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
2024 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
事宜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1
号)的规定。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
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 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
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4 次;中兴华从业人员 4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宝武镁业
(002182.SZ)、恒宝股份(002104.SZ)、赛摩智能(300466.SZ)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成功辅导建邦科技(837242.BJ)上市,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为 1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具备
3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公开招
标方式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44.7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7.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9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 5.30 万
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职国际担任,天职国际
已连续 14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
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4
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
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年审机构。
因此,2024 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
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
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
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审查,其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
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