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2023-07-27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金元、杨之曙、寇日明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