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仁爀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554,017,4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947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0,609,95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8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07,50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4610%。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07,508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0.4610%。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553,964,6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5%,反对 41,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4%,弃权 11,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1%。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4,708 股,反对 41,000 股,弃权 11,8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05%。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53,964,7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5%,反对 40,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4%,弃权 11,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1%。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4,808 股,反对 40,900 股,弃权 11,8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34%。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553,955,9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89%,反对 40,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4%,弃权 20,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7%。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6,008 股,反对 40,900 股,弃权 20,6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52%。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 553,903,6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95%,反对 93,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69%,弃权 20,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7%。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93,708 股,反对 93,500 股,弃权 20,3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03%。 1.05 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553,911,6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9809%,反对 93,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69%,弃权 12,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2%。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1,708 股,反对 93,500 股,弃权 12,3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51%。 1.06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553,914,9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15%,反对 4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4%,弃权 61,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11%。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5,008 股,反对 40,800 股,弃权 61,7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19%。 1.0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及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553,961,8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00%,反对 4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4%,弃权 14,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7%。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1,908 股,反对 40,800 股,弃权 14,8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83%。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3,969,06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13%,反对 4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4%,弃权 7,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4%。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9,108 股,反对 40,800 股,弃权 7,60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6%。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 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西子 洁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