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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4-05-28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 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 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5 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6 月 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 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
   3.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2、3 涉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根据该
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发出征集表决权报告书,向
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 征集表决权,被征集人应当同时明
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
代为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
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3:30-15:3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前(含 6 月
12 日)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 号公司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4、联系人:丁龙霞
    5、联系方式:0513-85359899
    6、电子邮箱:zeyu@zeyu99.com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
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 号公司办公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丁龙霞
   联系电话:0513-85359899   传真:0513-85359800
   邮政编码:226002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79      投票简称:泽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00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
                 事宜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

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之日止。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

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专人送达、邮寄、发送
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到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
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