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 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 223,491,75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5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790.7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560.24 万元。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23)0100073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收到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80,901.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1,351.00 减:各项发行费用 790.76 募集资金净额 80,560.24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10.76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54,485.25 1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0.04 加: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余额 6,385.7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 4 月)》,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公司及下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 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存储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年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 湖北福星惠誉三眼 有限公司武汉 127909662910001 活期 56,901.00 6,384.74 桥置业有限公司 分行 2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存储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年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17531501040006491 活期 24,000.00 0.96 有限公司 汉川市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54,485.25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721.63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 54,486.25 万元用于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5.38 万元(不含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 (2023)0102068 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为 54,485.25 万 元。对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暂未进行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3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 4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100707 号),认为:福星股份 2023 年度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规定的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3 年度,公司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5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80,56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485.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485.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已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 至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 更 项 调整后投资 本 年度投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 计投 入 资进度(%)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实 现 的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1) 入金额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3)=(2)/(1) 期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红桥城 K6 住宅项 否 25,556.00 15,000.00 3,809.66 3,809.66 25.40 2024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023 年 2 月、 2、红桥城 K15 项目 否 68,508.19 41,560.24 26,676.59 26,676.59 64.19 49,665.92 不适用 否 2024 年 12 月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40,000.00 24,000.00 23,999.00 23,999.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4,064.18 80,560.24 54,485.25 54,485.2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134,064.18 80,560.24 54,485.25 54,485.25 - - - - -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80,560.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485.25 1、红桥城 K6 住宅项目尚未交付,尚未结转收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红桥城 K15 项目尚未全部交付,2023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49,665.92 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2068 号),截 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54,485.2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54,721.63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