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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1-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4号文核准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每股面
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67.00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71.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195.7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 7850号)。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及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

                                     1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37,008.30               37,008.30

  2、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                     7,505.71                  7,505.71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876.12                  2,876.12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7,390.13               57,390.13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本次拟注
                          408880100100020654       补充营运资金          注
 通城东支行                                                            销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    本次拟注
                          10716601040025934
 司南通高店支行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    本次拟注
                          32050164263609099999
 司南通港闸支行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    本次拟注
                          32050164263609699999
 司南通港闸支行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销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    本次拟注
                          32050164263609899999
 司南通港闸支行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    本次拟注
                          32050164263609999999
 司南通港闸支行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
                          32050164263609889999                           正常
 司南通港闸支行                                      院升级建设项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
                          0601230000002498                               正常
 通分行                                              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11822129100182888        超募资金存放        正常
 司南通城南支行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已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2.1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0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
设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手续费的
                                                                        预计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已使用募集    银行利息及理
    项目名称                                                            余额(D=A-
                   投资额(A)     资金总额(B)       财收入净额
                                                                            B+C)
                                                         (C)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
                       37,008.30         27,487.30         1,568.09         11,089.09
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注:1、“预计募集资金余额”指截至本公告的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
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余额为准;
2、“扣除手续费的银行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系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
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利用招投标等措施,合理地降低
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部分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因该项目合同规定的尾

                                        3
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对“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进
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089.09万元(含利息
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
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监管要求,“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财务部负责
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
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本次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将“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募集专户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此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4
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本次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将“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注销募集专户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此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
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明明             吴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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