 息;贵重物品存 放;资本投资;银 2017.07.28- 域想电子 76 20258246 36 行;金融服务;金 2027.07.27 商务 融管理;抵押贷 款;银行储蓄服 务;融资租赁;金 融咨询;受托管 理;网上银行 商业管理辅助;商 业管理咨询;工商 管理辅助;市场分 析;市场营销;为 商品和服务的买卖 双方提供在线市 场;替他人推销; 替他人采购(替其 他企业购买商品或 2017.07.28- 域想电子 77 20258245 35 服务);进出口代 2027.07.27 商务 理;自由职业者的 商业管理;人员招 收;职业介绍;人 事管理咨询;计算 机录入服务;开发 票;为推销优化搜 索引擎;办公机器 和设备出租;广 告;广告代理 4-1-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汽车;陆地车辆用 发动机支架;后视 镜;汽车车身;汽 车保险杠;汽车减 震器;充气轮胎的 内胎;汽车轮胎; 2017.07.28- 补内胎用全套工 域想电子 78 20258244 12 2027.07.27 具;气泵(运载工 商务 具附件);运载工 具用悬置减震器; 运载工具内装饰 品;汽车刹车片; 汽车车轮;车辆防 盗设备 汽车防眩光装置 (灯配件);运载 2017.07.28- 工具用光反射镜; 域想电子 79 20258243 11 2027.07.27 运载工具用照明装 商务 置;汽车转向指示 器用灯;汽车灯 车辆故障警告三角 牌;电子公告牌; 机械式标志;导航 2017.07.28- 仪器;运载工具用 域想电子 80 20258242 9 2027.07.27 无线电设备;电子 商务 防盗装置;电锁; 运载工具用蓄电 池;蓄电瓶 运载工具用金属 锁;汽车车轮锁; 保险柜;金属制皮 带张紧器;金属工 2017.07.28- 域想电子 81 20258241 6 具箱(空);运载 2027.07.27 商务 工具用金属徽标; 金属车牌;金属标 志牌;金属焊丝; 金属焊条 4-1-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有效期限 注册号 图案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人 号 (年.月.日) 车辆减震器;车辆 内装饰品;车辆刹 车垫;车辆悬置减 震器;车辆用液压 系统;高压阻尼线 2022.03.28- 82 9262757 12 (车辆专用);机 宁波千汇 2032.03.27 动车减震器;陆地 车辆刹车垫;陆地 车辆用连接杆(非 发动机零部件); 汽车减震器 4-1-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授权 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屏幕多角 实用 1 2022219798827 2022.07.29 2022.11.08 发行人 度摆动机构 新型 一种屏幕滑移 实用 2 2022219844280 2022.07.29 2022.10.25 发行人 锁定装置 新型 一种屏幕滑移 实用 3 2022219844276 2022.07.29 2022.11.08 发行人 驱动装置 新型 汽车顶棚金属 实用 4 2022219439881 2022.07.26 2022.10.21 发行人 件翻边装置 新型 一种屏幕运动 实用 5 2022218704381 2022.07.11 2022.10.21 发行人 驱动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车辆 空气悬架供气 实用 6 2022217213607 2022.07.06 2022.12.27 发行人 系统的分离式 新型 干燥器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7 阀的磁转子组 2022216596202 2022.06.30 2022.11.01 发行人 新型 件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8 阀的传感元件 2022216596378 2022.06.30 2022.12.06 发行人 新型 安装结构 外观 9 电子膨胀阀 2022304088163 2022.06.30 2022.11.29 发行人 设计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0 202221658975X 2022.06.30 2022.11.01 发行人 阀 新型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1 2022216596274 2022.06.30 2022.12.06 发行人 阀的阀针组件 新型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2 2022216596414 2022.06.30 2022.11.01 发行人 阀的定子结构 新型 一种电动屏幕 实用 13 2022216171749 2022.06.27 2022.11.22 发行人 旋转机构 新型 一种传动机壳 以及带有该传 实用 14 2022216167118 2022.06.27 2022.11.22 发行人 动机壳的屏幕 新型 旋转机构 4-1-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5 阀的阀座螺母 2022214097892 2022.06.08 2022.11.29 发行人 新型 组件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6 阀的磁转子组 2022214098043 2022.06.08 2022.11.29 发行人 新型 件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7 2022214096067 2022.06.08 2022.11.29 发行人 阀的螺母组件 新型 一种空气悬架 实用 18 2022207100602 2022.03.30 2022.12.27 发行人 供气输出装置 新型 一种液压悬置 实用 19 的皮碗与支架 2021230574195 2021.12.07 2022.10.25 发行人 新型 的装配结构 一种汽车内饰 件基板、基板 20 发明 2021111561832 2021.09.30 2022.11.25 发行人 的制备方法及 汽车内饰件 一种基于电机 21 电流的电动尾 发明 2021102861128 2021.03.17 2022.11.29 发行人 门防夹方法 汽车乘客舱后 22 地毯组件压合 发明 202110179687X 2021.02.07 2022.11.25 发行人 装置 一种工装快换 23 发明 2020114137429 2020.12.07 2022.11.18 发行人 压装机构 一种解耦智能 制动系统及其 24 发明 2020112300638 2020.11.06 2022.10.11 发行人 制动力矩控制 方法 一种汽车尾门 25 下盖板自动包 发明 2020109792340 2020.09.17 2022.10.21 发行人 边装置 一种通用型铝 26 合金汽车副车 发明 201710282489X 2017.04.26 2022.12.06 发行人 架结构 一种电磁调节 实用 27 2022213343137 2022.05.31 2022.09.20 发行人 阀 新型 4-1-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空气悬架 实用 28 的集成式供气 2022207100725 2022.03.30 2022.08.30 发行人 新型 单元 一种空气悬架 实用 29 2022207102538 2022.03.30 2022.08.30 发行人 的供气系统 新型 麦克风固定装 实用 30 2022204827812 2022.03.07 2022.09.06 发行人 置 新型 一种车用屏幕 实用 31 2022201374990 2022.01.18 2022.06.03 发行人 切换装置 新型 一种电动侧开 实用 32 门的驱动机构 2021233541776 2021.12.29 2022.07.19 发行人 新型 及电动侧开门 一种中控屏复 实用 33 合运动调节机 2021232578307 2021.12.21 2022.05.13 发行人 新型 构 一种汽车悬置 实用 34 2021231372735 2021.12.13 2022.07.26 发行人 用防撞垫装置 新型 一种中控屏多 实用 35 运动方式集成 2021228003665 2021.11.11 2022.05.10 发行人 新型 机构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36 2021227340835 2021.11.05 2022.04.08 发行人 件 新型 一种车用踏板 实用 37 2021226731776 2021.11.03 2022.07.05 发行人 角度检测装置 新型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38 件基板及汽车 2021223842974 2021.09.30 2022.04.05 发行人 新型 内饰件 实用 39 一种膨胀水箱 2021223718568 2021.09.28 2022.05.24 发行人 新型 一种新能源电 实用 40 动汽车热管理 2021218776012 2021.08.11 2022.04.15 发行人 新型 系统用水阀 一种汽车悬架 部件的球窝球 实用 41 2021215267364 2021.07.06 2021.12.07 发行人 心高度的检测 新型 检具 一种汽车摆臂 实用 42 橡胶衬套组装 2021215267307 2021.07.06 2021.12.21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4-1-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悬架 实用 43 球销球心高度 2021215276772 2021.07.06 2021.12.07 发行人 新型 检具 一种汽车麦弗 逊悬架前转向 实用 44 2021215267260 2021.07.06 2021.12.21 发行人 节五轴机加工 新型 夹具 一种汽车前下 实用 45 摆臂开口衬套 2021215267400 2021.07.06 2021.12.07 发行人 新型 压装工装 一种热泵系统 实用 46 的温度压力传 202121285101X 2021.06.09 2022.03.15 发行人 新型 感器 一种带有套筒 的热泵系统的 实用 47 2021212851166 2021.06.09 2021.12.03 发行人 温度压力传感 新型 器 一种一体注塑 式热泵系统的 实用 48 2021212852578 2021.06.09 2021.12.03 发行人 温度压力传感 新型 器 外观 49 汽车后转向节 2021303550536 2021.06.09 2021.10.08 发行人 设计 一种电动汽车 实用 50 2021210011309 2021.05.11 2022.01.18 发行人 用热管理系统 新型 汽车尾门下盖 实用 51 板塑料件压合 2021208138443 2021.04.20 2021.12.31 发行人 新型 装置 一种汽车转向 实用 52 机传感器线束 2021207297014 2021.04.12 2021.11.30 发行人 新型 密封固定结构 一种齿轮式汽 实用 53 车线控电动助 2021207297052 2021.04.12 2022.01.04 发行人 新型 力转向器 一种电动汽车 实用 54 2021207304728 2021.04.09 2022.01.18 发行人 用热管理系统 新型 一种板翅式换 实用 55 2021205745779 2021.03.22 2022.01.18 发行人 热器 新型 4-1-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用动 实用 56 2021203496485 2021.02.07 2021.12.31 发行人 力总成悬置 新型 汽车备胎盖板 实用 57 2021203650401 2021.02.07 2022.06.28 发行人 包边装置 新型 一种模拟汽车 实用 58 侧门自动开关 2020233076125 2020.12.31 2021.08.17 发行人 新型 门的测试台 一种提高寿命 实用 59 的大口径电子 202023213554X 2020.12.28 2021.12.03 发行人 新型 膨胀阀 一种空调压缩 实用 60 机的温度压力 2020232135658 2020.12.28 2021.08.24 发行人 新型 传感器装置 一种车用踏板 实用 61 2020232135770 2020.12.28 2021.10.22 发行人 角度检测装置 新型 一种具有缓冲 实用 62 效果的电子膨 2020232141470 2020.12.28 2022.01.04 发行人 新型 胀阀 一种具有导向 缓冲作用的大 实用 63 2020232141485 2020.12.28 2021.11.30 发行人 口径电子膨胀 新型 阀 一种智能刹车 系统的供电电 64 发明 2020115178178 2020.12.21 2022.09.23 发行人 源电路的诊断 方法 实用 65 一种抗扭拉杆 2020230843500 2020.12.19 2021.11.05 发行人 新型 一种汽车用电 实用 66 2020230857109 2020.12.19 2021.11.05 发行人 机悬置 新型 一种空压机衬 实用 67 2020230868692 2020.12.19 2021.11.19 发行人 套 