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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8-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先进数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俊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家兴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 0 次,保荐代表人已对相关会议文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件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保荐代表人已对相关会议文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件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保荐代表人已对相关会议文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件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拟于 2024 年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2024 年 2 月 28 日,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保荐机构已督促发
                                        金对外支付 57.64 万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行人加强内部管理,
                                        元购房尾款,由于工
                                                             避免出现操作失误。
                                        作人员操作失误,在
                                         付款时错用了募集
                                              资金专户,发现后及
                                              时与收款方沟通,相
                                              关款项于次日原路
                                              退回,除该情况外,
                                              发行人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不存在其
                                                  他问题。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7.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俊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