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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12-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 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7,1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60,630.87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
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589.61             16,697.85
 2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13,500.00             10,948.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23.76              3,748.71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540.34              2,871.50
                           合计                                42,253.71             34,266.0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
 1                                        16,697.85        10,116.15                  -6,581.70
        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
 2                                        10,948.00         5,351.95                  -5,596.05
        线建设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48.71         2,684.61                  -1,064.10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871.50         1,923.45                   -948.05
               合计                       34,266.06        20,076.16                 -14,189.90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上述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                                    利息及现
              拟使用募集                预计待支      节余募集资金                   节余资金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金管理收
              资金金额 A                付款项 C        E=A-B-C                      F=E+D
                                                 注

                               B                                       益净额 D
营销网络建
                 3,748.71    2,684.61       388.95          675.15         381.05     1,056.21
设项目
技术中心升
                 2,871.50    1,923.45       216.78          731.27         284.74     1,016.01
级建设项目
     合计        6,620.21    4,608.06       605.73         1,406.42        665.79     2,072.22
    注:1、“预计待支付款项”包含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预计尚未支付的款项,最终金额以
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2、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
所致。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
划结合实际情况,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
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
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及现
金管理收益净额合计人民币 2,072.2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

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
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项目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
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时间      变更后时间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出于战略规划考虑,前期已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出于战略规划考虑,前期已将项目实施主体
由日辰股份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地
点由日辰股份青岛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以下简称“嘉

兴厂区”)。由此导致项目需要重新设计布局,建设报备、建设权取得和建设实施
等进度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流动及物流运输受到外部
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建材采购、场地施工等土建工程实施进度有所延缓。2023

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物流运输、人员流动逐渐恢复,募投项目得以继续推进,但
实施进度仍不及预期。

    2、统筹规划两期建设项目,打造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中心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融资募投项目中包含“智能立体库及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与本次拟延期的首发募
投项目一致,信息化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服务于整个嘉兴厂区,旨在将嘉
兴厂区打造成为数字化、智能化的生产制造中心。由于首发募投项目并未规划相

关信息化系统设施投入,故需将该项目与首发募投项目纳入嘉兴厂区统筹规划建
设,导致首发募投项目进度有所延缓。
    截至目前,首发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管网铺
设、设备选型采购及安装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推动
首发募投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因此,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首发募投
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年产 5,000 吨汤类

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合理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后
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
目”和“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
由 2023 年 12 月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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