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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誉辰智能:誉辰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6-29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3〕995 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

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兴业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

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

后综合确定,为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确

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

照《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协

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94.00 元/股(不含 94.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94.0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33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

申购价格为 94.0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33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 14:37:05:970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

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向前,剔

除 36 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 86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4,710 万股,约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2,463,970 万股的 1.0029%。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9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

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

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

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83.9495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
    5、本次发行价格为 83.9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8.3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3.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1.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4.3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83.9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

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48 倍。

    (2)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

下:

                                        2022 年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2022 年扣
                        T-3 日股票收    扣非前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后 EPS
                        盘价(元/股)   EPS(元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股)                (2022 年) (2022 年)
300450.SZ    先导智能       33.83       1.4798     1.4404       22.86       23.49
300457.SZ    赢合科技       17.06       0.7504     0.7246       22.73       23.54
688499.SH     利元亨        61.73       2.3419     2.0959       26.36       29.45
688518.SH    联赢激光       27.29       0.7914     0.7113       34.48       38.37

                                         3
                                         2022 年               对应的静     对应的静
                                                   2022 年扣
                         T-3 日股票收    扣非前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后 EPS
                         盘价(元/股)   EPS(元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股)                (2022 年) (2022 年)
002957.SZ    科瑞技术        18.19       0.7621     0.6968       23.87       26.11
688006.SH    杭可科技        29.82       0.8127     0.7836       36.69       38.06
                         平均值                                  27.83       29.84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27日(T-3日)
    注1: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日(2023年6月27日)总股本。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83.9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1.11 倍,高于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

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

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

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网下

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

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

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4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42,801.78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83.90 元/股和 1,00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00.00 万元,扣除约 8,449.29 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 75,450.71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

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

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

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

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

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

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5
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发行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

足额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

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

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

总体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4、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

                                     6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7 月 4 日(T+2 日)16:00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

当于 2023 年 7 月 4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7 月 4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

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

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

并计算。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深圳市

                                       7
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6 月 20 日(T-6 日)

披露在上交所(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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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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