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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世兴)2024-03-3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世兴)

    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

和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

营发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张世兴:现担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会计学会

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具备财务审计

等方面的经验;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

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青鸟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张世兴          5        5       0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共组织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

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

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2 年年报审

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主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及相关工作及人员安排,就年报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提出了要求,着重关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重点

风险事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日常通过参加股东

大会等方式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

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就如下事项提出建议:(1)

公司 2023 年成本管理有一定成效、资金管理效率较高,无论在应收账款催收及

资金使用方面都较为谨慎。公司应结合现有销售政策和同行业的应收账款情况,

研究制定更合理的销售政策,控制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避免出现应收账

款期限错配,保障公司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合理健康增长。(2)公司 2023 年前三

季度分红是结合定增发行窗口,积极配合监管回馈广大投资者做的提前谋划。未

来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中期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

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主

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向合营公司增资,上述事项已履行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与合营方同比例增资,遵守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公司披露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和风险防范能力,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符合

相关要求。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

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估计变更

    2023 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了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和运输

设备的折旧年限,并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人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

员进行沟通确认,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另外,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人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23 年度,

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任免程序、具体职责、履职方式、履职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使独立董事的定

位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保障更加充分。年内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的最

新制度要求,并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专题培训。作为日辰股份独立

董事,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秉承认真、勤勉、

谨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

的沟通,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兴

                                                       2024 年 3 月 29 日