新型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68 塑料件压合装 2020230590259 2020.12.18 2021.08.27 发行人 新型 置 汽车顶棚泡棉 实用 69 2020230607993 2020.12.18 2021.08.27 发行人 贴合装置 新型 4-1-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于安装汽车 实用 70 顶棚塑料件的 2020230797822 2020.12.18 2021.10.22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一种储物盒蘑 实用 71 菇搭扣压合装 2020230830695 2020.12.18 2021.10.22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循环利用 闪存模拟字节 72 发明 2020114942742 2020.12.17 2022.09.09 发行人 擦除功能的方 法 一种副车架液 实用 73 2020230576054 2020.12.17 2021.12.14 发行人 压衬套 新型 一种发动机悬 实用 74 2020230620907 2020.12.17 2021.11.19 发行人 置结构 新型 一种蜗轮蜗杆 75 疲劳台的负载 发明 2020114724659 2020.12.14 2022.09.09 发行人 电机控制方法 一种汽车传动 实用 76 2020229973999 2020.12.14 2021.11.30 发行人 轴用吸振器 新型 一种汽车用控 实用 77 制器的壳体结 2020229323350 2020.12.09 2021.10.08 发行人 新型 构 一种汽车减震 实用 78 2020229228498 2020.12.08 2021.11.30 发行人 用弹簧垫 新型 一种电动侧门 实用 79 2020229261937 2020.12.07 2021.10.22 发行人 执行器 新型 一种汽车尾门 实用 80 系统功能检测 2020228153738 2020.11.30 2021.07.06 发行人 新型 设备 一种模拟汽车 尾门的多功能 实用 81 2020228155146 2020.11.30 2021.07.02 发行人 自动调节测试 新型 台架 一种软件堆栈 区域非法篡改 82 发明 2020113566234 2020.11.27 2022.08.05 发行人 监控系统及方 法 4-1-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用于测试 电动助力转向 实用 83 2020227921928 2020.11.27 2021.08.10 发行人 管柱工作中的 新型 噪音测试台 通用型带载板 实用 84 2020227921951 2020.11.27 2021.10.26 发行人 在线测试夹具 新型 一种带过载保 实用 85 2020227958886 2020.11.27 2021.09.21 发行人 护的电动撑杆 新型 一种非刚性连 实用 86 接智能刹车测 2020227998205 2020.11.27 2021.08.10 发行人 新型 试装置 一种汽车液压 实用 87 悬置的解耦结 2020227822439 2020.11.26 2021.11.19 发行人 新型 构 一种汽车悬置 实用 88 的支臂拔出用 2020227874109 2020.11.26 2021.10.19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一种曲轴皮带 实用 89 2020227646827 2020.11.25 2021.11.19 发行人 轮总成 新型 一种内嵌侧向 实用 90 螺栓的悬置支 2020227647406 2020.11.25 2021.11.05 发行人 新型 架结构 一种拉杆悬置 实用 91 侧方向性能测 2020227668493 2020.11.25 2021.10.08 发行人 新型 试装置 一种汽车悬架 实用 92 202022741299X 2020.11.24 2021.07.27 发行人 横向支撑臂 新型 一种发动机悬 实用 93 2020227474430 2020.11.24 2021.11.05 发行人 置支臂 新型 一种汽车中通 实用 94 道用吸振器结 2020226935995 2020.11.19 2021.11.30 发行人 新型 构 一种流道板检 实用 95 202022693705X 2020.11.19 2021.10.08 发行人 验工装 新型 汽车转向管柱 96 发明 2020112675770 2020.11.13 2022.07.29 发行人 溃缩吸能机构 汽车顶棚连接 97 发明 2020112463762 2020.11.10 2022.04.01 发行人 件的安装设备 4-1-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管柱和手 实用 98 柄调节耐久自 2020225646875 2020.11.09 2021.08.10 发行人 新型 动测试装置 一种刹车用常 实用 99 2020224149146 2020.10.27 2022.01.04 发行人 闭电磁阀 新型 一种汽车电子 实用 100 产品双电源冗 2020224166160 2020.10.27 2021.12.07 发行人 新型 余供电电路 一种刹车用电 实用 101 202022416939X 2020.10.27 2021.07.27 发行人 磁增压阀 新型 一种汽车电子 产品双电源冗 实用 102 2020224186874 2020.10.27 2021.10.26 发行人 余供电低边防 新型 反电路 实用 103 一种纯胶悬置 2020224236731 2020.10.27 2021.10.19 发行人 新型 一种橡胶模具 实用 104 2020224238243 2020.10.27 2021.10.19 发行人 流道结构 新型 一种车辆电动 实用 105 2020223948423 2020.10.26 2021.10.22 发行人 尾门平衡杆 新型 一种用于电动 助力转向系统 106 发明 2020111092657 2020.10.16 2021.12.07 发行人 的电机力矩谐 波补偿方法 一种线控转向 107 系统角度限位 发明 2020110717497 2020.10.09 2021.12.07 发行人 装置 一种电子助力 实用 108 转向系统控制 2020222274565 2020.10.09 2021.06.22 发行人 新型 器 一种电子助力 实用 109 制动系统控制 202022227457X 2020.10.09 2021.06.22 发行人 新型 器 一种汽车刹车 实用 110 用线控制动系 2020221658159 2020.09.28 2021.10.22 发行人 新型 统 一种集成式空 实用 111 2020221675510 2020.09.28 2021.08.03 发行人 气供给单元 新型 4-1-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带过流保 护的可调 实用 112 2020220406146 2020.09.17 2021.05.04 发行人 LED 驱动电 新型 路 一种大口径电 实用 113 2020220118844 2020.09.15 2021.10.08 发行人 子膨胀阀 新型 一种简单可靠 实用 114 2020220136414 2020.09.15 2021.08.03 发行人 的单向阀 新型 一种转向器壳 实用 115 体的通用工艺 2020220136556 2020.09.15 2021.06.18 发行人 新型 基准结构 一种汽车冷却 实用 116 阀板的大平面 2020217724798 2020.08.24 2021.04.23 发行人 新型 机加工夹具 一种汽车冷却 实用 117 阀板的反面机 2020217724800 2020.08.24 2021.06.22 发行人 新型 加工夹具 一种汽车冷却 实用 118 阀板的正面机 2020217724976 2020.08.24 2021.06.22 发行人 新型 加工夹具 一种快速检测 实用 119 冷却阀板的斜 2020217725201 2020.08.24 2021.04.30 发行人 新型 向基准检具 一种冷却阀板 实用 120 的加工工序间 2020217727527 2020.08.24 2021.07.13 发行人 新型 流转料架 一种冷却阀板 实用 121 的快速定位三 2020217727531 2020.08.24 2021.03.23 发行人 新型 坐标测量工装 一种快速检测 实用 122 冷却阀板的竖 2020217727546 2020.08.24 2021.05.25 发行人 新型 向基准检具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123 2020217555997 2020.08.20 2021.03.09 发行人 自动测量装置 新型 一种汽车衬套 实用 124 202021687147X 2020.08.13 2021.07.13 发行人 的注油工装 新型 4-1-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铝合金新 能源冷却板的 125 发明 2020107435832 2020.07.29 2022.09.30 发行人 锻造模具及锻 造工艺 一种汽车用塑 实用 126 料金属混合连 2020215305380 2020.07.29 2021.03.23 发行人 新型 接杆总成 一种铝合金新 实用 127 能源冷却板的 2020215305395 2020.07.29 2021.03.23 发行人 新型 锻造零件结构 一种新能源汽 实用 128 车的热泵总成 2020215305499 2020.07.29 2021.03.23 发行人 新型 安装板 一种铝合金新 能源冷却板高 实用 129 2020215305520 2020.07.29 2022.03.08 发行人 效成型的原材 新型 料坯料结构 一种塑料材质 实用 130 2020215321379 2020.07.29 2021.03.23 发行人 的连接杆总成 新型 一种铝合金新 实用 131 能源冷却板的 2020215321608 2020.07.29 2021.05.04 发行人 新型 切边模具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132 悬置性能测试 2020214967143 2020.07.23 2021.06.22 发行人 新型 的定位工装 一种液压悬置 实用 133 2020214209155 2020.07.17 2021.05.18 发行人 空滤支架 新型 一种汽车用轮 实用 134 速传感器测试 2020213897548 2020.07.15 2021.06.18 发行人 新型 装置 一种汽车机电 液复合制动系 实用 135 2020213907395 2020.07.15 2021.06.18 发行人 统仿真测试装 新型 置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136 2020213445131 2020.07.10 2021.04.02 发行人 喷胶定位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制动 系统电磁阀旁 实用 137 2020213050692 2020.07.07 2021.03.19 发行人 通单向阀预压 新型 工装 4-1-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复合 制动系统电磁 实用 138 2020213050724 2020.07.07 2021.02.02 发行人 阀压差流量测 新型 试装置 一种汽车刹车 用电磁阀的密 实用 139 2020212858300 2020.07.03 2021.02.02 发行人 封性能检测设 新型 备 一种满足大负 实用 140 荷应用的电子 2020211667151 2020.06.22 2021.04.13 发行人 新型 碳罐脱附泵 一种带压力监 实用 141 测的碳罐脱附 2020211667522 2020.06.22 2021.04.13 发行人 新型 泵 一种电子碳罐 实用 142 2020211679159 2020.06.22 2021.04.13 发行人 脱附泵 新型 一种电子膨胀 实用 143 2020209394353 2020.05.29 2021.03.19 发行人 阀 新型 实用 144 一种单向阀 2020209403367 2020.05.29 2021.02.26 发行人 新型 一种电子截止 实用 145 2020209403386 2020.05.29 2021.02.02 发行人 阀 新型 一种汽车刹车 实用 146 2020207201958 2020.05.06 2020.11.13 发行人 系统用电机 新型 一种蒸汽模密 实用 147 2020205704312 2020.04.16 2021.03.23 发行人 封结构 新型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148 2020205705673 2020.04.16 2020.12.04 发行人 面料复合模具 新型 实用 149 一种发泡模具 2020205719303 2020.04.16 2021.02.09 发行人 新型 一种便于撑杆 实用 150 拆解装配的装 2020204113137 2020.03.26 2020.12.18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用于汽车 尾门的电动撑 实用 151 2020202492482 