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6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灵咨询”、“受让方”)及相关方于2024年9月 10日签署《关于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广 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聚能”、“标的公司”)33.6774%的股 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666.67万元)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灵咨 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合聚能16.8387%的 股权,中合聚能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出资额:5,0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文林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MADPNPXH6X 6、注册地址:肇庆市高新区北江大道 18 号富民大厦 13 楼 1314 房自编 03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8、常灵咨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9、常灵咨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8MA55JK2YX1 3、注册资本:19,795.67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杨海涛 6、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3 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肇庆市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办公楼 9、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出资额 股权比例 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 - - 6,666.67 33.6774% (有限合伙)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5161% 3,333.33 16.8387% 肇庆市立业股权投资中心 3,000 15.1548% 3,000 15.1548% (有限合伙) 王文林 2,900 14.6497% 2,900 14.6497% 廖腊梅 1,500 7.5774% 1,500 7.5774% 广州市众智享物联网合伙企 900 4.5465% 900 4.5465% 业(有限合伙) 重庆小康实业有限公司 795.67 4.0194% 795.67 4.0194% 肇庆市合林股权投资中心 700 3.5361% 700 3.5361% (有限合伙) 合 计 19,795.67 100% 19,795.67 1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均已经审计)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营业收入 141,034.19 6,063,816.85 营业利润 -12,648,704.31 -46,966,303.09 净利润 -12,643,968.69 -46,976,223.05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9,498,232.17 158,218,984.56 负债总额 18,993,211.01 25,069,994.71 净资产 120,505,021.16 133,148,989.85 (四)标的公司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况,标 的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涉及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定价是综合考虑公司增资中合聚能的对价、标的公司资产负债及经 营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其拥有的标的公司33.6774%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6,666.67万元) 以人民币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灵咨询。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亦不涉 及关联交易。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肇庆市常灵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公司50.5161%股权,对应1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目 前已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对应投资金额15,000万元)。 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的33.6774%股权,双方同意转让对 价以转让方已实际投入的10,000万元为依据,受让方实际应向转让方支付10,000 万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 2、标的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对价为10,000万元。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分三次支付: 第一笔: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首付款3,000万元; 第二笔:2024年9月30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第二笔款项2,000 万元; 第三笔:2024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款项5,000万 元。 3、交割与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各方确认,甲方自收到股权转让对价首付款及第二笔款项合计5,000万元后 将持有的丙方的合计33.6774%的股权过户给乙方,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以向市场监督局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交割日。 交割日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标的公司的资料交接:包括所有证照、印章、财务 账簿、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乙方应当指定特定人员进行接收。资料交接完成后 视为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丙方的经营及相关的一切风险全部转移给乙方,甲方 不对交割完成后丙方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标的公司不得进行主要固定资产或重大投 资等事项,除日常开销外不得新增负债,期间发生的日常经营成本由转让后的全 体股东承担。 4、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第2条约定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的第一笔、第二笔款 项或者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三笔剩余款项的,每延迟支付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应付 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延迟支付超过30日的,除滞纳金外,乙方还应向甲 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旨在优化资 源配置、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同时引入产业投资方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技术核心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合聚能16.8387%的股权,中合聚能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出售标的公司的股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关于广东中合聚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