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2024-01-18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
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智能工厂委
托代建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并且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智能工厂委托代建暨关联
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16 日
(以下无正文,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章卫东
赵利
黄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