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调整后):200,535 股。
2、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7.5555 万股限制性
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666.6667 万股的 0.8633%。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 80.5777 万股。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授予数量调整为 112.8088 万股。
(3) 授予价格(调整后):24.641 元/股。
(4) 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不超过 203 人,包
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 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四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 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a)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
以下要求:
归属安排 任职期限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一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12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二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24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三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36 个月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四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48 个月
b)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年 4 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9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
以 2019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
以 2019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第四个归属期 2023
年自有品牌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c)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的个人绩效考核每年在年中
和年末各实施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 三档,若激励对象当年的两
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一次为 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
额不得归属;除此之外,其他考核结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拟归属份
额可全部归属。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
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 年 8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
(8)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
(9)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0)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
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向 203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57.5555 万股限制
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调整后) (调整后)
(人) 剩余数量(万股)
(元/股) (万股)
2020 年 8 月 17 日 24.641 112.8088 203 0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限 因分红送转
归属价格 归属数 归属
归属 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 导致归属价
归属日期 (调整后) 量 人数
批次 剩余数量 原因 格/授予数量
(元/股) (股) (人)
(股) 的调整情况
2021 年 9 6 名激励对象离 鉴 于 公 司
123,758 193
月2日 职,11,534 股限制 2020 年 度 权
第一
52.175 422,989 性股票取消归属, 益分派实施
批 2021 年 12
15,885 3 13 名激励 对象 个 完毕,归属价
月 13 日
人绩效考核未达到 格由 54.23 元/
标准,1,389 股限制 股 调 整 为
性股票取消归属 52.175 元/股
28 名激励 对象 离 鉴 于 公 司
2022 年 9 职,97,430 股限制 2021 年 度 权
158,569 165
月5日 性股票取消归属; 益分派实施
2 名激励对象当选 完毕,归属价
为监事,3,329 股限 格 由 52.175
第二
35.768 327,572 制性股票取消归 元/股调整为
批次
属;1 名激励对象 35.768 元/股,
2022 年 12
4,213 1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授予数量由
月 30 日
未达到标准,1,071 57.5555 万 股
股限制性股票取消 调 整 为
归属 80.5777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0,535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孙佳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
为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形,符合归属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
归属日,须满足以下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公司自有品牌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年 4 个会计年度,分年度
扫地机器人营业收入
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
为 279,266.00 万元,
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业绩
2022 年自有品牌扫地
考核目标如下:
机器人营业收入为
635,507.86 万元,营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127.56%,满足不低于
18%的要求,业绩指
标符合归属条件要
求。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格,不得归属;1 名激
公司的个人绩效考核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各实施一次,绩效考核结 励对象当选为监事,
果划分为 A+、A、B 三档,若激励对象当年的两次个人绩效考核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结果有一次为 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 格,不得归属;1 名激
额不得归属;除此外,其他考核结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当年拟归属份额可全部归属。 不达标,不得归属;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 余 149 名激励对象绩
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效考核结果达标,拟
归属股份可全部归
属。
因此,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149 名激励对象可归
属 200,535 股。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
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
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0,535 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49名激励对象
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
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8 月 17 日
2、归属人数:149 人
3、归属数量(调整后):200,535 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24.64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 本次归属数量占
性股票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调整 获授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
后)(股) 数量的比例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孙佳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5,692 1,423 25%
2 全刚 中国 副总经理 23,593 5,898 25%
3 钱启杰 中国 副总经理 18,148 4,537 25%
4 王璇 中国 财务总监 6,578 1,644 25%
小计 54,011 13,502 25%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张磊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546 3,387 25%
2 王华火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0,678 2,670 25%
3 王征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842 1,711 25%
4 田佳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730 682 25%
5 罗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557 3,389 25%
小计 47,353 11,839 25%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0 人) 700,620 175,194 25%
合计(149 人) 801,984 200,535 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149名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
次激励计划149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 6 个月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石头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
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
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