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
会议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时,经过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
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均符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
格和能力,且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
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吉英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齐占宁先生、
范成建先生、王舜琰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鹿文江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郑红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宋健、谢德仁、吕守升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