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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工具: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09-09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 85%的情形,已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锋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843 号)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2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20,0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221,727.42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8,778,272.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35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
债”,债券代码“12323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30 年 1 月 18 日止(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
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24.75
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65,679,281股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59,474股后的163,619,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锋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95元/股调整为24.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
日 )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
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
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4.75 元/股的 85%(即 21.04 元/股)的
情形,已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锋工转债”发行时间较短,距离 6 年的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
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
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锋工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锋工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锋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