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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江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08-09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公司”)为了
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权激
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青岛豪
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内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或以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和 2025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30%;或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和 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60%;或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净利润”“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其中,“净利润”指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公司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之后的数值作为计
算依据。
    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3、2024 年和 2025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4 年净利润+2025 年净利润-2×2023 年净
利润)/2023 年净利润×100%。
    2024 年和 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4 年营业收入+2025 年营业收入-2×2023
年营业收入)/2023 年营业收入×100%。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4 年净利润+2025 年净利润+2026
年净利润-3×2023 年净利润)/2023 年净利润×100%。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4 年营业收入+2025 年营业收入
+2026 年营业收入-3×2023 年营业收入)/2023 年营业收入×10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
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
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达标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
励对象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及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及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
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
不少于 5 年。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如果本办法与日后发布
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