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9-27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
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5.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5 月 10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02,333,000 股减少至 401,580,00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1,580,00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等公司实际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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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23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58
3 万元。 万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财务总监。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233.3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158 万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 3 名、财
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聘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一条 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 第一百五十一条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
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含预算管 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负
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成本管理、 责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管理
资金管理、股利分配管理等内容)和会 (含预算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
计核算等事宜。 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股利分配管理等
内容)和会计核算等事宜。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
的有关规定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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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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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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