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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宇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信宇人” 或“子
   公司”),系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含)人
   民币 17,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800
   万元,均为公司为惠州信宇人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保障现金流充足,公司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 4,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前述授信额度及授
信期限将以银行实际审批情况,及子公司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具体
使用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
环使用。
    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和
4,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与银
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先生、曾芳女士为子公司上述农行授信提供 13,500
万元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由于此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志明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注册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 3 号

               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烤箱、涂布机、自动化真空烘烤线、自动
               化制片机组、自动化装配机组、自动化测试机组、非标机械设备、
               机械零配件、智能装备、机器人、电池原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
               与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技术服务,智能制造
  经营范围
               工厂方案设计与成套服务输出、软件开发与服务,电池销售,口
               罩机、熔喷布设备、无纺布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无纺布、
               熔喷布及其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二)惠州信宇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未经审计)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78,644.24             114,557.49

       负债总额                             70,404.50             106,657.01

        净资产                               8,239.74               7,900.47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项目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未经审计)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营业收入                             57,960.11              33,563.07

        净利润                               3,219.28                -339.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3,153.69                -363.75
        利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惠州市信宇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系根据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满足子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求而进
行的,有利于保证子公司项目正常建设和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开展且风险整体可控。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信宇人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全资子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进一步提
高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
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信宇人提供
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信宇人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
项已经信宇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信宇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综上,民生证券对信宇人为全资子公司惠州信宇人提供担保事项
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此次对子公司的
担保)为人民币 34, 3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
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1.53%、25.99%。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