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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61 号《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092,67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69,602,361.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66,125.18
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436,236.3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4]2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修订)》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集泰”)、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方全资孙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诚泰”)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安徽集泰、安庆诚泰与中航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到账金额
                                                                  投资项目


广州集       中国工商银
泰化工       行股份有限                                           年产 2
                          3602028929201328308    157,202,361.50
股份有       公司广州第                                           万吨乙
限公司       三支行                                               烯基硅
                                                                  油、2 万
安徽集       中国建设银
                                                                  吨新能
泰新材       行股份有限
                          34050168620800001276         0          源密封
料有限       公司安庆石
                                                                  胶、0.2
公司         化支行
                                                                  万吨核

安庆诚       中国建设银                                           心助剂

泰新材       行股份有限                                           建设项
                          34050168620800001277         0
料有限       公司安庆石                                           目

公司         化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安徽集泰、安庆诚泰(以下合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石化支行(以下合称“乙方”)
及保荐人中航证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无以存单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募集资金给予安徽集泰,安徽集泰再以增资形式将募集资
金给予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安庆诚泰使用。

    2、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方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
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
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毛军、陈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
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
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自持续督导结束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3、《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