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89,785,05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0.5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6,448,959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2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336,09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4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079,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2.07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50,78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32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128,225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1.746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5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5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2,167,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09%;反对 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0%;弃权12,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627%;反 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本议案关联股东傅宇晨、傅晓阳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67,567,146 股。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同意21,656,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55%;反对 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415%;反 对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09%;弃权12,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6%。 本议案关联股东傅宇晨、傅晓阳、叶玲莉、王琼、马红梅、刘点已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68,077,446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89,734,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3%;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8,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7%;反对3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1%;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金环律师、刘芮彤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