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王科技 股票代码:3013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1322 号(集 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988(集中办公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变动至 5%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南王科技 指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伙)、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温氏壹号 指 合伙) 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温氏贰号 指 合伙)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 5%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 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温氏壹号 名称 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1322 号(集中 注册地址 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号(集中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1322 通讯地址 办公区)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0MA4WH7QU6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7-05-04 经营期限 2017-05-04 至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84.2308%份额)、深圳华扬立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0%份额)、孙德寿(持有 5%份 主要合伙人 额)、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0.7692%份额) (二)温氏贰号 名称 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988(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988(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5,36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1RH2G4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05-31 经营期限 2018-05-31 至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魏欢(持有 9.7656%份额)、李瑜(持有 9.4401%份额)、温耀 主要合伙人 光(持有 6.5104%份额)、温均生(持有 6.5104%份额)、邓薏 (持有 3.9062%份额)等共计 29 位自然人和法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温氏贰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皆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温氏投资”)。温氏壹号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前基金管理人皆为温氏投资,在公 司招股说明书中将温氏壹号与温氏贰号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024 年 6 月 25 日温氏壹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皆变更为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温润投资”),温氏投资持有温润投资 40%的股份,与承润(珠 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列为温润投资第一大股东。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温氏壹号 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 孙德寿 男 中国 广东省 否 无 人委派代表 (二)温氏贰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在公司任职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 罗月庭 男 中国 广东省 否 董事 人委派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671,4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5.4861%,总股本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最新披露)为准,下同) 的股东温氏壹号、温氏贰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945,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890,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 身需求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次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前述披露并正在进行的股份减持计划以外,不排除在未来十二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温氏壹号持有南王科技 8,885,714 股,占南王科技当时总股本 的 4.5681%;温氏贰号持有南王科技 1,785,714 股,占南王科技当时总股本的 0.9180%;两者共计持有南王科技 10,671,428 股,占南王科技当时总股本的 5.4861%。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976,100 股,合计持有股份 9,695,328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温氏壹号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比例 2024 年 11 月 8 日- 温氏壹号 集中竞价 12.17 812,700 0.4191% 2024 年 11 月 12 日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是以总股本剔除 2024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中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量 193,907,028 股为计算基数,下同。 (二)温氏贰号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比例 2024 年 11 月 8 日- 温氏贰号 集中竞价 12.16 163,400 0.0843%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6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8,885,714 4.5681% 8,073,014 4.1633% 温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85,714 4.5681% 8,073,014 4.1633% 壹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785,714 0.9180% 1,622,314 0.8366% 温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5,714 0.9180% 1,622,314 0.8366% 贰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0,671,428 5.4861% 9,695,328 5.000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71,428 5.4861% 9,695,328 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 在质押、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温氏壹号、温氏贰号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南王科技股票的 情况,在前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南王科技股 票的情况请参考本报告书第四节内容。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 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原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南王科技 股票代码 301355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一) 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1889 号 17 栋 201 室-1322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 号(集中办公区) 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二)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05 室-49988(集中办公 地址 伙) 区) 增加 □ 有 温氏壹号、温氏贰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号互为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0,671,428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486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9,695,328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南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除本报告已披露的减持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未在二级市场 市公司股票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3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温氏成长壹号(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横琴温氏精诚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