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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
知及材料已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万杨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
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公
司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上述 2 名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0,580 股,回购价格 4.58 元/股。
其中,对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680 股限制性股票
以 4.58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对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4,9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4.58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
理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成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79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
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 79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的 750,19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
除限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