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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07-27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5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7,548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7月26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航重机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47)。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07,548股,公司

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07,54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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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11日

   2、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经济航空港区机场路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

层证券法务部

   3、联系人:杨科思

   4、邮政编码:550008

   5、联系电话:0851-88600765

   6、传真号码:0851-88600765

   7、电子邮箱:zhzjgk@163.com

   8、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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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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