2020.03.04 2020.12.18 发行人 杆止转导向结 新型 构 4-1-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带摩擦阻 实用 152 尼装置的电动 2020202494632 2020.03.04 2020.12.18 发行人 新型 撑杆 一种轻量化电 机包裹声学隔 153 发明 2020101287057 2020.02.28 2022.02.11 发行人 音材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车用轻量 实用 154 2020202250604 2020.02.28 2020.11.13 发行人 化声学隔音垫 新型 实用 155 一种鱼眼端子 2020201980582 2020.02.24 2020.09.22 发行人 新型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156 2019223373118 2019.12.23 2020.12.01 发行人 吸振器 新型 一种立式挤压 157 发明 201911307266X 2019.12.18 2022.05.27 发行人 机铸造模具 一种用于立式 挤压机铸造模 实用 158 2019222785943 2019.12.18 2020.11.20 发行人 具的浇口套组 新型 件 一种立式挤压 实用 159 2019222895464 2019.12.18 2020.11.27 发行人 机铸造模具 新型 一种纯电汽车 实用 160 动力总成悬置 2019222479721 2019.12.16 2020.10.30 发行人 新型 用衬套 一种带冗余模 实用 161 块电控制动助 2019222504687 2019.12.16 2020.11.24 发行人 新型 力系统 一种汽车刹车 实用 162 系统用高速直 2019222512147 2019.12.16 2020.08.11 发行人 新型 流无刷电机 一种汽车控制 实用 163 臂的开口衬套 2019220186618 2019.11.20 2020.11.20 发行人 新型 的压装装置 一种通用的副 华南理工 164 车架疲劳试验 发明 2019111157517 2019.11.15 2021.09.24 大学、发 台架 行人 一种悬架零部 165 件多轴台架试 发明 2019110665697 2019.11.04 2021.07.09 发行人 验装置 4-1-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球铰产品 实用 166 2019218811521 2019.11.04 2020.06.09 发行人 的调心工装 新型 一种密封条裁 实用 167 2019215140421 2019.09.11 2020.06.12 发行人 切装置 新型 一种汽车衣帽 实用 168 架双向翻折装 2019213273791 2019.08.15 2020.07.28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169 2019211837520 2019.07.25 2020.04.14 发行人 自动送料装置 新型 一种备胎盖板 实用 170 201921184109X 2019.07.25 2020.05.19 发行人 打磨工装 新型 汽车顶棚塑料 实用 171 扣自动装夹装 2019211844079 2019.07.25 2020.05.19 发行人 新型 置 汽车底护板冲 实用 172 压废料去除装 2019211854121 2019.07.25 2020.05.26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制动系统 踏板模拟器的 实用 173 2019211218605 2019.07.17 2020.05.05 发行人 弹性挡圈端盖 新型 安装结构 一种汽车刹车 实用 174 用滚珠丝杠副 2019211227619 2019.07.17 2020.05.05 发行人 新型 防转装置 一种制动主缸 实用 175 的弹性挡圈端 2019211227657 2019.07.17 2020.05.05 发行人 新型 盖安装结构 一种汽车悬架 实用 176 高度传感器装 2019206515283 2019.05.08 2020.04.14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四轴实验 实用 177 2019204821462 2019.04.10 2020.02.21 发行人 台架 新型 一种三轴实验 实用 178 2019204833648 2019.04.10 2020.02.21 发行人 台架 新型 汽车备胎盖板 实用 179 热折弯成型装 2019203123618 2019.03.12 2020.03.17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发动机悬 180 发明 2019100964781 2019.01.31 2021.05.18 发行人 置 4-1-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橡胶衬套 181 发明 2019100985025 2019.01.31 2021.04.30 发行人 硫化模具 一种液压悬置 实用 182 2019201679643 2019.01.30 2020.01.07 发行人 流道结构 新型 汽车内饰件模 实用 183 具 R 角数据 201920050644X 2019.01.11 2019.10.18 发行人 新型 采集装置 一种汽车用悬 实用 184 2019200328404 2019.01.09 2019.12.20 发行人 置 新型 一种零件扭转 实用 185 2019200329426 2019.01.09 2020.01.03 发行人 性能测试装置 新型 一种具有降噪 实用 186 功能的曲轴皮 2019200357939 2019.01.09 2020.01.07 发行人 新型 带轮 一种悬置中主 实用 187 2019200359811 2019.01.09 2019.12.24 发行人 簧结构 新型 一种控制部分 实用 188 和气泵集成的 2018220632027 2018.12.10 2019.11.05 发行人 新型 腰托控制系统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189 腰托系统电磁 2018220632050 2018.12.10 2019.11.05 发行人 新型 阀 一种集成腰部 支撑和多点按 实用 190 2018219668225 2018.11.27 2019.11.05 发行人 摩的座椅多气 新型 囊舒适系统 汽车备胎盖地 实用 191 2018219258875 2018.11.22 2019.07.30 发行人 毯包边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备胎 实用 192 盖隔音棉贴合 2018219265328 2018.11.22 2019.08.30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一种三轴球铰 实用 193 疲劳磨损试验 2018218177315 2018.11.06 2019.06.21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一种弹簧卡环 实用 194 张紧力的测试 2018218182525 2018.11.06 2019.06.21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4-1-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快速测量 实用 195 上下零件焊接 2018218182559 2018.11.06 2019.06.21 发行人 新型 位置度的检具 一种具有质量 实用 196 2018217129136 2018.10.22 2019.09.20 发行人 块的悬置 新型 汽车内饰顶棚 实用 197 与立柱的安装 2018216000306 2018.09.29 2019.05.28 发行人 新型 结构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198 贴棉及检测工 2018216053534 2018.09.29 2019.05.28 发行人 新型 装 一种顶盖天窗 实用 199 框及卡扣安装 2018215396772 2018.09.20 2019.05.17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200 尾门电动撑杆 201821486608X 2018.09.12 2019.04.26 发行人 新型 的球窝结构 一种测量汽车 动力总成悬置 201 系统预载的装 发明 2018110480200 2018.09.10 2020.08.04 发行人 置及其测量方 法 一种动力吸振 202 发明 2018109510775 2018.08.21 2020.06.16 发行人 器 一种铁框橡胶 实用 203 2018211291273 2018.07.17 2019.03.01 发行人 护边 新型 汽车内饰板塑 204 料卡扣焊接工 发明 2018107363409 2018.07.06 2020.08.25 发行人 装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05 腰托系统电磁 2018209219817 2018.06.14 2019.03.26 发行人 新型 阀 一种汽车座椅 简单按摩及腰 实用 206 2018209219821 2018.06.14 2019.02.26 发行人 托系统的气流 新型 控制装置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07 腰托系统的集 2018209219836 2018.06.14 2019.03.26 发行人 新型 成式泄压阀 4-1-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带压力传 感器的净化泵 实用 208 2018209220180 2018.06.14 2019.03.05 发行人 及蒸汽排放压 新型 力监控系统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209 2018208116137 2018.05.29 2018.12.11 发行人 发泡装置 新型 一种汽车的无 实用 210 刷电子真空泵 2018200931651 2018.01.19 2018.09.21 发行人 新型 装置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11 腰托系统电磁 201820060754X 2018.01.15 2018.10.30 发行人 新型 阀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12 三气袋腰托系 2018200611028 2018.01.15 2018.08.31 发行人 新型 统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13 电磁阀式气流 2018200611051 2018.01.15 2018.09.21 发行人 新型 控制装置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14 按摩系统电磁 2017218121921 2017.12.22 2018.08.24 发行人 新型 阀组 一种汽车电控 实用 215 2017217326958 2017.12.13 2018.08.31 发行人 制动装置 新型 汽车电控制动 外观 216 201730634614X 2017.12.13 2018.08.31 发行人 装置 设计 汽车顶棚自动 实用 217 2017215222333 2017.11.15 2018.06.08 发行人 装配工装 新型 新型衣帽架包 实用 218 2017215257154 2017.11.15 2018.05.25 发行人 边工装 新型 一种橡胶模具 219 发明 2017109915029 2017.10.23 2020.01.07 发行人 的流道结构 一种纯电汽车 220 发明 2017108199854 2017.09.13 2020.01.03 发行人 用电机悬置 实用 221 一种车身悬置 2017211114310 2017.08.31 2018.05.11 发行人 新型 一种汽车单叶 实用 222 片式电子真空 2017210388741 2017.08.18 2018.05.11 发行人 新型 泵装置 4-1-7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电子 实用 223 2017210394545 2017.08.18 2018.05.11 发行人 真空泵装置 新型 一种橡胶与金 224 属骨架的粘接 发明 2017105897996 2017.07.19 2020.12.22 发行人 方法 225 一种阻尼拉杆 发明 2017105654180 2017.07.12 2019.11.26 发行人 汽车座椅气动 实用 226 式腰托气流控 2017206954578 2017.06.15 2018.03.13 发行人 新型 制装置 一种动力吸振 227 发明 2017103661508 2017.05.23 2019.03.01 发行人 器 一种收口式 U 实用 228 形件的折弯和 2017204478454 2017.04.26 2018.02.16 发行人 新型 脱模装置 一种通用型铝 实用 229 合金汽车副车 201720449062X 