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四方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3-2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司制度
规定,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孙卫国先生、钱晖先生、
祝朝晖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孙卫国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1.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无公司管理层参加的 2023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审计机构会计师汇报年审过程情况,认为审
计机构会计师始终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能够
充分配合审计工作、不存在需要审计委员会额外协调处理的重大事项。
2.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委员听取了审计机构会计师提交的《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听取了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汇报以及 2023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
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委员听取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安排。会议讨
论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修
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内容。
4.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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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委员听取并通过了审计机构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的工作安排,就财务报表审计的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对资产管理、
企业对外投资、境外分子公司管理方面审计事项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 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针对 2022 年度的年报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确定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关注
事项及工作时间计划安排等事宜。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
报表(初稿),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业绩,财务报表信息客观、全面、真实,财务报表的编
制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机构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原定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进
行了详细审阅,认为该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一贯的职业独立性,严格执
行了各项审计程序,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在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准备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提前
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就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年报审计工作、并充分保持职
业独立性。
2.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
恪尽职守,在对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体现出了良好的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审计委员会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审计
费用进行了审核,同意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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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审部门按计
划展开内审工作,并对重点审计内容进行了指导和讨论。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就年报审计事项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
的配合。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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