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伯特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3-10-1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
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前赎回“伯特转债”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公司提前赎回“伯特转债”事项的报告,并经充分
讨论认为:鉴于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伯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触发“伯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进行提前赎回,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进行提前赎回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伯
特转债”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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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侯福深 蒋 琪 马黎珺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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