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4-025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
路 68 号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合计持
有股份数 120,579,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058%。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名,合计持有股份数 120,545,00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84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 名,持有股份数
3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名,持有
股份数 3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578,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8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7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沈辉律师、胡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
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