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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简科技: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杨永岗先生、温月芳

         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

         将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解除。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二位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相关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实控权将由杨永岗、温月芳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

         际控制人。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温月芳女

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与

杨永岗先生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在 2024

年 12 月 2 日到期后不再续签,终止一致行动关系。

                                  1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权分布、

公司董事会决策情况、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永岗

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温月芳女士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解

除后,二人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4 年 12 月 3 日,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为确保公司持续经

营,加强及稳定双方对公司的控制力,双方协商同意,当依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双

方采取一致行动,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此协议自双方签

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0 年。

    截至本公告日,除温月芳女士未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及二人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中未采取

一致行动外,双方在处理公司有关经营活动、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事项时,均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亦未发

生其他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月芳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

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温月芳女士确认: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

协议》,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到期后终止。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不再续签的相关说明

    经公司核查,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杨永岗先生与温月芳女士不

                               2
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规定的一致行动情形。

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作为公司股东及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相关承诺,依照各自意愿、独立

享有和行使股东及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董事义务与相关承诺,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三、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一)对股东权益及任职的影响

       一致行动相关方直接持有和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其在公

司任职的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
序号      相关方名称                                          任职情况/相关关系
                             份数量     股本比例

 1          杨永岗         10,861,059    2.47%                 董事长、总经理

 2          温月芳          9,443,180    2.15%               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杨永岗出资比例为 63.34%,且因杨永岗为此
                                                   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对此平台实施控制。
                                                         其余有限合伙人为出资比例为:
                                                               温月芳 30.91%;
                                                                 吴烨 0.92%;
                                                                孙培农 0.92%;
                                                                 王平 0.69%;
        常州市中简企业管
                                                                 李辉 0.6%;
        理合伙企业(有限
                                                                范军亮 0.57%;
 3          合伙)         14,782,901    3.36%
                                                                王润娥 0.51%;
        (以下简称“中简
                                                                李春红 0.46%;
            合伙”)
                                                                胡培贤 0.46%;
                                                                 王伟 0.32%;
                                                                倪楠楠 0.23%;
                                                                李新生 0.05%。
                                                   (上述比例来源于相关工商登记文件,公司将
                                                   积极与股东联系,如后续涉及相关登记内容变
                                                        更,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杨永岗为此平台执行董事;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
 4                         60,685,622   13.80%             此平台出资比例构成为:
            有限公司
                                                               杨永岗 30.08%;

                                              3
        (以下简称“华泰                                                    温月芳 30.08%;
            投资”)                                                         江汀 16.98%;
                                                                 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8%;
                                                                 常州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50
                                                                     北京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9%
                                                            (上述比例来源于相关工商登记文件,公司将
                                                            积极与股东联系,如后续涉及相关登记内容变
                                                                     更,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计             -              95,772,762      21.78%      注:部分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前,杨永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47%

的股份,温月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2.15%的股份;因为杨永岗先生作

为中简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对中简合伙持有公司的 3.36%的股

份实施间接控制;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合计持有华泰投资 60.16%

的股权,故共同对华泰投资持有公司 13.80%的股份实施间接控制。

故本次一致行动到期终止前,二人共同控制公司 21.78%的权益。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杨永岗先生实际表决权为其直接持有

公司的 2.47%股股份及其担任中简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可间接实施

控制的 3.36%股股份,合计表决权为 5.83%;温月芳女士实际表决权

为其直接持股部分,即 2.15%。

       综上,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二人在公司任职未发生变化,

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二人表决权发生

变动,如下表所示:
        相关方       解除前表决      解除后表决
序号                                                 实际持股数量         实际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名称          权比例          权比例

 1      杨永岗         21.78%           5.83%            10,861,059           2.47%       董事长、总经理

                                                                                          副董事长、总工
 2      温月芳         21.78%           2.15%            9,443,180            2.15%
                                                                                                程师

       二人表决权比例变动均超过 5%,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权益变动披露标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信息,详
                                                    4
见公司后续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止 2024 年 11 月 20 日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1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685,622    13.80%

 2             常州市中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82,901     3.36%

 3                             赵勤民                          13,401,043     3.05%

 4                             黄晓军                          12,010,348     2.73%

 5                             杨永岗                          10,861,059     2.47%

 6                             温月芳                           9,443,180     2.15%

        通用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
 7                                                              8,902,077     2.02%
                   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周近赤                           8,651,230     1.97%

 9                    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450,000     1.69%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52,768     0.99%

                               合 计                           150,540,228   34.23%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在相关股东直接持股未发生变化的

情况下,任一股东均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

定的下列情形: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2)

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3)投资者通过

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

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

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

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按股东股权比例表决决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

大会任免,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对增

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及资产处

置等作出决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

通过。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的股东名册,公司任意单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杨永岗、温月芳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终止后,二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或者一致行动安排。

公司任何股东单独均无法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或通过

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其

他 重 大 事 项 。 目 前 ,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华 泰 投 资 持 有 13.80% 的

60,685,622 股公司股份,根据目前华泰投资的股权情况,华泰投资的

任何一方股东均无法对其实施控制。

     综上,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的控制权将由杨永

岗、温月芳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不再续签,不会导致公司主营

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不违反《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期间均严格遵守了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并将

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杨

永岗、温月芳之间基于《一致行动人协议》所涉及的一致行动关系解

除。《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的控制权将由杨永岗、温月

芳二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七、持续督导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温月芳女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

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杨永岗先生与温月芳女士签署的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后终

止,符合协议约定,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后,公司的控制权将由杨永岗先生、

温月芳女士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杨永岗先生与温月芳女士

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公司

治理、团队稳定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1、温月芳女士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

                               7
告知函》;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

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意见书》;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

行动协议到期不续签暨无实际控制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