2017.04.26 2017.12.15 发行人 新型 架结构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230 腰托智能控制 2017204490634 2017.04.26 2018.02.27 发行人 新型 调节系统 一种变速箱悬 231 发明 201610743064X 2016.08.29 2018.11.06 发行人 置 一种动力总成 232 发明 2016107070682 2016.08.22 2019.05.21 发行人 抗扭拉杆 一种变速箱悬 实用 233 201620878596X 2016.08.15 2017.05.10 发行人 置 新型 一种变速箱悬 实用 234 2016208195159 2016.07.29 2017.01.11 发行人 置 新型 汽车备胎盖复 实用 235 2016207834390 2016.07.22 2016.12.14 发行人 合工装 新型 汽车主地毯隔 实用 236 2016207834831 2016.07.22 2016.12.14 发行人 音垫切槽工装 新型 汽车侧饰板卡 实用 237 2016207857388 2016.07.22 2016.12.14 发行人 扣装配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拖曳 238 发明 2016105245269 2016.07.04 2018.11.06 发行人 臂衬套 4-1-7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橡胶衬套 239 发明 2016105202263 2016.06.29 2018.01.06 发行人 硫化模具 一种双料的橡 实用 240 胶衬套硫化模 2016206986786 2016.06.29 2017.01.11 发行人 新型 具 一种衬套耐久 241 发明 2016104167173 2016.06.15 2018.07.31 发行人 性测试装置 一种变速箱后 实用 242 2016204991559 2016.05.26 2016.12.07 发行人 拉杆悬置 新型 一种用于橡胶 实用 243 2016204554311 2016.05.18 2016.12.07 发行人 衬套的检具 新型 一种变速箱悬 实用 244 2016204376691 2016.05.13 2016.11.30 发行人 置 新型 一种减震橡胶 245 发明 2016102799450 2016.04.28 2017.09.12 发行人 的制备方法 一种前下控制 246 臂前衬套压装 发明 2016101364447 2016.03.10 2018.01.05 发行人 工装 一种汽车前下 摆臂后液压衬 247 发明 2016101367182 2016.03.10 2017.09.01 发行人 套防扭转装配 工装 一种球铰链的 248 发明 2016101374487 2016.03.10 2018.06.22 发行人 磨损试验工装 一种汽车球铰 实用 249 防尘罩定位防 201620183433X 2016.03.10 2016.08.31 发行人 新型 脱出结构 一种汽车用稳 实用 250 定杆连接杆球 2016201840735 2016.03.10 2016.08.31 发行人 新型 头销总成结构 一种拉杆总成 实用 251 衬套装配防错 2016201855923 2016.03.10 2016.08.31 发行人 新型 工装 一种快速检测 实用 252 球头拉杆摆动 2016201856432 2016.03.10 2016.08.31 发行人 新型 力矩装置 一种汽车叉形 实用 253 2016201859568 2016.03.10 2016.08.31 发行人 锻件镦粗模具 新型 4-1-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铝合金上 实用 254 叉臂的双工位 2015202430790 2015.04.21 2015.12.23 发行人 新型 折弯模具 汽车备胎盖疲 255 发明 2015100419128 2015.01.28 2017.09.29 发行人 劳强度测试台 一种汽车动力 256 发明 2014108526068 2014.12.31 2017.08.25 发行人 总成悬置 一种汽车动力 257 发明 2014108271961 2014.12.26 2017.01.25 发行人 总成悬置 258 一种液压衬套 发明 2014108331572 2014.12.26 2017.01.18 发行人 一种汽车动力 实用 259 2014208436283 2014.12.26 2015.06.24 发行人 总成悬置 新型 一种汽车的动 实用 260 力总成液压悬 201420843671X 2014.12.26 2015.06.24 发行人 新型 置 一种多嵌件的 实用 261 2014207994102 2014.12.16 2015.07.08 发行人 上料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悬置 实用 262 件在线检测机 201420801439X 2014.12.16 2015.09.02 发行人 新型 构 一种检测轴类 实用 263 零件同轴度的 2014208015265 2014.12.16 2015.06.10 发行人 新型 检具 一种汽车皮带 实用 264 轮精密切边冲 2014207864630 2014.12.12 2015.06.10 发行人 新型 孔模具 一种液压悬置 实用 265 2014206916248 2014.11.18 2015.04.08 发行人 支架 新型 一种液压悬置 实用 266 2014206732206 2014.11.12 2015.04.01 发行人 解耦结构 新型 一种发动机液 实用 267 2014206535053 2014.11.04 2015.04.01 发行人 压悬置 新型 一种注射式橡 268 胶硫化模具的 发明 2014105978491 2014.10.30 2017.06.06 发行人 抽真空装置 一种防扭拉杆 实用 269 201420639660X 2014.10.30 2015.03.18 发行人 悬置 新型 4-1-7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防扭拉杆 实用 270 201420639815X 2014.10.30 2015.03.18 发行人 悬置骨架组件 新型 汽车用慢回弹 271 聚氨酯泡沫复 发明 2014104244683 2014.08.26 2016.01.13 发行人 合材料 汽车后备厢侧 272 饰板的冲孔工 发明 2014103728260 2014.07.31 2016.08.24 发行人 装 一种中心距可 273 调的零件压入 发明 2013106008464 2013.11.22 2016.06.01 发行人 通用工装 一种组合式铆 274 发明 2013106010623 2013.11.22 2016.08.17 发行人 接工装 一种橡胶包覆 275 式轴承压入装 发明 2013106011880 2013.11.22 2016.03.02 发行人 置 一种汽车橡胶 276 弹簧座的快速 发明 2013106011912 2013.11.22 2016.04.06 发行人 组装工装 一种管类衬套 277 的直线和扭转 发明 2013106011931 2013.11.22 2016.12.07 发行人 疲劳测试工装 一种旋转打孔 278 发明 2013105860940 2013.11.19 2015.12.30 发行人 工装 一种硫化件的 279 发明 2013105861680 2013.11.19 2016.02.24 发行人 生产工艺 一种衬套上油 280 发明 2013105869273 2013.11.19 2015.12.30 发行人 装置 一种橡胶衬套 281 发明 2013105869521 2013.11.19 2015.09.30 发行人 硫化模具 一种汽车用轻 282 量化橡胶减震 发明 2013105869790 2013.11.19 2015.08.19 发行人 件的制作方法 一种非对称 U 283 形件的双工位 发明 201310201047X 2013.05.24 2015.03.18 发行人 折弯装置 一种带节流盘 284 的动力总成液 发明 201210291567X 2012.08.16 2016.05.04 发行人 压悬置 4-1-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提高铸铝件抗 腐蚀性能的新 285 发明 2012102238759 2012.06.28 2014.06.18 发行人 型表面处理方 法 一种车用多弹 286 发明 2012102010992 2012.06.15 2016.05.25 发行人 性体材料悬置 汽车内饰材料 实用 287 叠加挂取自动 2021211842579 2021.05.31 2021.11.26 宝鸡拓普 新型 装置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288 加工用自动温 2021209274801 2021.04.30 2021.10.26 宝鸡拓普 新型 度调整烘箱 一种汽车前 实用 289 档、天窗自动 2021209274869 2021.04.30 2021.12.07 宝鸡拓普 新型 切割装置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290 202021900634X 2020.09.03 2021.05.04 宝鸡拓普 多料去除装置 新型 一种汽车地毯 实用 291 2020219006373 2020.09.03 2021.05.25 宝鸡拓普 加工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292 2020219019439 2020.09.03 2021.05.14 宝鸡拓普 加工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293 骨架自动送料 2020200620240 2020.01.13 2020.11.06 宝鸡拓普 新型 机 一种 PU 片材 实用 294 2020200629264 2020.01.13 2020.09.18 宝鸡拓普 自动上料装置 新型 汽车内饰左右 实用 295 侧饰板安装孔 2018214279837 2018.08.31 2019.06.11 宝鸡拓普 新型 的冲孔装置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296 2018214315570 2018.08.31 2019.05.24 宝鸡拓普 板冲孔装置 新型 汽车内饰板冲 实用 297 孔和卡扣压合 2018214315602 2018.08.31 2019.05.24 宝鸡拓普 新型 一体化工装 一种水位控制 实用 298 2018210976339 2018.07.11 2019.01.18 宝鸡拓普 系统 新型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299 2018210421301 2018.07.03 2019.04.23 宝鸡拓普 涂胶包边设备 新型 4-1-7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新型备胎 实用 300 2018207272087 2018.05.16 2018.12.25 宝鸡拓普 盖整形工装 新型 一种新型顶棚 实用 301 天窗塑料框装 2018207277165 2018.05.16 2019.01.18 宝鸡拓普 新型 配工装 一种顶棚压合 实用 302 201820525598X 2018.04.13 2018.12.07 宝鸡拓普 工装 新型 一种冷水机报 实用 303 2018201144418 2018.01.24 2018.12.07 宝鸡拓普 警装置 新型 汽车座椅背饰 实用 304 2018201107230 2018.01.23 2018.10.23 柳州拓普 毯割边装置 新型 汽车顶棚割边 实用 305 2018201107315 2018.01.23 2018.10.19 柳州拓普 装置 新型 汽车顶棚卡扣 实用 306 201820111493X 2018.01.23 2018.10.23 柳州拓普 压合装置 新型 玻璃纤维软化 实用 307 2017211952746 2017.09.18 2018.05.22 柳州拓普 装置 新型 汽车前挡包边 实用 308 2017211952750 2017.09.18 2018.05.22 柳州拓普 装置 新型 汽车天窗包边 实用 309 2017211952765 2017.09.18 2018.05.22 柳州拓普 装置 新型 实用 310 一种汽车脚垫 2017203078238 2017.03.28 2017.11.07 柳州拓普 新型 新型发动机罩 实用 311 2016205519936 2016.06.11 2016.10.26 柳州拓普 壳 新型 一种柱塞泵压 实用 312 机滑块下落保 2016203909504 2016.05.03 2016.10.12 柳州拓普 新型 护装置 汽车内饰材料 实用 313 全自动平板加 2016201992418 2016.03.15 2016.08.10 柳州拓普 新型 热生产线 汽车内饰材料 实用 314 自动升降加热 2016202030218 2016.03.15 2016.08.10 柳州拓普 新型 系统 一种汽车消音 实用 315 2022200716647 2022.01.12 2022.05.24 宁波千汇 块 新型 4-1-7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发动 实用 316 机机油加注口 2022200736208 2022.01.12 