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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2024-07-1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斯莱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9 号)同意注册,2022 年
8 月,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6,116,74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格为 1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7,47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15,718,034.66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821,761,963.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
公 W[2022]B0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
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常州电
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
定的 2023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苏州铝
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 2024 年 3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原定的 2024 年 3 月 30 日延期至 2025 年 3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
 号                        金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使用进度
                                                                               期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                                                     2024 年 9 月
 1                        15,047.20    15,000.00     8,661.61     57.74%
      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30 日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                                                     2024 年 6 月
 2                        38,500.00    35,000.00    24,991.12     71.40%
      目                                                                      30 日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                                                     2025 年 3 月
 3                        25,001.20    25,000.00     9,596.12     38.38%
      建设项目                                                                30 日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                                                     2024 年 6 月
 4                        15,091.40     8,748.00     6,478.49     74.06%
      及研发中心项目                                                          30 日

           合计           93,639.80    83,748.00    49,727.34      -            -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已建设并调试完毕,达到可使
用 状 态 。 该 项 目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总 额 35,000.00 万 元 , 实 际 建 设 投 入
24,991.12 万 元 , 占 项 目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总 额 的 71.40% ,节 余 募集资金
10,192.66 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29.12%,其中 1,192.66 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剩余部分 9,000.00 万元购置
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该部分资金将在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及时转入对应项目专户。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并调试完
毕,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8,748.00 万元,实际建设
投入 6,478.49 万元,占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74.06%,节余募集资金
2,386.52 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的
27.28%。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
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设备采购、装修合同尾款等,因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
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
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
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鉴于公司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基本建
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 监 管 要 求 》 等 有 关 规 定, 公 司拟 将 上述 两 个募 投 项 目节 余 募集 资金共计
12,579.18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
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原因和具体情况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原规划新建建筑面积 12,350.00 平方
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及办公质检楼建设、设备投资等。为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
则,公司对生产场地规划进行了优化及调整,目前公司已有的厂房及办公楼经改
造后能满足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的生产需求,因此公司拟将苏州铝瓶高速
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调整为利用改造公司已有 厂房及
办公楼面积约 9,000 平方米,实施主体不变、项目用途等都不发生变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调整实施方式,是本
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是基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
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
实施方式的议案》,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国投证券对斯莱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调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商敬博                   聂晓春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