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四方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08-14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3名激
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9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90,000 90,000 2024 年 8 月 16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二)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7)。
(三)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 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
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
公司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计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90,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时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4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四方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并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7.59-0.6=6.99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629,100元,资金 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 股份回
购专用账户(账户号码:B882328592),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0股限制性 股票的回
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8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注销完成
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2,226,000股变更为832,136,000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54,000 2.29% -90,000 18,964,000 2.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13,172,000 97.71% 0 813,172,000 97.72%
三、总股本 832,226,000 100.00% -90,000 832,136,0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
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已就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于2024年4月26日、
2024年6月4日分别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