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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6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灵咨询”、“受让方”)及相关方于2024年9月
10日签署《关于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广
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聚能”、“标的公司”)33.6774%的股
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666.67万元)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灵咨
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合聚能16.8387%的
股权,中合聚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出资额:5,0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文林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MADPNPXH6X
     6、注册地址:肇庆市高新区北江大道 18 号富民大厦 13 楼 1314 房自编 03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8、常灵咨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9、常灵咨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8MA55JK2YX1
   3、注册资本:19,795.67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杨海涛
   6、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3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肇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办公楼
   9、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出资额      股权比例

 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
                                 -            -      6,666.67    33.6774%
         (有限合伙)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5161%      3,333.33    16.8387%
 肇庆市立业股权投资中心
                               3,000   15.1548%       3,000      15.1548%
         (有限合伙)
            王文林             2,900   14.6497%       2,900      14.6497%
            廖腊梅             1,500    7.5774%       1,500      7.5774%

广州市众智享物联网合伙企
                                900     4.5465%        900       4.5465%
     业(有限合伙)
  重庆小康实业有限公司          795.67     4.0194%         795.67     4.0194%
 肇庆市合林股权投资中心
                                 700       3.5361%          700       3.5361%
       (有限合伙)
          合 计              19,795.67        100%      19,795.67        1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均已经审计)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营业收入                  141,034.19               6,063,816.85
       营业利润               -12,648,704.31            -46,966,303.09
         净利润               -12,643,968.69            -46,976,223.05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9,498,232.17            158,218,984.56
       负债总额                18,993,211.01             25,069,994.71
         净资产               120,505,021.16            133,148,989.85


    (四)标的公司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况,标
的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定价是综合考虑公司增资中合聚能的对价、标的公司资产负债及经
营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其拥有的标的公司33.677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666.67万元)
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灵咨询。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亦不涉
及关联交易。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50.5161%股权,对应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目
前已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对应投资金额15,000万元)。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的33.6774%股权,双方同意转让对
价以转让方已实际投入的10,000万元为依据,受让方实际应向转让方支付10,000
万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
       2、标的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0,000万元。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分三次支付:
    第一笔: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首付款3,000万元;
    第二笔:2024年9月30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第二笔款项2,000
万元;
    第三笔:2024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款项5,000万
元。
       3、交割与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各方确认,甲方自收到股权转让对价首付款及第二笔款项合计5,000万元后
将持有的丙方的合计33.6774%的股权过户给乙方,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以向市场监督局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交割日。
    交割日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标的公司的资料交接:包括所有证照、印章、财务
账簿、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乙方应当指定特定人员进行接收。资料交接完成后
视为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丙方的经营及相关的一切风险全部转移给乙方,甲方
不对交割完成后丙方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标的公司不得进行主要固定资产或重大投
资等事项,除日常开销外不得新增负债,期间发生的日常经营成本由转让后的全
体股东承担。
       4、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的第一笔、第二笔款
项或者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三笔剩余款项的,每延迟支付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应付
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延迟支付超过30日的,除滞纳金外,乙方还应向甲
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旨在优化资
源配置、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同时引入产业投资方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技术核心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合聚能16.8387%的股权,中合聚能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出售标的公司的股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关于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