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11-01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78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
拟与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沃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
对关联方重大依赖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确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剑、夏耿
耿回避表决。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
生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
认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张剑、夏耿
耿回避表决。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将注册地址由“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环
路 279 号 1-4 幢”迁址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 168 号”,为了避免资源
浪费,确保原办公场所得到充分利用,公司已对外出租原办公场所,关联方江
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出于自身经营需要拟向公司租赁部分房屋,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内容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本次 截至
2024
增加 披露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年度 新增
关联方 后的 日已 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 金额
预计 发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 参考市场
房屋租
出租房屋 贸易有限公 价格公允 0.00 2.00 2.00 0.00 0.00
赁
司 定价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方: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96789918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南通港闸区深南路 199 号天安数码城 6 幢 607-26 室
5、法定代表人:张剑
6、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预包装酒类批发;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商务、贸易信息咨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00.38 万元,净资产为
673.33 万元,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65.42 万元,净利润为 6.63 万元。
9、关联关系:泽宇智能实际控制人张剑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公
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
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出租房屋。
租房坐落: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 279 号;
租赁面积:约 100 平方米;
年租金:18,000 元;
租赁期限:2024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协议各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
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上述
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主营业
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
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查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
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
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张剑、夏耿耿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
避表决,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
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
务的独立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
额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
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