2022.05.24 宁波千汇 新型 防尘罩 一种橡胶弹簧 实用 317 2022200037256 2022.01.04 2022.07.29 宁波千汇 垫结构 新型 一种发动机悬 实用 318 2022200045252 2022.01.04 2022.07.29 宁波千汇 置皮碗 新型 一种耐摩擦齿 实用 319 2022200045229 2022.01.04 2022.06.14 宁波千汇 条支撑环 新型 喷漆废气净化 320 发明 2021105235944 2021.05.13 2022.03.29 宁波千汇 系统 一种汽车稳定 实用 321 202022853970X 2020.12.01 2021.10.22 宁波千汇 杆衬套 新型 一种水箱减震 实用 322 2020228541269 2020.12.01 2021.08.06 宁波千汇 下支架 新型 一种方向盘隔 实用 323 2020228541998 2020.12.01 2021.08.27 宁波千汇 振支撑套 新型 一种减震衬套 实用 324 2020228543372 2020.12.01 2021.08.06 宁波千汇 的脱模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电机 实用 325 密封垫圈的成 2020228543832 2020.12.01 2021.09.24 宁波千汇 新型 型模具 一种发动机隔 实用 326 热罩的成型模 2020228574440 2020.12.01 2021.08.27 宁波千汇 新型 具 一种新型线束 实用 327 管成型模具的 2019204404515 2019.04.02 2019.12.06 宁波千汇 新型 脱模机构 一种橡胶件的 实用 328 2019204404553 2019.04.02 2019.12.06 宁波千汇 新型成型模具 新型 一种汽车座椅 实用 329 2018222155997 2018.12.27 2019.09.13 宁波千汇 包胶配重块 新型 一种汽车前吊 实用 330 2018222171932 2018.12.27 2019.09.10 宁波千汇 耳总成 新型 一种汽车引擎 实用 331 2018222171947 2018.12.27 2019.09.10 宁波千汇 高压护套 新型 4-1-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新型悬架 实用 332 201721039173X 2017.08.18 2018.03.06 宁波千汇 顶胶装置配件 新型 汽车悬挂系统 实用 333 2017210402202 2017.08.18 2018.03.30 宁波千汇 高阻尼胶垫 新型 一种新型解耦 实用 334 2016207792129 2016.07.06 2016.12.07 宁波千汇 片 新型 一种汽车后扭 实用 335 2016206224335 2016.06.17 2016.11.16 宁波千汇 梁衬套总成 新型 一种汽车密封 实用 336 2016206224528 2016.06.17 2016.11.23 宁波千汇 皮碗结构 新型 一种新型汽车 实用 337 2016206224551 2016.06.17 2016.11.16 宁波千汇 排气管吊耳 新型 一种新型带骨 实用 338 2016206224689 2016.06.17 2016.11.23 宁波千汇 架式衬套 新型 一种应用在发 实用 339 2016206224706 2016.06.17 2016.11.09 宁波千汇 动机的稳定架 新型 一种发动机橡 340 胶垫块的制备 发明 2013102148742 2013.06.03 2015.08.26 宁波千汇 工艺 341 排气管支架 发明 2012102598415 2012.07.26 2014.04.02 宁波千汇 一种用于汽车 球头衬套的装 实用 拓普工业 342 2020209107185 2020.05.26 2021.02.05 配装置的压入 新型 自动化 机构 一种汽车防尘 拓普工业 343 发明 2019104176956 2019.05.20 2020.11.20 罩的装配装置 自动化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拓普工业 344 防尘罩的撑开 2019207257630 2019.05.20 2020.05.05 新型 自动化 装置 一种管材打孔 实用 拓普工业 345 装置的打孔机 2016203957457 2016.05.04 2016.09.21 新型 自动化 构 一种汽车弹性 拓普工业 346 发明 2016102741197 2016.04.28 2018.08.14 体的测试装置 自动化 一种塑料管材 实用 拓普工业 347 打孔装置的装 2016203728655 2016.04.28 2016.09.21 新型 自动化 夹机构 4-1-7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弹性 实用 拓普工业 348 2016203800037 2016.04.28 2016.09.21 体的测试装置 新型 自动化 一种胶黏剂浸 实用 拓普工业 349 2016203458980 2016.04.21 2016.09.21 胶装置 新型 自动化 一种用于汽车 底盘衬套动态 实用 拓普工业 350 2016203308729 2016.04.19 2016.09.14 异响测试装置 新型 自动化 的隔音箱 一种轴与深孔 拓普工业 351 过盈配合的装 发明 2016101688164 2016.03.23 2017.09.12 自动化 配方法 一种机械耐腐 实用 拓普工业 352 2016202259636 2016.03.23 2016.08.24 蚀式涂胶机构 新型 自动化 一种旋转式风 实用 拓普工业 353 2016202277263 2016.03.23 2016.08.10 冷却机构 新型 自动化 一种汽车地毯 总成 PHC 板 实用 拓普汽车 354 2022220259220 2022.07.29 2022.12.13 四爪螺母压合 新型 电子 装置 具有废料清理 实用 拓普汽车 355 结构的汽车备 2022219974072 2022.07.29 2022.11.08 新型 电子 胎盖包边工装 一种地毯悬挂 实用 拓普汽车 356 2022219200071 2022.07.22 2022.11.08 料架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备胎 拓普汽车 357 盖模拟测试装 发明 2021105979884 2021.05.31 2022.11.04 电子 置 一种汽车用液 实用 拓普汽车 358 2022202328167 2022.01.27 2022.08.23 压右悬置 新型 电子 一种压铸模具 实用 拓普汽车 359 用滑块顶出机 202123349069X 2021.12.28 2022.08.23 新型 电子 构 一种具有坡状 避让孔的管体 实用 拓普汽车 360 2021233020529 2021.12.27 2022.07.22 电动车后副车 新型 电子 架 一种电动汽车 实用 拓普汽车 361 低压砂芯铸造 2021233020533 2021.12.27 2022.07.29 新型 电子 框体前副车架 4-1-8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电动汽车 实用 拓普汽车 362 阶梯刚度提升 2021233032297 2021.12.27 2022.06.24 新型 电子 的后副车架 一种电动汽车 低压中空驼梁 实用 拓普汽车 363 2021233033340 2021.12.27 2022.06.17 弯结构的后副 新型 电子 车架 一种新能源汽 车的低压中空 实用 拓普汽车 364 2021232521421 2021.12.23 2022.06.24 弯折结构后副 新型 电子 车架 一种电动汽车 实用 拓普汽车 365 2021232522833 2021.12.23 2022.07.22 的吸能防护梁 新型 电子 一种薄壁工件 实用 拓普汽车 366 加工用工装夹 2021232904522 2021.12.23 2022.08.23 新型 电子 具 一种液压工装 实用 拓普汽车 367 2021233400621 2021.12.23 2022.08.23 夹具 新型 电子 一种工装夹具 实用 拓普汽车 368 2021226142714 2021.10.27 2022.04.19 用定位机构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后悬 实用 拓普汽车 369 2021215267523 2021.07.06 2021.12.07 弹簧臂 新型 电子 一种材料试棒 实用 拓普汽车 370 2021215276734 2021.07.06 2021.12.07 耐久测试工装 新型 电子 汽车顶棚送料 实用 拓普汽车 371 2021214483718 2021.06.28 2021.12.31 机构 新型 电子 一种发动机液 实用 拓普汽车 372 2020230850824 2020.12.19 2021.12.14 压悬置 新型 电子 一种吸振器用 实用 拓普汽车 373 2020230854505 2020.12.19 2021.12.31 弹性连接元件 新型 电子 一种卧式挤压 实用 拓普汽车 374 2020230826064 2020.12.18 2021.10.29 铸造模具 新型 电子 一种螺栓压铸 实用 拓普汽车 375 2020230840023 2020.12.18 2021.10.29 模具结构 新型 电子 一种材料试棒 实用 拓普汽车 376 2020215314356 2020.07.29 2021.04.02 实验工装 新型 电子 4-1-8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电池托盘 实用 拓普汽车 377 模具用挤压装 2020214630430 2020.07.22 2021.05.18 新型 电子 置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拓普汽车 378 顶棚卡扣装配 2020213221342 2020.07.08 2021.03.02 新型 电子 的设备 一种球铰扭矩 拓普汽车 379 发明 2019113357804 2019.12.23 2022.05.27 测试工装 电子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拓普汽车 380 天窗密封条贴 2019222022646 2019.12.10 2020.09.29 新型 电子 合定位装置 汽车备胎盖塑 实用 拓普汽车 381 2019222023121 2019.12.10 2020.10.30 料件压合装置 新型 电子 一体轻量化塑 实用 拓普汽车 382 形三阶段约束 2019214723521 2019.09.05 2020.10.09 新型 电子 后副车架 一种中央主体 实用 拓普汽车 383 轻质化前副车 2019214728205 2019.09.05 2020.10.02 新型 电子 架 利用空心铸造 与型材焊接组 实用 拓普汽车 384 2019214103497 2019.08.28 2019.10.09 合化结构的前 新型 电子 副车架 一种燃油、混 实用 拓普汽车 385 动车通用的轻 2018222650848 2018.12.31 2019.11.29 新型 电子 量化前副车架 一种适用于铸 实用 拓普汽车 386 铝的通用定位 2018222570307 2018.12.30 2020.03.20 新型 电子 副车架 一种轻量化铝 实用 拓普汽车 387 2018222614930 2018.12.30 2019.11.29 合金前副车架 新型 电子 汽车底盘下护 实用 拓普汽车 388 2018212963140 2018.08.13 2019.03.15 板冲孔装置 新型 电子 汽车顶棚自动 实用 拓普汽车 389 2018213006048 2018.08.13 2019.04.12 化装配工装 新型 电子 汽车衣帽架压 实用 拓普汽车 390 2018213011313 2018.08.13 2019.03.29 合装置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拓普汽车 391 2018213172758 2018.08.13 2019.03.29 的包边装置 新型 电子 4-1-8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平面式井 字梁后副车架 实用 拓普汽车 392 2018210259139 2018.06.30 2019.06.21 的应力传递装 新型 电子 置 一种能优化加 实用 拓普汽车 393 载点转化的衬 2018210259143 2018.06.30 2019.05.07 新型 电子 套外管 优化加载点转 化高应力分化 实用 拓普汽车 394 2018210283299 2018.06.30 2019.05.07 的井字梁后副 新型 电子 车架 一种铝合金转 拓普汽车 395 向节的锻造成 发明 2017112508140 2017.12.01 2020.08.21 电子 型方法 一种衬套式液 实用 拓普汽车 396 2017216123481 2017.11.28 2018.07.24 压悬置 新型 电子 一种液压衬套 实用 拓普汽车 397 2017216044507 2017.11.27 2018.07.24 悬置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排气 实用 拓普汽车 398 2017215655791 2017.11.21 2018.09.04 管吊耳 新型 电子 一种发动机液 实用 拓普汽车 399 2017215393040 2017.11.17 