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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特光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8-3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腾超、潘林华、程俊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