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6-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鼎力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6 号)核准,浙江鼎力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62,30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71.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45.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19,207,822.25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80,792,122.9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5995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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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连同本次发行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状态 期末余额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
201000293651270 活期 45,403.37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562062711013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销户 -
有限公司 02392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47327097
已销户 -
有限公司 司 7889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528102910000
已销户 -
有限公司 司 388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 33050401600002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销户 -
有限公司 1793
合计 45,403.3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除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产 4,000 台大型智能高位高空平台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待支付合
实际募集 累计投入 同尾款及 累计利息收入 预计节余募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 质保金等 等净额 集资金
金额
年产 4,000 台大
型智能高位高 148,079.21 107,694.87 16,329.08 5,019.03 29,074.29
空平台项目
注:累计利息收入等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闲置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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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9,074.29 万元(最终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过
程中,施工材料价格下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所减少;公司本着节约、合理
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
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通过对
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0 台大型智能高位高空平台项目”已顺
利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
资金 29,074.29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金额,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支付
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金额 16,329.08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
等款项;在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
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
司将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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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
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投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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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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