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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集泰股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
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6 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事宜,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广
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9.4 元,过
户股份数为 1,071,414 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 1,499,980 股,占权益分派完成
时公司总股本的 0.40%。
    2022 年 7 月 6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7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 749,990 股,占解
锁时公司总股本的 0.20%。
    2023 年 7 月 6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7
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50%,共 749,990 股,占解锁时公司
总股本的 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760,080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1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届满。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
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及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 12 个月,即存
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6 日。除此以外,本次展期前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2 票回避。公司董事邹榛夫先生、孙仲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

    存续期(含展期)届满前,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及市场情况决
定是否卖出股票,如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含展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根据相关规定和
程序审议相关事宜。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以及《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不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
决定,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