2018.07.24 压悬置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后上 纵向推力杆总 实用 拓普汽车 400 2017215324233 2017.11.16 2018.09.21 成刚度试验工 新型 电子 装 实用 拓普汽车 401 一种悬架衬套 2017215201036 2017.11.15 2018.07.24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拖曳 实用 拓普汽车 402 2017215264641 2017.11.15 2018.08.14 臂衬套 新型 电子 一种液压悬置 实用 拓普汽车 403 2017215131048 2017.11.14 2018.08.14 解耦结构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副车 实用 拓普汽车 404 2017215175953 2017.11.14 2018.07.24 架的后拉杆 新型 电子 一种控制臂前 实用 拓普汽车 405 2017215177268 2017.11.14 2018.07.24 衬套 新型 电子 一种汽车右后 实用 拓普汽车 406 悬架下控制臂 2017214501207 2017.11.03 2018.06.01 新型 电子 的实验工装 4-1-8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适用于燃 油车和 EV 电 实用 拓普汽车 407 2017214501885 2017.11.03 2018.06.01 动车的通用型 新型 电子 铝副车架 一种半主动液 实用 拓普汽车 408 2017212101784 2017.09.20 2018.06.08 压悬置 新型 电子 宁波拓普 一种具有缓冲 实用 智能刹车 409 阀芯组件的电 2021208702417 2021.04.26 2022.01.04 新型 系统有限 子膨胀阀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紧凑型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10 2021208702559 2021.04.26 2021.12.03 子膨胀阀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可防螺纹 实用 智能刹车 411 卡死的电子膨 2021208703566 2021.04.26 2021.11.30 新型 系统有限 胀阀 公司 宁波拓普 电机转子及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12 2020232871971 2020.12.30 2021.07.27 机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一种汽车制动 宁波拓普 系统电磁阀带 实用 智能刹车 413 2019220839031 2019.11.28 2020.10.20 载开启、锁止 新型 系统有限 电流测试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电磁 实用 智能刹车 414 阀的电流响应 2019220839050 2019.11.28 2020.10.20 新型 系统有限 时间测试装置 公司 一种汽车制动 宁波拓普 系统常闭电磁 实用 智能刹车 415 201922083907X 2019.11.28 2020.10.20 阀基座与阀口 新型 系统有限 的压装工装 公司 一种适用于电 宁波拓普 磁阀开启、掉 实用 智能刹车 416 2019220839205 2019.11.28 2020.08.28 电电流测试及 新型 系统有限 行程测量装置 公司 4-1-8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机电 宁波拓普 液复合制动系 实用 智能刹车 417 2019220840113 2019.11.28 2021.02.02 统电磁阀噪声 新型 系统有限 测试系统 公司 一种汽车制动 宁波拓普 系统电磁阀的 实用 智能刹车 418 2019220840950 2019.11.28 2020.08.28 高压气密性检 新型 系统有限 测装 公司 一种汽车制动 宁波拓普 系统常闭电磁 实用 智能刹车 419 2019220841525 2019.11.28 2020.10.20 阀阀芯与动铁 新型 系统有限 的压装工装 公司 一种汽车电磁 宁波拓普 阀密封性、耐 实用 智能刹车 420 201922084178X 2019.11.28 2020.12.18 压及开启压力 新型 系统有限 测试装置 公司 一种汽车制动 宁波拓普 系统电磁阀线 实用 智能刹车 421 2019220842710 2019.11.28 2020.08.28 圈长时间通电 新型 系统有限 温升测试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刹车 实用 智能刹车 422 2019219757083 2019.11.15 2020.10.20 用助力缸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控制动 实用 智能刹车 423 2019219764142 2019.11.15 2020.08.11 助力系统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刹车 实用 智能刹车 424 用新型钢球丝 2019219189032 2019.11.08 2020.08.11 新型 系统有限 杠副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带冗余模 实用 智能刹车 425 块的自动驾驶 2019219194007 2019.11.08 2020.08.28 新型 系统有限 汽车制动系统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装有呼吸 实用 智能刹车 426 阀的机械转向 2019211218287 2019.07.17 2020.07.24 新型 系统有限 器 公司 4-1-8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宁波拓普 一种制动总泵 实用 智能刹车 427 2018213747420 2018.08.24 2019.05.31 伺服单元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制动 实用 智能刹车 428 助力系统的踏 2018211422621 2018.07.19 2019.04.23 新型 系统有限 板输入杆结构 公司 一种集成式电 宁波拓普 控制动助力系 实用 智能刹车 429 201821142266X 2018.07.19 2019.08.16 统的踏板模拟 新型 系统有限 器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集成式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30 控制动助力系 2018211422674 2018.07.19 2019.05.31 新型 系统有限 统的集成阀块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集成式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31 控制动助力系 2018211422763 2018.07.19 2019.04.23 新型 系统有限 统的减速机构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集成式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32 控制动助力系 2018211422797 2018.07.19 2019.04.23 新型 系统有限 统的电缸结构 公司 一种集成式电 宁波拓普 控制动助力系 实用 智能刹车 433 201821142280X 2018.07.19 2019.04.23 统的串联式制 新型 系统有限 动主缸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集成式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34 控制动助力系 201821142315X 2018.07.19 2019.08.16 新型 系统有限 统 公司 一种集成式电 宁波拓普 控制动助力系 实用 智能刹车 435 2018211423446 2018.07.19 2019.04.23 统的踏板输入 新型 系统有限 结构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电子 实用 智能刹车 436 冷却水泵电机 2017211499262 2017.09.08 2018.05.11 新型 系统有限 的平衡块结构 公司 4-1-8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宁波拓普 一种可调节汽 实用 智能刹车 437 车制动踏板感 2017210195594 2017.08.15 2018.04.20 新型 系统有限 觉的模拟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冷却 实用 智能刹车 438 2017206954239 2017.06.15 2018.05.08 水泵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电控废气旁通 实用 智能刹车 439 2017206954775 2017.06.15 2018.02.27 阀执行器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智能刹车 实用 智能刹车 440 电磁感应式位 2017204869195 2017.05.04 2018.02.02 新型 系统有限 移传感器 公司 一种带扭矩保 宁波拓普 护和防锁死装 实用 智能刹车 441 2017204138679 2017.04.19 2018.02.27 置的电机驱动 新型 系统有限 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反馈盘测 智能刹车 442 发明 2016109800425 2016.11.08 2018.12.24 试设备及方法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助力 实用 智能刹车 443 制动系统控制 2016211374008 2016.10.19 2017.09.15 新型 系统有限 器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助力 实用 智能刹车 444 转向系统控制 2016211375439 2016.10.19 2017.09.22 新型 系统有限 器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防止轴承 实用 智能刹车 445 晃动的汽油蒸 2016210286599 2016.08.31 2017.04.12 新型 系统有限 汽净化装置 公司 一种采用通电 宁波拓普 生磁传动的汽 智能刹车 446 发明 2016103632835 2016.05.26 2018.04.27 油蒸汽净化装 系统有限 置 公司 4-1-8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宁波拓普 一种带有回流 智能刹车 447 功能的汽油蒸 发明 2016103633024 2016.05.26 2018.05.11 系统有限 汽净化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应用磁感 智能刹车 448 应传动的汽油 发明 2016103633838 2016.05.26 2018.11.09 系统有限 蒸汽净化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涡轮增压 实用 智能刹车 449 器废气门电子 2016203539225 2016.04.22 2016.09.28 新型 系统有限 控制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机电磁一 智能刹车 450 体化制动助力 发明 201510890617X 2015.12.07 2018.09.07 系统有限 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机电磁一 实用 智能刹车 451 体化制动助力 2015210050100 2015.12.07 2016.05.18 新型 系统有限 装置 公司 一种装有滑动 宁波拓普 丝杠结构的电 智能刹车 452 发明 2015105994802 2015.09.18 2018.05.11 子刹车助力装 系统有限 置 公司 一种装有滚珠 宁波拓普 丝杠结构的电 智能刹车 453 发明 2015106000264 2015.09.18 2018.05.11 子刹车助力装 系统有限 置 公司 一种装有滚珠 宁波拓普 丝杠结构的电 实用 智能刹车 454 2015207268764 2015.09.18 2016.02.17 子刹车助力装 新型 系统有限 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电动 智能刹车 455 机械助力器性 发明 2015105673248 2015.09.08 