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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7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1.8 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               1.8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1     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
         和投资计划;                 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
   2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酬事项;
         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的报酬事项;                       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亏损方案;
    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册资本作出决议;
    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弥补亏损方案;                   议;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     议;
    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第 4.2.2 条
        (十一)修改本章程;     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     (十二)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
    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十三)审议批准第 4.2.2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十四)审议公司在 1 年内 金用途事项;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资金用途事项;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
                                   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
    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4.2.3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         4.2.3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
    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之一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
                                    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超过 500 万元;                 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
                                    万元;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500 万元。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额超过 5000 万元;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4.4.2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4.2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3
    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4.6.2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4.6.2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作报告;                           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
4   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四)公司年度报告;
    决算方案;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五)公司年度报告;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 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
    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5.2.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5.2.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并向股 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议;
    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5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券及上市方案;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构的设置;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副总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度;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项;                                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理制度;                            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方案;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所;
事项;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十五)制定董事责任保险方
务所;                              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            (十六)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组
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成并制定工作细则;
       (十六)制定董事责任保险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
方案;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确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并制定工作细则;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 或本 章程授 予 的其他职
    权。

           5.2.7   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5.2.7   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
    范围之外的以下事项,由董事会 围之外的以下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审议批准:                         批准:
           (1)单笔担保额小于最近一          (1)单笔担保额小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含 10%)的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含 10%)的担
    担保;                             保;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提供的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提供的任何
    任何担保;                         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3)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4)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
    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0%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5)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5)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7   公司最 近一 期经审 计 总资产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作为计算数据;
           (6)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          (6)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的 10% 以 上 , 或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1000 万元;                        元;
           (7)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          (7)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一个会 计年 度经审 计 净利润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元;                                      (8)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8)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或绝对 超过 1000 万元;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9)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9)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的 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 100 元。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数,取其绝对值计算。
        数,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权限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权限 内,本着审慎原则以决议形式,授
        内,本着审慎原则以决议形式,授 权公司总裁决定。
        权公司总裁决定。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章
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