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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 10 楼
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陈健波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5,154,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79,598,188 股的 22.9313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9,045,3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5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377,477,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43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1,368,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5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7,676,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0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7,676,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0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80,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1,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7099%;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9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80,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1,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7099%;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9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80,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1,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7099%;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9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80,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1,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7099%;反对 1,4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29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3,723,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5%;反对 1,4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14,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4.1819%;反对 1,4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81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50,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5%;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41,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3727%;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50,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5%;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41,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3727%;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8,218,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91%;反对 6,936,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0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9,1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3.3174%;反对 6,936,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6.68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3,440,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1%;反对 1,7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31,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1.0544%;反对 1,7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94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表决情况:同意 7,570,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977%;反对 1,47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2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6977%;反对 1,47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3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50,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5%;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41,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3727%;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34,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3%;反对 1,5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8%;

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5,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1947%;反对 1,50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395%;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5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表决情况:同意 7,359,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584%;反对 1,6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1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59,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1.3584%;反对 1,68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64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6,108,971 股。

   表决情况:同意 7,360,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706%;反对 1,68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9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60,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1.3706%;反对 1,6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62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83,395,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5%;反对 1,7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86,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5602%;反对 1,7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43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3,650,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5%;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41,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3.3727%;反对 1,5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6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100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77,82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82%;反对 7,324,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20,5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9.0216%;反对 7,324,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97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刚、刘丽均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