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潘红女士、金建海先生、 杨晓琴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同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 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潘红女士、金建海先生、杨晓琴女士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