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132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旭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5 人,代表股份 224,873,86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21,517,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24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3,356,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3,356,07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3,356,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40%。 7、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 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23,501,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6%; 反对 1,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28%;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3,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80%;反对 1,3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7191%;弃权 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23,502,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02%; 反对 1,3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6%;弃权 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4,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397%;反对 1,3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386%;弃权 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23,505,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5%; 反对 1,3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6%;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7,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291%;反对 1,3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386%;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23,505,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5%; 反对 1,3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16%;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7,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291%;反对 1,3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386%;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安旭先生、张琦女士、Richard Moore 先生、Dietmar Werner Raupach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安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574,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0%, 本议案获得通过,安旭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056,2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700%。 5.02、选举张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465,1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36%,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琦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947,3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248%。 5.03、选举 Richard Moore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467,2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45%, 本议案获得通过,Richard Moore 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949,4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871%。 5.04、选举 Dietmar Werner Raupach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457,2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00%, 本议案获得通过,Dietmar Werner Raupach 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939,4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88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秋菊女士、罗正英女士、王贺武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张秋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526,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6%,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秋菊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008,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391%。 6.02、选举罗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497,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80%, 本议案获得通过,罗正英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979,9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955%。 6.03、选举王贺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577,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35%,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贺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059,5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69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唐伟先生、钱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7.01、选举唐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627,6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58%, 本议案获得通过,唐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109,8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677%。 7.02、选举钱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23,547,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3%, 本议案获得通过,钱蕾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2,029,9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8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陈磊、朱斌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 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