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7 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9.867 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1%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9.3614 元/股(调整后)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 277.25 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5.10 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安
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2
第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第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
第三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注: 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
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
第一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或 2024 年
第二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对两类激励对
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
应的标准系数确定管理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
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6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
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
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5、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2 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2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则前述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由 25.10 元/股相应调整为 13.65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数量调整为 399.2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 99.81 万股
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6 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第一批次获授份额不能全额归属。
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合计 0.9792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合计作废 3.1392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3 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则前述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由 13.656 元/股相应调整为 9.3614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数量由 399.24 万股调整为 558.93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99.81 万股调整为 139.734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7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867 万股。
(二)关于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三)关于 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是否达到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经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营业收入 10.62 亿元,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预留授予第一
增长率不低于 44%或 2023 年净利润增长 50.95%,达到了业绩指标的
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44%。 考核要求,满足归属条件。
注:注: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
为准(下同)。2、以上“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
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4、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计划预留授予的 47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象均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上的任职期限。
求。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个人层面的
绩效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①管理人员 本次可归属的 47 名激励对象
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 中:
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管理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①管理人员
量: 全部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考核等级为“A”。公司将按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
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续归属相关事宜。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为 A、B、C、D 四 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中对应的标准系数确定核心技术(业 全部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
务)人员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为“A”或“B”。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标准系数 1.0 0.6 0 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准系
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归属人数:47 人;
2、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67 万股;
3、授予价格:9.3614 元/股(调整后);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属的限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占已获授限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
(万股)
例(%)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39.734 69.867 50
人员(47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
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