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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该规定。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

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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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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