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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源煤业:安源煤业关于补选董事和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2024-10-22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4-04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和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补选董事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15 日,涂学良先生因满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在任董事 8 名,缺员 1 名非独立董事。为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提名
熊腊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提名熊腊元先生(简历和声明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侯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
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后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任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腊元先生、刘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任职的情形,
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
附件 1:

                      熊腊元先生简历
    熊腊元,1969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共党员。曾任江西坪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江西丰城矿务局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副局长(期间兼任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新矿党委书记,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安源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江西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源煤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源
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3
附件 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熊腊元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
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
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熊腊元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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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刘后明先生简历
    刘后明,198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曾任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门副总师、副部长,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西乐矿能源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执行董事)。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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