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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机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

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繁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1,191,072,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07928%,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8,310,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9693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2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762,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1.1099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90,877,4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365%;反对12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7%;弃权

6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22,581,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14518%;反对12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55276%;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0.3020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84,070,6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412169%;反对6,996,8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7445%;弃

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8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15,775,1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69.260155%;反对

6,996,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0.719649%;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0.02019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签订深圳机场广告媒体经营合同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90,929,54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803%;反对12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7%;弃权

1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22,634,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37392%;反对12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55276%;弃权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0.0733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79,031,03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8905%;反对11,972,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17%;弃

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8%。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10,7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47.13388%;反对

11,972,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52.56406%;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30206%。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1 张敦力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90,877,54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366%。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22,582,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562%。

    表决结果:通过,张敦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 曾迪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190,877,64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367%。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22,58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607%。

    表决结果:通过,曾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宁昱彤、李金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