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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成渝:四川成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4-03-28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四川成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在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等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委员会主任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步丹璐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并于2024年(截至本报告日期)召
开了3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外聘审计师及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亦获邀出席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定期财务报告的审阅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账目及定期报告的完整性,审
阅该等报表及年报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根据有关程序,管理层负责集
团财务报告之编制,包括选择合适之会计政策;外部审计师负责审核及验证集团
之财务报告及评核集团内部监控制度;而审计委员会监督经营层与外部审计师之
工作,认可经营层及外部审计师采用的程序及保障措施,并在向董事会提交有关
报表及报告前针对公司会计政策及实务之任何更改、涉及重要判断的事项、因审
计而出现的重大调整、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及任何保留意见、是否遵守相应会计
准则及有关财务申报的上市规则及法律规定等事项加以重点审阅。具体工作包
括:
    1.审阅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核之财务报表(按香港和
中国会计准则)、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未经审核之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
准则),并向董事会提出批准建议。
    2.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信
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包括工作范围、日程安排、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
间安排。
    3.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外部审计师汇
报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审计工作进度,与外部
审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4.外部审计师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外部审计师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
项进行了沟通。
    5.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保持持续沟通,通过事先充
分沟通、事中及时督促,外部审计师按时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
    6.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审
计报告,认为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集团2023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截至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建议董事会予以批准。
               




    (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查及企业管治检讨
    审计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检讨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本年
度内,审计委员会检查了公司财务监控、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建设进
展情况,并无公司雇员就财务汇报、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
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关注。审计委员会认真检讨了集团的财
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审阅了包含公司层面控制、业务层面控制等内容在内的《内
部控制手册》,重点审查了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发现的一般
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就本集团内部控制之成效(包括财务、营运、合规监控
及风险管理职能)及本公司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
以及员工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进行检讨。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审阅
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在不断
优化和完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本年度内,审计委员会亦有履行董事会委派的企业管治职能,已经检讨本公
司对企业管治守则以及法律法规等监管条例的遵守概况,并已审阅本公司企业管
治报告书内的披露资料。
    (三)审计师工作评估
    1.审计委员会就以下几个层面对本公司境内审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的审计工作和履职能力进行了评估:
    (1)专业胜任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持有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从事审计业务等业务资质,其项目组成员主要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具备十分丰富的财务审计业务经验。
    报告期内,信永中和与经营层和审计委员会沟通顺畅,在专业意见的发表、
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均保持较高水平,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
力。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
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项目成员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
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相关事项对信永中和向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构成
任何影响。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表现良好。
    2.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
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准、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与经营层和审计
委员会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
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
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
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
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
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