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9-11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7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次增持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副总裁罗红斌先生、高级副总
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高级副总裁杨冬生先生、副总裁罗忠良先生、副总裁李
巍女士(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共计58,100股,增持
金额共计14,657,247.00元;公司其他33名核心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合称“增
持主体”)亦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
股份共计83,900股,增持金额共计20,796,366.00元(以上合称“本次增持”)。增
持主体本次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142,000股,增持金额合计35,453,613.00元。
公司接到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高级副总裁罗红斌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亚琳女士、高
级副总裁杨冬生先生、副总裁罗忠良先生、副总裁李巍女士及其他33名核心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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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
股份。
二、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 系 统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A 股 股 份 共 计 58,100 股 , 增 持 金 额 共 计
14,657,247元;公司核心人员亦于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共计83,900股,增持金额共计20,796,366.00元。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公司A股股份共计142,000股,增持金额共计35,453,613.00元;具体情况如
下: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增持数量(股) 增持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罗红斌 高级副总裁 42,300 0.0015% 6,000 0.0002% 48,300 0.0017%
高级副总裁兼
周亚琳 306,700 0.0105% 15,000 0.0005% 321,700 0.0111%
财务总监
杨冬生 高级副总裁 18,600 0.0006% 21,100 0.0007% 39,700 0.0014%
罗忠良 副总裁 10,000 0.0003% 8,200 0.0003% 18,200 0.0006%
李巍 副总裁 7,400 0.0003% 7,800 0.0003% 15,200 0.0005%
33名其他核心人员 161,415 0.0055% 83,900 0.0029% 245,315 0.0084%
合计 546,415 0.0188% 142,000 0.0049% 688,415 0.0237%
注: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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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在本次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核心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
4、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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