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9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认真
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属于正常生产经营
往来,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
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
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游海龙、郑文、郭群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