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拓普集团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2,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027,358.4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488,972,641.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23
号)。
根据《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主要
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5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和“年产 330 万套轻量
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拟增加“年产 3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使用状态日期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杭州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
调整前 2025 年 4 月
湾新区五期土地 (宁波)有限公司
年产 330 万
套轻量化底 拓普电动车热管理系统
盘系统建设 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杭州 (宁波)有限公司、拓
项目 调整后 湾新区五期土地、墨西 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 2025 年 10 月
哥新莱昂州蒙特雷 司、宁波拓普机电进出
口有限公司
注:新增实施地点为墨西哥,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仅协助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
公司进行设备境内采购。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
(1)中文名称:拓普集团墨西哥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TUOPU GROUP MEXICO ,S. de R.L. de C.V.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0,000 墨西哥比索
(5)注册地址:墨西哥新莱昂州
(6)股权结构:拓普集团持股 99%,拓普集团全资子公司宁波拓普机电进
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1%,穿透后为拓普集团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模具制造及销售;设备制
造及销售;设备、原材料、产品、技术及服务的进出口。
2、宁波拓普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育王山路 268 号 C 幢
(4)股权结构:拓普集团持股 100%,为拓普集团全资子公司
(5)经营范围:汽配,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原料,金属材料,机械
设备,五金工具,电子电器的批发、零售、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
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原因
本次“年产 330 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建设项目”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部分产能在墨西哥进行建设,主要为满足北美客户的本地化生产需求,
提升供应链的安全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及服务,增强客户粘性,同时也可
以抓住北美地区电动化转型的机遇,扩大市场及订单数量,为公司国际化战略及
业绩增长做出贡献,同时也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此外,在墨西哥实施项目建设,涉及到设备的进出口、跨境运输、安装调试
等工作,由于境外相关工作的所需时间相比国内略有延长,因此将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整体产能布局
调整、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审议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对应实施地点并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
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
见》。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拓普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要求。拓普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及投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拓普集团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