2018.05.11 系统有限 能测试台 公司 一种用于测试 宁波拓普 电机在不同温 实用 智能刹车 456 2015206906293 2015.09.08 2016.01.20 度环境下工作 新型 系统有限 的测试台 公司 4-1-8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宁波拓普 一种汽车电子 实用 智能刹车 457 2015206924516 2015.09.08 2016.01.20 真空泵装置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动助力 智能刹车 458 转向防咬死蜗 发明 2015100842998 2015.02.16 2017.09.22 系统有限 杆装置 公司 一种电子化刹 宁波拓普 车助力器控制 智能刹车 459 发明 2015100855201 2015.02.16 2018.02.27 电机标定测试 系统有限 设备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刹车助力 实用 智能刹车 460 器反馈盘测试 2015201129965 2015.02.16 2015.07.15 新型 系统有限 设备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刹车 实用 智能刹车 461 循环球传动耐 2015201138451 2015.02.16 2015.07.15 新型 系统有限 久试验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动助力 实用 智能刹车 462 转向蜗轮蜗杆 2015201138536 2015.02.16 2015.08.12 新型 系统有限 传动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刹车 实用 智能刹车 463 系统同步带传 201520113895X 2015.02.16 2015.08.12 新型 系统有限 动装置 公司 一种电动助力 宁波拓普 转向 ECU 控 实用 智能刹车 464 2015201139079 2015.02.16 2015.07.15 制器台架试验 新型 系统有限 装置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刹车 实用 智能刹车 465 系统电机皮带 2015201139844 2015.02.16 2015.08.12 新型 系统有限 张紧调节机构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滚珠丝杠 实用 智能刹车 466 副轴承一体化 2015201140199 2015.02.16 2015.08.12 新型 系统有限 装置 公司 4-1-8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宁波拓普 一种滚珠丝杠 实用 智能刹车 467 2015201140432 2015.02.16 2015.08.12 内循环机构 新型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一种电子真空 智能刹车 468 发明 2011101021637 2011.04.22 2013.04.24 泵示功平台 系统有限 公司 宁波拓普 车用双活塞电 智能刹车 469 发明 200910221368X 2009.11.06 2012.02.15 子真空泵 系统有限 公司 一种用于高舒 适汽车发泡主 实用 470 2021230360069 2021.12.06 2022.07.15 平湖拓普 地毯的成型结 新型 构 一种汽车吸音 实用 471 2021230360073 2021.12.06 2022.06.07 平湖拓普 减震主地毯 新型 一种新型抗压 实用 472 缓冲汽车备胎 2021230392271 2021.12.06 2022.07.15 平湖拓普 新型 垫架结构 一种可旋转的 实用 473 汽车衣帽架侧 2021230392727 2021.12.06 2022.07.15 平湖拓普 新型 饰板 一种汽车前围 实用 474 2021230392731 2021.12.06 2022.07.15 平湖拓普 隔音隔热垫 新型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475 2018221403434 2018.12.19 2019.12.10 平湖拓普 件热成型模具 新型 一种带有定位 实用 476 装置的汽车饰 201822149874X 2018.12.19 2019.11.12 平湖拓普 新型 件模具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477 件冷却冲切定 201822150518X 2018.12.19 2019.11.12 平湖拓普 新型 型模具 用于加热汽车 衣帽架玻纤板 实用 478 2018221509886 2018.12.19 2019.11.08 平湖拓普 的烘箱的上料 新型 机构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479 2018221519568 2018.12.19 2019.11.12 平湖拓普 辅助定型工装 新型 4-1-9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车用踏板 实用 480 2020207774540 2020.05.12 2020.12.22 上海拓为 角度检测装置 新型 一种 EPS 管 实用 481 柱调节降噪机 2020205082969 2020.04.09 2020.11.24 上海拓为 新型 构 一种电子助力 转向系统的蜗 实用 482 2020205087394 2020.04.09 2020.11.24 上海拓为 轮蜗杆间隙补 新型 偿机构 一种非接触式 扭矩传感器与 实用 483 2020205088151 2020.04.09 2020.11.24 上海拓为 转向轴总成的 新型 铆接结构 一种整体式车 实用 484 用踏板角度传 2019221058585 2019.11.29 2020.07.24 上海拓为 新型 感器 一种车用踏板 实用 485 2019219008145 2019.11.06 2020.07.24 上海拓为 角度传感器 新型 一种用于刹车 实用 486 系统的踏板角 2019218451507 2019.10.30 2020.06.19 上海拓为 新型 度传感器 一种智能刹车 实用 487 系统的踏板行 2019212246091 2019.07.31 2020.04.28 上海拓为 新型 程位移传感器 一种智能刹车 实用 488 的电机角度传 2019212258741 2019.07.31 2020.04.28 上海拓为 新型 感器及系统 一种电机转子 实用 489 2019208063280 2019.05.31 2020.02.27 上海拓为 角度测量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驱动 实用 490 桥 MOSFET 2019201769279 2019.01.30 2019.09.27 上海拓为 新型 短路保护电路 一种永磁电机 实用 491 转子位置测量 2019201042423 2019.01.22 2019.09.10 上海拓为 新型 装置 一种汽车电子 实用 492 大电流过流保 2018210160890 2018.06.29 2019.01.15 上海拓为 新型 护电路 4-1-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智能刹车 实用 493 系统的绝对位 2017208642405 2017.07.17 2018.03.13 上海拓为 新型 移传感器 一种电动助力 494 制动位移传感 发明 2016111623221 2016.12.15 2019.04.12 上海拓为 器诊断方法 武汉神动 适用于柴油发 汽车电子 动机的电动辅 实用 电器股份 495 2020232271154 2020.12.28 2021.09.07 助进气增压系 新型 有限公 统 司、深圳 拓为 无刷电机电路 实用 496 板安装结构及 2019210864380 2019.07.11 2020.05.05 深圳拓为 新型 无刷电机 有刷电机端盖 实用 497 2018222279631 2018.12.27 2019.11.08 深圳拓为 和有刷电机 新型 一种无刷电机 498 定子及无刷电 发明 2018107017213 2018.06.30 2020.07.28 深圳拓为 机 电动执行机构 实用 499 及连续可变升 2018208361285 2018.05.31 2018.12.11 深圳拓为 新型 程动力系统 一种新能源汽 实用 500 车的轻质钣金 2021234195130 2021.12.31 2022.06.28 四川迈高 新型 纵梁 一种便于焊接 实用 501 的液压管板前 2021233690018 2021.12.30 2022.06.17 四川迈高 新型 副车架后梁 一次装夹焊接 实用 502 高效的后扭力 2018222638691 2018.12.31 2019.11.08 四川迈高 新型 梁焊接夹具 一种封闭式简 实用 503 单轻量化前副 2018222643346 2018.12.31 2019.12.13 四川迈高 新型 车架 用于提高汽车 实用 504 安全性能的后 2018211995360 2018.07.27 2019.02.15 四川迈高 新型 下摆臂 4-1-9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用于提高汽车 实用 505 安全性能的后 2018211996240 2018.07.27 2019.02.15 四川迈高 新型 上摆臂 一种加固防断 实用 506 裂的减震器支 2018212041129 2018.07.27 2019.03.29 四川迈高 新型 架 一种抗扭后悬 实用 507 2018212041148 2018.07.27 2019.03.05 四川迈高 架横梁加强板 新型 实用 508 后副车架总成 2018211769181 2018.07.24 2019.03.01 四川迈高 新型 具有加强板结 实用 509 构的纵臂安装 2018211769196 2018.07.24 2019.02.05 四川迈高 新型 支架总成 安全性高的汽 实用 510 2018211769247 2018.07.24 2019.02.05 四川迈高 车用横梁总成 新型 一种具有加固 实用 511 结构的后副车 2018210888643 2018.07.10 2019.01.18 四川迈高 新型 架安装板 实用 512 纵臂安装支架 2018210195315 2018.06.29 2019.02.05 四川迈高 新型 结构稳定的摆 实用 513 201821019878X 2018.06.29 2019.01.11 四川迈高 臂 新型 采用焊接保障 实用 514 结构的高安全 2018210214316 2018.06.29 2019.01.04 四川迈高 新型 性前副车架 设有辅助支撑 实用 515 结构的高安全 2018210214335 2018.06.29 2019.01.04 四川迈高 新型 性右摆臂 便于拆装的摆 实用 516 2018210217884 2018.06.29 2019.01.04 四川迈高 臂 新型 一种能够安全 实用 517 减震的汽车后 2018210105889 2018.06.28 2019.01.04 四川迈高 新型 纵向摆臂 具有良好安全 实用 518 性能的车用纵 2018210117320 2018.06.28 2019.01.11 四川迈高 新型 臂 基于提高安全 实用 519 系数的防撞纵 2018210125596 2018.06.28 2019.01.01 四川迈高 新型 向摆臂 4-1-9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防摆臂卡 实用 520 顿危险的摆臂 2018210125609 2018.06.28 2019.01.29 四川迈高 新型 安装支架 一种防磕碰的 实用 521 2018210125613 2018.06.28 2019.02.15 四川迈高 安全右摆臂 新型 安全性高的汽 实用 522 2018210016353 2018.06.27 2019.01.01 四川迈高 车用后纵臂 新型 一种具有保险 实用 523 措施的后副车 2018210024330 2018.06.27 2019.02.19 四川迈高 新型 架 一种焊接夹具 实用 524 的抓式安装板 2018209793604 2018.06.25 2019.03.05 四川迈高 新型 定位组件 可斜插控的一 实用 525 次装夹的焊接 2018209729078 2018.06.24 2019.05.21 四川迈高 新型 夹具控制部件 一种水切割废 实用 526 水循环利用系 2022224521015 2022.09.15 2022.12.27 西安拓普 新型 统 一种汽车顶棚 实用 527 2022224478424 2022.09.15 2022.12.23 西安拓普 切割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地毯 实用 528 模压自动接料 2022224483530 2022.09.15 2022.12.27 西安拓普 新型 装置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529 板卡扣焊接工 2020210939110 2020.06.15 2021.03.02 武汉拓普 新型 装 一种汽车衣帽 530 发明 2020105343624 2020.06.12 2022.01.11 武汉拓普 