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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江智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4-08-19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5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期间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8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发布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
会反映。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均为与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
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
工。核心业务人员宫志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兄弟,除此之外,激励对象中没有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