架检测工装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531 备胎盖地毯的 2020210899876 2020.06.12 2021.02.26 武汉拓普 新型 包边工装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532 备胎盖地毯的 2020210906704 2020.06.12 2021.04.13 武汉拓普 新型 喷胶工装 一种用于汽车 衣帽架固定底 实用 533 2020210908841 2020.06.12 2021.03.02 武汉拓普 座焊接定位工 新型 装 4-1-9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汽车衣帽 实用 534 2019217805538 2019.10.23 2020.07.24 武汉拓普 架焊接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地毯 实用 535 2019217806051 2019.10.23 2020.07.28 武汉拓普 发泡模具 新型 一种汽车衣帽 实用 536 2019217806136 2019.10.23 2020.07.21 武汉拓普 架贴棉工装 新型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537 主地毯的水切 2019217806329 2019.10.23 2020.07.28 武汉拓普 新型 割装置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538 地毯自动喷脱 2019217807586 2019.10.23 2020.08.28 武汉拓普 新型 模剂装置 一种用于汽车 实用 539 轮罩的模压模 2019217808428 2019.10.23 2020.08.07 武汉拓普 新型 具 一种汽车行李 实用 540 箱饰板焊接工 2019217808540 2019.10.23 2020.07.28 武汉拓普 新型 装 一种汽车衣帽 实用 541 2019217809100 2019.10.23 2020.07.24 武汉拓普 架防错工装 新型 一种汽车行李 实用 542 箱备胎盖板结 2019217809115 2019.10.23 2020.07.28 武汉拓普 新型 构 一种汽车车门 实用 543 防水膜用打胶 2019217809844 2019.10.23 2020.08.11 武汉拓普 新型 机器人 一种新能源电 实用 544 动车扣式固定 2021233977766 2021.12.31 2022.06.17 浙江拓为 新型 的钣金后横梁 一种有衬套管 实用 545 托举连接能力 2021234016376 2021.12.31 2022.07.22 浙江拓为 新型 的后横梁 一种电动汽车 实用 546 的管体连接吸 2021233745646 2021.12.30 2022.07.29 浙江拓为 新型 能防护梁 一种加装低应 力传递稳定杆 实用 547 2019214722942 2019.09.05 2020.10.09 浙江拓为 结构的后扭力 新型 梁 4-1-9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增加车辆 实用 548 整体 NVH 能 2019214723517 2019.09.05 2020.10.09 浙江拓为 新型 力的主梁 一种拥有增强 主梁应力传递 实用 549 2019214731208 2019.09.05 2020.10.09 浙江拓为 能力结构的后 新型 扭力梁 一种液压成型 管阶梯组合形 实用 550 2019214731212 2019.09.05 2020.09.18 浙江拓为 态结构的前副 新型 车架 一种轻态高阶 实用 551 负载能力的后 2019214358585 2019.08.31 2020.10.02 浙江拓为 新型 副车架 一种高形态多 实用 552 用模块化后副 2019214108166 2019.08.28 2020.06.26 浙江拓为 新型 车架 一种液压变截 实用 553 面封闭式扭力 2018222655381 2018.12.31 2019.11.29 浙江拓为 新型 梁 一种井字型前 实用 554 2018222659005 2018.12.31 2020.03.13 浙江拓为 副车架 新型 一种内支撑加 实用 555 强板的封闭式 2018222628435 2018.12.30 2020.03.13 浙江拓为 新型 副车架 一种轻量化后 实用 556 2018222568858 2018.12.29 2020.03.17 浙江拓为 扭梁 新型 一种拥有低耗 实用 557 模块钣金成扭 2018210969759 2018.07.11 2019.09.03 浙江拓为 新型 力梁 一种轻质低耗 实用 558 2018210969852 2018.07.11 2019.05.07 浙江拓为 的模块式主梁 新型 一种拥有低应 实用 559 力的传递稳定 2018210815303 2018.07.10 2019.03.15 浙江拓为 新型 杆结构扭力梁 一种低应力传 实用 560 2018210840095 2018.07.10 2019.01.11 浙江拓为 递稳定杆结构 新型 4-1-9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能探测探 实用 561 测加工零件的 2018210239633 2018.06.30 2019.03.05 浙江拓为 新型 双面铣 一次装夹焊接 实用 562 高效的前副车 2018210239648 2018.06.30 2019.03.05 浙江拓为 新型 架焊接夹具 一种可抑制擦 实用 563 损的汽车部件 2018210401558 2018.06.29 2019.04.19 浙江拓为 新型 运输框 一种稳定便利 实用 564 固定性高的汽 2018210402029 2018.06.29 2019.04.05 浙江拓为 新型 车部件运输框 一种适用于扭 力梁两序焊接 实用 565 2017219134577 2017.12.31 2019.04.02 浙江拓为 大反转总成设 新型 备 一种压衬套设 实用 566 2017218915201 2017.12.29 2019.01.08 浙江拓为 备预定位机构 新型 一种后扭力梁 实用 567 2017218956428 2017.12.29 2018.12.04 浙江拓为 侧梁 新型 扭力梁式后桥 实用 568 空心稳定杆热 2017218968571 2017.12.29 2019.02.01 浙江拓为 新型 胀型设备 一种井字梁前 实用 569 2017218971822 2017.12.29 2018.09.28 浙江拓为 副车架 新型 一种平台化扭 实用 570 2016213885402 2016.12.18 2017.09.19 浙江拓为 力梁后桥总成 新型 一种前副车架 实用 571 2016213754266 2016.12.15 2017.10.13 浙江拓为 总成 新型 一种拥有扭力 梁主梁和上下 实用 572 2016213798175 2016.12.15 2017.10.13 浙江拓为 板侧梁的后桥 新型 总成 一种扭力梁加 工设备前束外 实用 573 2016213731298 2016.12.14 2017.09.19 浙江拓为 倾角调节紧固 新型 装置 外观 574 后桥 2015304939813 2015.12.01 2016.07.06 浙江拓为 设计 4-1-9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外观 575 前副车架总成 2015304942445 2015.12.01 2016.07.06 浙江拓为 设计 一种封闭式薄 576 发明 2015108520969 2015.11.30 2019.06.21 浙江拓为 壳前副车架 一种适用于扭 实用 577 力梁式后桥的 2015209692262 2015.11.30 2016.06.15 浙江拓为 新型 后轴主梁 一种扭力梁式 实用 578 2015209704151 2015.11.30 2016.06.15 浙江拓为 后桥 新型 一种适用于扭 实用 579 力梁式后桥的 2015209704683 2015.11.30 2017.01.04 浙江拓为 新型 稳定杆 一种气动固定 实用 580 2015209760984 2015.11.30 2016.08.03 浙江拓为 夹具 新型 581 汽车后副车架 发明 2014107278855 2014.12.03 2017.12.12 浙江拓为 一种摆臂加工 实用 582 2014205797171 2014.10.09 2015.03.18 浙江拓为 装置 新型 用于汽车后桥 实用 583 201420579823X 2014.10.09 2015.03.18 浙江拓为 的衬套 新型 一种套类工件 实用 584 2013207927067 2013.12.04 2014.07.09 浙江拓为 夹紧固定装置 新型 变截面车辆纵 585 发明 2010105790910 2010.12.09 2013.02.27 浙江拓为 臂构件 一种变截面车 586 辆纵臂构件的 发明 201010579093X 2010.12.09 2013.02.13 浙江拓为 制作方法 车辆内饰板自 实用 587 2020205041812 2020.04.08 2020.12.18 台州拓普 动上料装置 新型 车辆衣帽架工 实用 588 2020205042497 2020.04.08 2020.12.18 台州拓普 装 新型 一种车架冲孔 实用 589 2020205043269 2020.04.08 2021.01.29 台州拓普 工装 新型 车辆内饰板熔 实用 590 2020205047537 2020.04.08 2020.12.18 台州拓普 接工装 新型 一种车顶架定 实用 591 2020205186262 2020.04.08 2020.12.11 台州拓普 位工装 新型 4-1-9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罩壳冲压 实用 592 2020205188164 2020.04.08 2021.01.29 台州拓普 冲孔装置 新型 一种方便拆装 实用 593 2022222226908 2022.08.23 2022.12.13 湖南拓普 的顶盖装饰板 新型 一种汽车行李 实用 594 2022222226946 2022.08.23 2022.12.09 湖南拓普 舱盖板 新型 外观 595 汽车前转向节 2021306682471 2021.10.12 2022.03.08 湖南拓普 设计 外观 596 汽车后转向节 2021306682486 2021.10.12 2022.03.08 湖南拓普 设计 一种汽车用备 实用 597 2021213697584 2021.06.21 2022.03.18 湖州拓普 胎盖 新型 一种汽车内饰 实用 598 件压制成型装 2021213551563 2021.06.18 2022.05.10 湖州拓普 新型 置 汽车行李箱盖 实用 拓普电动 599 2022207109024 2022.03.29 2022.10.25 板 新型 车 汽车顶棚压合 实用 拓普电动 600 2022213837584 2022.05.31 2022.09.20 装置 新型 车 气囊爆破弱化 实用 拓普电动 601 2022207949173 2022.04.07 2022.07.12 结构 新型 车 汽车行李箱侧 实用 拓普电动 602 2022207071332 2022.03.29 2022.07.22 饰板 新型 车 一种新能源汽 车的轻量低压 实用 拓普电动 603 2021232016846 2021.12.20 2022.06.24 一体铸造前副 新型 车 车架 一种具有分离 应力能力的管 实用 拓普电动 604 2021232028951 2021.12.20 2022.06.24 体电动车后副 新型 车 车架 一种井字一体 实用 拓普电动 605 铸造的电动车 2021232056078 2021.12.20 2022.06.24 新型 车 前副车架 一种密封条挤 实用 拓普底盘 606 2022224924618 2022.09.19 2022.12.27 出模具 新型 系统 4-1-9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专利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号 类型 (年.月.日) (年.月.日) 一种用于注塑 实用 拓普底盘 607 机的图像采集 2022230365071 2022.11.16 2022.12.16 新型 系统 装置 一种汽车脚垫 实用 拓普底盘 608 2022230343941 2022.11.16 2022.12.23 自动装扣设备 新型 系统 一种玻璃导槽 实用 拓普底盘 609 2022224930055 2022.09.19 2022.12.16 C柱 新型 系统 一种钻孔用定 实用 拓普底盘 610 2022200257491 2022.01.05 2022.09.20 位工装 新型 系统 一种机加工用 实用 拓普底盘 611 2022200257735 2022.01.05 2022.07.22 定位工装 新型 系统 一种打标用定 实用 拓普底盘 612 2022200428866 2022.01.05 2022.07.08 位工装 新型 系统 一种机加工定 实用 拓普底盘 613 位工装用检测 2021228367750 2021.11.18 2022.06.17 新型 系统 机构 用于防止开口 零件薄壁处铣 实用 拓普底盘 614 2021228396359 2021.11.18 2022.06.17 削变形的辅助 新型 系统 装夹机构 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